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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的八项原则:经济合作发展进步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78年初设立了“越境数据障碍与个人隐私保护专家组”,研究个人数据的国际流通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其研究结果被OECD作为《关于个人隐私保护和个人数据越境流动的指南:理事会建议》于1980年9月23日采纳。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法,这些立法大都以OECD的这八项基本原则为重要参考和依据。

OECD的八项原则:经济合作发展进步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78年初设立了“越境数据障碍个人隐私保护专家组”,研究个人数据的国际流通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其研究结果被OECD作为《关于个人隐私保护和个人数据越境流动的指南:理事会建议》于1980年9月23日采纳。该建议附件第二部分“国内适用的基本原则”表明了OECD加盟国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应当遵循的八项原则:

(1)收集限制原则: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应加以限制,收集数据应采取合法、公正的手段,必要时应通知数据本人或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

(2)数据正确原则:个人数据应当按照其利用目的,在必要的范围内保持正确、完整和新颖。

(3)目的明确化原则:收集目的必须在收集开始时明确化,以后的利用也不得与当初的收集目的相违背。

(4)利用限制原则:除非数据主体同意或法律规定,个人数据不得用于明确化目的以外的目的。

(5)安全保护原则:于个人数据的散失或非法的获取、破坏、使用、修正、公开等危险,应采取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予以保护。(www.xing528.com)

(6)公开原则:关于个人数据的开发、运用,一般应采取公开的政策,并且应能明确识别数据管理者。

(7)个人参与原则:数据主人能确知与自己有关的数据的存在与内容,并能提出异议,在异议被认可时,可以对其数据消去、修正或完善补充。

(8)责任原则:数据管理者有责任实施服从上述诸原则的措施。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法,这些立法大都以OECD的这八项基本原则为重要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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