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李贽的个性还是其22年的官场经历来看,李贽都是不愿意出任这个正四品的姚安知府的。依李贽固执的个性,他是不会去赴任的,但他却去了。为什么呢?“为居食计”,只是为了糊口而已。虽然后来李贽确有“救国救民”、“为天下计”的理想,但这只是后来的事,是在他的思想成熟之后,而这时的李贽确实是“为居食计”的。可以说,李贽赴任姚安是理想与现实矛盾交锋的结果。
首先,经济是个问题。由南京到湖北团风时,李贽舍舟登岸,去黄安看望好友耿定理,并向他表达了弃官留住之意——李贽真是太幼稚、太天真、太理想。大丈夫在经济上不能自立,却要靠朋友来养活一家数口人,能有多少独立人格和个人自由?这种独立人格和个人自由又能维持多久?实在很成问题。[5]其实,这甚至都不再是天真或幼稚的问题,或者说一个50岁的人还如此天真、幼稚,这已经不再是天真、幼稚的问题,而是人格的缺陷——对世事人情的无知。
李贽这一弃官留住的意愿自然遭到了委婉的拒绝。显然,耿定理不会像李贽一样对人情世事那么无知,他清醒地认识到李贽这一想法是完全不可行的,所以还是力劝李贽赴任去。当然,耿定理也肯定不会说得太过于明白,而李贽这个不通世事人情者还是将女儿、女婿托付给耿定理、耿定向兄弟,让他们留住耿家。
临走时,李贽竟还与耿定理约定:“待吾三年满,收拾得正四品俸禄归来,为居食计,即与先生同登斯岸也。”所谓“同登斯岸”,即与耿定理一起寻求“生命的下落”,他要像无官一身轻的耿定理一样活得洒脱自在。[6]但是,李贽却不明白耿定理之所以能活得洒脱自在,是因为他有坚实的经济基础,有几百亩地,只靠地租就完全可以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而李贽呢?在此之前一直都是个既小又穷的闲官,连自给都成问题。就算在共城买了几亩薄田,那也是因为祖父去世后,他用同僚和朋友们所送的赙钱[7]购买的,而且也绝不可能供他过上无忧的生活——他的二女儿和三女儿就是在共城饿死的。
其次,家眷是个问题。就这样,因为生活糊口的需要,李贽带着五分的不情愿和五分的无奈,决定还是去姚安赴任。但李贽立即又面临着另一个问题:要不要带妻子黄氏一起去姚安。(www.xing528.com)
当初李贽是不愿带妻子一起去的,其理由是“难万里”,即万里迢迢,实在不易。但这多半只是一个借口,事实上还有一个原因,或许这才是更主要的原因,就是带着妻子难免受管束,而李贽却是一个“平生最不爱受人管”的人。然而,黄氏“强从之”,无论李贽说什么都决意要跟着一起去。李贽无奈,只好带着妻子一起上路。
到了姚安,李贽还想将妻子送回去,“不得遂,乃强留”。黄氏自有她的理由,“先生居常游,每适意辄留,不肯归”[8]。黄氏自15岁嫁到李家,与李贽生活了整整30年,已经熟知李贽是一个不管不顾、浪荡成性的人,经常在外游逛,遇上适意之所,总是乐不思蜀,不肯回家。换句话说,因为李贽是一个自由散漫、一意孤行的人,若不跟李贽去,或许他这一辈子就不会再回来。事实上,李贽到姚安之后确实也没有再回泉州,不仅辞了官,还出了家,并且依然四处流浪。
家是中国人或儒家思想的一个精神归宿,是传统之根,但从上面李贽的行为还可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在李贽的心中,家,似乎并不具有儒家传统所赋予的地位与意义。因此,李贽后来的弃家落发,也就让人不觉意外。换句话说,李贽所寻找的“生命的下落”并没有“落”在“家”上,至少在其现实行动上是如此。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