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后的新产业,具有的最明显特征是产业集中度低,缺乏具有代表性的旅游文化企业。以山西为例,2014年统计显示,旅行社行业中,营业额不足100万元的占59%,营业额在1000万元的仅占3%。全国旅行社百强中,山西省无一家上榜。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山西旅游企业在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制约着全省旅游业的整体发展。与西安市相比,山西省旅游文化产业收入在各地区额度分配上呈现均衡分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示了山西省旅游文化产业集中度较低的问题。因此,提高国内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集中度是必选之举,而提升方法之一便是以政策倾斜为动力,推动国内旅游产业集团化,进而借助大集团运作获得发展。
借助大集团运作、整合中小企业,具体到实践中,一是要鼓励以资本为纽带的旅游、文化企业间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享,培育龙头旅游文化企业;二是要在市场准入方面降低门槛,消除恶性竞争;三是在资金方面要继续加大对旅游文化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对经济实力一般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通过政企合作、股权投资、发行旅游债券的方式,完成旅游文化龙头企业的打造;四是对旅游文化企业存在的所有制结构问题,要突破原有观念,通过各种资本结合方式,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体制(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在这方面的“优进劣退、大进小退”的整合思想可以作为经验效仿);五是在税收方面,要根据国家政策具体落实税收优惠幅度及范围,对于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免征营业税或少征营业税;六是在政策方面要继续遵循大集团运作的思想,着力营造良好的软环境,构建投资服务支撑体系,通过这些举措来培育旅游文化龙头企业,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深度。(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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