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已开始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体系。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指出:一是要“完善消费政策积极培育旅游、文化、休闲、健身等消费热点,扩大居民即期消费”;二是要“从改革体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等方面,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尤其要发展物流、金融、信息、咨询、旅游、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而保证旅游和文化业的可持续发展,健全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政策是必然选择。
政策整合是政府为改变产业间的资源分配和企业的经营活动而采取的政策,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整合实际上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特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而制定的针对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许多相关子政策的总和。政府一般通过制定政策整合来有效地对旅游经济进行干预。通过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旅游和文化产业政策,国家能有效地提升旅游和文化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健全我国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政策整合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重点
从经济产业特征和发展前景来看,健全我国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政策整合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制定纲要的工作重点方向。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是朝阳式的产业,正处于新兴发展阶段,发展后劲十足。国家把旅游和文化产业确定为第三产业的重点,明确将其作为第三产业中“积极发展”类产业重点发展。
(二)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旅游业和文化业的发展能扩大内需,这是不容置疑的。从发挥旅游业和文化业扩大内需的功能来看,加快制定政策是必然的选择。把旅游业与文化业确定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这种提法就是从旅游业和文化业扩大内需潜力的基础上论证的。为了实现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加快制定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也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与必然选择。
(三)符合旅游业与文化业本身的特点(www.xing528.com)
旅游业与文化业的融合具有依托其他行业及与其他行业有很大的关联性等特点,它的发展会涉及许多部门和行业,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机合作,往往只靠某一个旅游部门或者某一级政府是不能完成的,需要通过国家的产业政策加以宏观指导,这也是确保国家对旅游业和文化业发展有效推动和调控的手段。
(四)政策制定具有现实可能性
目前,我国制定产业整合政策的条件已经成熟。实践中,我国旅游业和文化业发展的方向性、原则性、趋势性问题已经比较明确,这些有利条件决定了我国出台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政策整合具有现实可能性。虽然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发展本地旅游业的若干政策,国家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我国还没有出台一整套关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政策。
(五)政策制定具有现实必要性
旅游业和文化业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不同地区之间更是相差悬殊。基础设施的制约因素大范围存在,旅游业与文化业的整体效益难以得到发挥。国内知名的品牌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旅游业和文化业融合程度低,产业结构有待调整完善。相应的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滞后,也没有配套出台融资、技术、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另外,旅游与文化管理机构行使职权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一直是制约我国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与国际水平同步的瓶颈问题。我国颁布实施的相关法规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地方性的相关法规往往与其他行业的管理内容杂糅在一起,因而管理部门在对行业主体进行管理时无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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