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论是一种常用的推理形式, 它由三个性质命题组成,其中两个性质命题是前提,另一个性质命题是结论。例如:
(1)所有的推理系统都是智能系统。
(2)专家系统是推理系统。
(3)所以,专家系统是智能系统。
这就是一个三段论推理的例子。它由三个简单性质命题(1)、(2)和(3)组成。(1)与(2)是前提,(3)是结论。三段论包含三个不同的概念,分别称为大项、小项与中项。大项就是作为结论的谓项的那个概念,用P表示。小项就是作为结论的主项的那个概念,用S表示。中项就是在两个前提中都出现的那个概念,用M表示。上例中“智能系统”是大项,“专家系统”是小项,“推理系统”是中项。
由于大项、中项与小项在前提中位置不同而形成各种不同的三段论形式,称为三段论的格。也可以认为是由于中项在前提中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各种三段论形式。任何一个三段论推理都有其自身的格、式结构。在古典三段论中,四种可能的格如表5-1所示。前面所举的例子属于第一格的三段论。
表5-1 三段论推理中四种可能的格
三段论的式是指构成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质、量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形式的三段论。命题的质是指该命题的肯定或否定的性质;命题的量是指命题中的量项是全称的还是特称的。所谓全称是指对某项进行界定时包含事物的全部;所谓特称是指对某项进行界定时只包含事物的部分。由质和量的结合就构成四种命题形式:(www.xing528.com)
(1)全称肯定命题,通常用字母A来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所有的……都是……”。
(2)全称否定命题,通常用字母E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所有的……都不是……”。
(3)特称肯定命题,通常用字母I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有些……是……”。
(4)特称否定命题,通常用字母O来表示,其语言表达形式为“有些……不是……”
上述A、E、I、O四种命题在2个前提、1个结论中的各种不同组合的形式就称为三段论的式。例如,大小前提和结论都是由全称肯定命题所构成,则这种三段论就是AAA式三段论;如果大前提是全称肯定命题,小前提和结论是特称肯定命题,就叫作All式三段论。
在三段论中,大小前提以及结论都可能是A、E、I、O四种命题。因此,按前提和结论的质、量不同排列,可有4×4×4=64种式。每种式又可能有4种不同的格。结合式和格,则共有64×4=256种可能的三段论推理格、式的结合。但是,根据形式逻辑的有关定理,能推出正确结论的格、式只有24种。根据现代逻辑理论,去掉弱式(指能得出全称结论却得出特称结论的三段论推理)和考虑反映空类和全类等因素,则只有15种有效式。如果推理者在推理时,认为无效的推理格、式中所推出的结论正确,就要犯逻辑推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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