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佛教以二元对立的态度来观察形神关系,故形是形,质是质,彼此相离相异。范缜则用范畴分析的方式,以体用范畴来考察形神关系,将“形”视为“体”,将“神”视为“用”,即形质神用。形体是精神所依附的主体,精神是形体所引发所派生的功用。通过刃利之喻,范缜论证了形神相即的观点,有力地回击了形神相异的佛教思想。
形神相即的命题,引发的质疑来了:形指向的是无知,神指向的是有知,完全是两回事,二者怎么可以不离不异呢?范缜的回答是:“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也。”
佛教以二元对立的态度来观察形神关系,故形是形,质是质,彼此相离相异。范缜则用范畴分析的方式,以体用范畴来考察形神关系,将“形”视为“体”,将“神”视为“用”,即形质神用。这里的“质”,指的是形质,是主体、实体;“用”,指的是作用、功用。形体是精神所依附的主体,精神是形体所引发所派生的功用。离开了形质,精神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机体,故而精神随形体而生,随形体而灭。正如石峻先生所言:“范缜用‘质’和‘用’的一组概念,来说明‘形体’和‘精神’不是两个东西的拼凑或组合,乃是一个统一体的两方面,而且精神作用只能是从属于物质形体的。因此,如果人的形体死亡了,它的精神作用也就必然随之消灭,而绝不可能脱离主体而另有其身独立的存在。”(《石峻文存·范缜评传》)
正因为形与神从体用范畴来看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元素,故而是不可分割的,也就是范缜所说的“名殊而体一也”。
为了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观点,范缜打了一个比方:“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www.xing528.com)
意思是说,神与质的关系,好比利与刃的关系。刀刃和锋利是不相分离的,锋利离不开刃,不锋利也就不成其为刃。正如刃没了锋利也就不存在,形体消亡后,精神岂可独自存在?
通过刃利之喻,范缜论证了形神相即的观点,有力地回击了形神相异的佛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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