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早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就已提出。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文化部相继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热贡文化、羌族文化、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海洋渔文化(象山)和晋中文化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一种创新,建设民间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单独无举措的项目保护过渡到与其依附的生态地理、人文环境中,进行系统的整体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举措。
以山东地区为例,山东省进行了大规模新农村和城市化建设。此外,全国各个省都积极挖掘开发本省文化资源,向文化大省迈进。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山东省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着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建立“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成为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国的首创和试点,意义重大而深远,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调动当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和发展武术遗产的积极性,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里程碑意义。通过分析山东地区武术文化的分布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分别设立鲁西南、鲁西地区实验区和鲁东地区实验区。
1.鲁西南、鲁西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在鲁西南、鲁西地区,可以设立“水浒武文化生态保护区(梁山—郓城)”“义和团文化生态保护区(临清—冠县)”,两个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广袤的鲁西南、鲁西地区,这里自古就是阶级与民族斗争的多发地区,宋代梁山好汉起义、近代的幅军起义及捻军斗争、太平天国运动,以及较大规模的义和团运动都是爆发于此地。其中义和团起义是有史以来成因复杂、规模最大、最具下层文化色彩的民间起义运动。纵观两个朝代的文化背景,梁山好汉在斗争中形成的水浒武文化,以及义和团民众的民族斗争形成的义和团文化,两种文化具有共同之处且历史背景不同。对其全面地从社会结构、历史背景、民俗民风、地域生态环境多层次考察该民间起义凝结成的民间武术文化,这些恰恰都集中反映了鲁西南和鲁西地区下层民众通过武术进行斗争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髓。
梁山武术、中华子午门分布在梁山县和郓城县一带,这些地区群众自古就有习武尚武风俗,依靠着良好的自然生态、文物古迹密切结合,如水泊梁山、宋江河区域,这些地方可以建立子午门、梁山武术文化村落或者建立文化宣传博物馆等。
义和团运动从1898年开始,距今已有131年之久,它根植于山东鲁西、鲁西南地区广阔的土壤。它是甲午中日战争后,特别是胶州事变后民族危机加深的产物,究其酝酿则实滥觞于冠县梨园屯教案,“民、教矛盾”成为义和团运动的导火索。聊城古称“东昌府”,冠县和临清是义和团策源地,其首发地—梨园屯、桑园(分别为冠县十八村、临清十八村之一)。梨园屯又名李阎屯,属东昌府冠县。虽属冠县,但在直隶威县境内。原来山东冠县在直隶威县境内有一块“飞地”,被称为“冠县十八村”。据考证十八村大部分现不属于山东区域,这些地区远离县境辖地,当地老百姓称之为“留边地”“插花地”,亦称之为“飞地”。这种飞地制度,有的说形成于南北朝时期,有的说形成于明代,现已很难考证。根据《冠县志》记载,该地“突出于河北省清河、威县之间,距城百三十里,地势远隔,风俗攸殊,盗匪充斥,民教杂处”“孤悬境外,隐然独立一小邑,控制既鞭长而莫及,治理亦梗塞而不通”。又据史料载,东昌知府洪用舟向山东巡抚张汝梅文书中说:“直、东交界各州县,地处边疆,民强好武,平居多习为拳技,各保身家,守望相助。传习既众,流播邃远……”该地区通过诸如义和拳、梅花拳、大刀会等具有神秘特征的民间会社、教门组织广泛开展,直到今天,该地区村落大部分的民俗民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依然保存着原貌,传统的民俗信仰、社会结构、群众心理、群体组织等保持延续得较好。
2.鲁东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www.xing528.com)
在鲁东地区,可以设立“崂山道教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崂山)”。崂山素有“海上名山第一”“神仙宅窟”美誉,是中国全真道主要发源地之一。崂山道教武术是中国道教武术的一个重要门派,是崂山道教文化的重要支柱之一,与崂山道教音乐成为崂山道教“两大精髓”。崂山道教武术就产生于崂山太清宫,始建于西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的太清宫又名下清宫,前临太清湾,背依七峰,为崂山道教祖庭。该周边区域民众深受道教武术文化的熏染,群众基础较好,在崂山设立武术生态保护区,在天时、地利与人和都占据优势。
关于在山东省内设立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项复杂工程,虽没有详尽的调查和取证,但是以武术浓厚的地域文化背景为基础,以广泛的群众力量为依托,相关政府部门支持为保障,勾勒出文化生态区建设的基本框架是我们保护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迈出的第一步。所以,除以上地域空间框架外,还要做到以下努力工作:
首先,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对传承人的保护是全方位的,不仅对其起居生活上给予政策优待,比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每月的生活补助,办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免费乘车卡等,还要对其传承方式和过程进行资金上的帮扶。此外,对其传承技艺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上的保护尤为重要。
其次,以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或传承基地为依托,建立起“水浒武文化”“义和拳文化”“崂山道教武术文化”社会教育传习机制。与当地教育部门配合,将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教学内容,编入教材。在专业传承和社会宣传教育结合的基础上,提高武术文化遗产社会地位,全面传承和弘扬。
再次,加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在武术文化生态区内建立多个武术文化民俗馆、博物馆,使其成为展示武术生态文化的重要平台。
最后,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在不同民俗活动中发起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交流,把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展理念融入当地的民风民俗中去,提高当地群众保护文化遗产意识,引导当地群众由自发习练武术拳种转变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自觉意识。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最终提高当地群众健康素质和文明素质以及和谐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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