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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经济协同发展的理论分析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旅游与文化的伴生性、旅游的开放性与文化的渗透性表明,旅游产业对文化产业的吸纳与文化产业对旅游产业的渗透是可行的。CF为正时,经营主体会在预期融合效应的吸引下产生跨界重组资源的冲动;CF为负时,经营主体进行跨界重组资源的冲动被阻滞。因此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间的融合的CF=PF-PF动力模型可表述为:以大众文化消费为背景,以旅游

区域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经济协同发展的理论分析

随着消费时代的到来,文化消费的比重正逐步超越物质消费的比重,日益成为人类消费的主体,旅游业作为现代社会背景下基本的消费形式,越来越充满了文化意蕴。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的趋势首先被产业界捕捉,国内出现如华侨城印象刘三姐常州恐龙园等旅游和文化融合的成功案例。2009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等文件相继出台,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到新的高度,2010年前后,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也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在总体层面上,国内旅游与文化融合的产业实践、旅游与文化融合的研究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间跨行业突破,遭遇到来自观念、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障碍,归根结底是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策略没有解决。

笔者立足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现实困境和已有的实践经验,站在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立场,突破已有研究对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融合模式与路径等方面的关注,从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内在关联、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外部环境等基本层面出发,探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动因,深化对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现象的认知,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产业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基因

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内核分别是旅游和文化,旅游和文化的性质及相互关系是决定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间跨界融合是否可行的决定因素。旅游与文化的伴生性、旅游的开放性与文化的渗透性表明,旅游产业对文化产业的吸纳与文化产业对旅游产业的渗透是可行的。

1.旅游与文化的伴生性

人类文明史也是一部休闲史。没有休闲,就很难有真正的艺术哲学文学科学宗教的产生。亚里士多德深刻地指出:休闲是人类文化的基础。在休闲中人类创造文化,文化满足人类休闲需要。在互生之外,旅游与文化的伴生也体现在其功能的一致性。从满足人类需要的角度,在麦金托什的旅游动机理论中,文化动机出自想要了解异域文化的愿望,包括音乐民俗舞蹈、绘画及宗教等,文化是旅游活动的重要驱动力。在谢彦君看来,旅游在根本上是一种以获得心理快感为主的审美过程和自娱过程,审美显然是一种文化现象。

2.旅游的开放性与文化的渗透性

经济学角度看,一个产业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构成的,只有经营相同的业务或生产具有替代性同类产品的才能被归为同一产业。旅游业使相关产业间具有一定的业务联系,在不分化或难以分化的情况下,以旅游需要为中心,旅游者的活动过程为中介联系起来而形成的产业,而旅游活动是一种异地休闲,休闲的广延性意味着旅游产业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与旅游产业的开放性对应,文化产业具有渗透性特征。文化工业的逻辑是:为产品添加文化元素,以便让产品能够镶嵌进文化系统中,商品沾染上文化意义,而转变为符号。文化的产业化过程表现为文化资源对产品或服务的依赖性及其对其他产业的渗透性。旅游的开放性与文化的渗透性表明旅游与文化跨界融合是可行的。

旅游与文化的伴生性、旅游的开放性与文化的渗透性,这两个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内在基因,而其内在基因是这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动力。

(二)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动力系统原理

产业运营的基本逻辑是通过对产业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组合,将资源转换为产品,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实现资本增值。但产业运营的过程对社会、经济、文化构成的宏观环境不是封闭的,当经营环境产生变化、市场需求发生变动时,资本需改变原有的运营和资源组合模式,以保持与市场及经营环境间的平衡。而当改变了资源组合模式所涉及的产业资源跨越原有产业边界时,就发生了产业的跨界融合。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以不同产业经营主体间相互渗透、跨产业经营为特征的产业融合成为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的一种有效产业组织形式。

产业融合现象的发生是产业融合预期效应和产业融合动力双重驱动的结果。产业融合效应是产业跨界进行经营、因资源充足而产生的预期收益。产业融合的动力系统(CF)由拉力(PF)、推力(VF)、支持力(SF)以及阻力(OF)四个子系统构成,其中拉力和推力是产业融合的核心动力,支持力和阻力是产业融合的外部辅助与干扰因素,其中CF=(PF+VF)*SF-OF。CF为正时,经营主体会在预期融合效应的吸引下产生跨界重组资源的冲动;CF为负时,经营主体进行跨界重组资源的冲动被阻滞。拉力(PF)主要来自市场需求,当市场需求发生转向,经营主体为保持市场间的平衡,对资源组合方式进行重组,如果重组中所涉资源跨越原有经营边界,即引发产业的跨界和融合现象。推力(VF)因素主要包括竞争合作压力、资本对效率的追求等内在驱动因素,随着产业生命周期的演进,竞争压力迫使经营主体重组经营资源、外部联合、内部创新经营策略,当新的经营跨越既有产业边界并形成新的增长点时,产业跨界融合就发生了。支持力(SF)主要体现为政府放松产业进入、投资等限制,破除产业壁垒的限制,推动产业间经营资源的流动和重组。阻力(OF)主要体现为因制度限制、行业因素而构筑的产业壁垒,阻断了产业间经营要素的流动和重组。市场需求、竞合压力、管制放松、行业壁垒等经营因素和环境构成产业融合的推力、拉力、支持力以及阻力,产业融合的发生是四个向量构成的合力引发的行业间经营要素重组并生成新的增长点的产业过程。

