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是校长室领导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执行机构,一般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由学校心理辅导室、教务处和政教处三个部门构成,三个部门各司其职,学校心理辅导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责如下。
1.定期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实时掌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动态,了解和评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学情,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协调各部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报校长室决策。
2.根据学校总体要求,明确各年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和教育途径。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通识培训。面向全体教职员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心理调适方法,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心理健康水平、心理服务意识和能力。
4.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制定教研组工作细则及考核标准;负责选择、编写符合本校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心理辅导课程教材及教辅资料;定期开展教研和培训活动,对心理辅导活动课及辅导个案进行督导评估,提高心理辅导教师的专业化水平。(www.xing528.com)
5.推进校园心理危机管理工作。强化全体教职员工的心理危机管理意识,明确各部门的分工职责,做到人人知晓本校的《校园心理危机应对预案》;建立监督、检查和反思研讨机制,维护、保障校园心理危机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
6.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教活动。设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月)时间,并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电视、网络等校园媒介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7.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途径向学生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心理素养,引导、帮助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动态,共同培育孩子的健康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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