(三)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跨界融合的动力系统分析(www.xing528.com)

产业融合现象奠基于电子信息产业而扩展到整个现代经济领域,现有的产业融合理论带有电子信息产业的痕迹,强调以市场、竞争等因素驱动下的技术创新及产业间的渗透为主线的产业融合。产业间的融合覆盖了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以及经营管理的整个产业经营领域。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作为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部分,其间的融合发展遵循上述产业融合的动力框架,也表现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的产业特性。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都是以内容为基础的产业,因此其间的融合以内容创意为线索,围绕“产品——营销——市场”展开。因此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间的融合的CF=(PF+PF)PF-PF动力模型可表述为:以大众文化消费为背景,以旅游和文化的同根性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行业竞争和国家社会战略为驱动,以内容创意及渗透延伸为主线,以“产品——营销——市场”为平台。

1.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推力

董观志曾指出,中国旅游业已经全面进入系统性产能过剩的发展阶段,产能过剩导致的行业竞争压力在素有“市场晴雨表”之称的央视招标会上得以生动体现。自2007年“好客山东”的旅游广告登陆央视平台,到2012年,登陆央视的旅游形象片超过400个,激烈的竞争迫使企业不断寻找亮点。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金元浦认为“旅游最核心的东西是创意”,一语道破了旅游竞争的“脉门”,旅游竞争在于创意和文化,文化的生产力在于创新。从文化产业的角度看,我国文化产业许多主体是从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产业结构上存在先天缺陷,市场上产品大多仿制,缺乏创意,缺少文化核心驱动力,面对以迪士尼、美国大片等为代表的国外文化的强势表现,中国民族文化产业迫切需要突破已有格局,重塑民族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动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

2.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拉力

依据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旅游行业一般经历“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三个发展阶段,分别对应人均GDP1000美元、2000美元和3000美元的门槛值,对比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国民旅游消费正处于升级转换期,国务院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的出台更将国内旅游消费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国内旅游产业正面临因旅游消费的升级而带来的市场转型压力,国内文化消费市场正面临同样的背景。国际经验表明,消费结构随着经济发展而历经温饱阶段(1000美元以下)、文化消费活跃阶段(1000—3000美元)、文化消费大幅度攀升阶段(3000美元以上)三个发展阶段,中国人均GDP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突破3000美元和6000美元,2017年突破8800美元,预示中国社会处在消费结构转换的拐点上,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消费结构升级的客观要求,也正是这样的背景拉动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3.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支持力

依据国内整体社会经济结构提升和调整的情势,走过30多个年头的中国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也面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品质型转变的要求。自2008年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开始,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政府、产业、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旅游转型需要突破口,从国家层面的《中国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区域层面和地方层面旅游发展规划,都赋予了文化以提升旅游品位和价值的重任。美国哈佛大学教授JosephNye认为,文化软实力成为21世纪国际竞争新的竞技场,中共“十七大”正式提出“提升国家软实力”的课题,文化关乎国家安全和民族存续。文化的政治社会功能的实现需要文化的软着陆,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的社会功能嵌入产业中,以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形态呈现,2009年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更是意在减少政策体制对文化产业活力的束缚。旅游本身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是当今世界最广泛、最大众的交流方式,成为展示文化、传播文化的重要载体。站在文化产业的角度,抓住了旅游就抓住了一个巨大的市场,也抓住了人民大众的灵魂,正是这样的背景支持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4.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的阻力

在产业集群研究中,强调产业既是一个经济系统又是一个社会系统,产业作为一种经济行为被嵌入社会网络,产业行为也受限于社会上层建筑。在改革开放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也是不断突破体制束缚而释放产业活力的历史,在目前旅游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从国家层面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发展的意见》《“十二五”旅游规划纲要》到地方层面有关推动旅游发展的相关文件,再到学界对旅游体制创新的关注,都体现出旅游资源多头管理、旅游监管职能分散、统筹职能归属不明、计划体制色彩浓厚等顶层设计缺陷对旅游产业资源组织的束缚。

文化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凝聚力、公共服务、民族传承等“宏大”职能,文化企事业管理的指令性、文化的分类和分业管制、文化经营国有企业的垄断性、文化保护与文化开发之间的矛盾等都为文化产业活力的释放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制度的出台,体现出文化的国家管制松动的趋势,也客观上反映了文化顶层制度对文化产业创新的束缚。正是以上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

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不管是其推力、拉力、支持力还是其阻力,共同构成了其融合发展的动力系统。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动力系统的功能,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在融合发展进程中,应充分发挥其推力、拉力及支持力之功效,减少或突破其阻力之障碍,从而更好地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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