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丽乡村”的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该文件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化传承、文明新风培育为目标,加强工作指导,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构建科学、量化的评价目标体系,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增收’的美丽乡村,树立不同类型、不同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的标杆模式,推动形成农业产业结构、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业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模式,加快我国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15]该文件的出台为“美丽乡村”建设明确了发展目标,提供了评价体系和科学理论支撑。同年9月,习近平提出了“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断。[16]同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17]习近平总书记还曾多次强调,乡镇建设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18]。这些论述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的深化和细化,是正确认识“美丽乡村”建设重要指针。随后,国务院及各部委相继推出相关政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美丽乡村”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对“美丽乡村”的内涵做了整体表述:美丽乡村是集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生态建设、产业优化、社会管理等各方面于一体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是由“经济—社会—自然”子系统组成的复合系统。“美丽乡村”的建设载体是乡村,建设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美丽”既包括乡村的外在美,又包括村民的内在美。总的来说,建设“美丽乡村”关键在于实现五个层面的“美”,即乡村物质生活宽裕、社会保障有力、邻里亲朋和睦的生活之美;乡村资源有效利用、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可持续的发展之美;乡村布局规划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村容村貌整洁、生活环境宜居的生态之美;乡村民主管理科学、乡风民风淳朴的和谐之美;乡村地方文化鲜明、农民高素质素养的人文之美。其中,“生活之美”是“美丽乡村”之目的,“发展之美”是“美丽乡村”之基础,“和谐之美”是“美丽乡村”之条件,“生态之美”是“美丽乡村”之本质特征,“人文之美”是“美丽乡村”之灵魂。也就是说,乡村之美,美在自然,美在社会,美在外层,美在内层。创建“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它集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于一体,不仅秉承和发展了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宗旨,也延续和完善了相关的方针政策,丰富和充实了其内涵实质。
(二)“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农民是大自然的最亲近者,农村坐落在自然生态环境最集中的地域,农业发展的自然属性是检验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指标。“美丽乡村”建设包含的内容很多,需要有科学的生态伦理观念做思想指导,兴旺的农村生态产业做经济支撑,先进的生态科技做发展支撑,完善的农村生态文明机制体制做运行支撑,优质的农村生态环境做质量支撑,可持续的农村资源做利用支撑。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情况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我国整体的发展状况。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生活富裕为根本的20字方针,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咬了求,农村的生态产业发展、农村医疗普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交通建设等方面的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乡村”做足了准备。
建设“美丽乡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归宿。建设“美丽乡村”的核心在于推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美丽乡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结果,“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质就是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乡村”就需要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以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文明新风尚,最终改善农民生活。因此,要以“美丽乡村”建设引领和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发展模式、产业导向、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融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和谐等各方面,才能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进而在更高层面上全面实现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
(三)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的基本模式
建设水源洁净、空气清新、植被茂盛的新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其目的是满足农村人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美丽的、安全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农民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发展。
1.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遵循的基本思路(www.xing528.com)
推进新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应该遵循以下基本思路:一是构建合理的乡镇体系。明确乡镇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达到一定规模;对现有的村镇进行必要的归并和整合;统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布局科学的村镇体系。二是村落相对集中的农村可推广适合农村的多层住宅,强调设施齐全、外形美观、户型实用、环境优美,既符合村民的生活习惯,又具有城市建筑的现代化气息。三是做好农村民居建设及改造规划。如果乡村本是古村落,就尽量按照原貌恢复,保存古乡村文化的器物形态。总之,要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当地村庄的特点,以生态园林式、小区街坊式、独家庭院式、绿洲组团式等多种形态灵活布局。一个村庄民居的建筑风格、色彩装饰事先要进行合理指导、统一规划,整齐美观。四是做好生态民居典型宣传。在广大农村,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不能依靠行政命令,要将民居设计通过模型、图版、课件等形式在村民大会上展示、讲解,力求得到农民的认可和支持。五是农村人居环境的合理整治。在乡村人居规划建设中,注重节能、节材、节地,对生活废水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发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推广应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
2.农村生态人居建设的主要模式
农村生态人居环境包括住宅环境和村落环境。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需要营造生态化、人性化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住宅环境是农民居住的主要生活场地,包括住房和庭院,是私人活动空间,具有私密性。村落环境是公共活动空间,包括村庄的道路、公共设施、绿化、河流等环境,具有公共性。推动农村人居的生态化建设,我们应根据地域差异,因地制宜地选择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模式。
(1)独家庭院景观模式。根据该地区的土壤条件,不同地区的农户应充分利用住宅的房前屋后以及四周的空间,采用种植技术,栽种既实用又具有观赏价值的经济林木;采用养殖技术,养殖猪、鸡、鸭等以此来美化庭院。采用这种模式要特别注意,庭院内猪、鸡、鸭等养殖区和生活区要进行小的分区,不能混杂,尤其要注意将家禽、家畜养殖区和厕所等放在庭院的下风区,或者是庭院坡地的下水区。
(2)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模式。修建乡村连通道路,硬化村内主要道路,这一措施在我国农村已基本实现。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以及垃圾集中堆放点。配套建设村庄防灾设施与公共消防设施。配套建设社区学校、社区医院、小集市,清理村内闲置宅基地,拆除私搭乱建房屋,整治乡村露天厕所。
(3)建设能源利用模式。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还是依靠传统燃料用于日常生活运转,因此,农村仍处于能源低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污染的状态。沼气属于中等发热量可燃气,是一种高品位的生物质能,既解决了农户能源问题,又起到了节约和保护环境的作用。农村有丰富的秸秆、牲畜粪便、酒糟等沼气原料,而且,在沼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沼液、沼渣等,都是优良的有机肥料,因此,我们应当在农村积极推广使用沼气。
(4)原有房屋改造模式。针对农村地区特别西部农村的大石山区的特点,在建设房屋时,为具备节能、环保、美观的生态功能,我们还可以改变传统的房屋设计,如在缺水地区把屋顶设计成“凹”形,雨季时就可把雨水储存起来,然后,用管道顺势引流下来,作为农民除饮用水外的其他各种生活用水。若村庄为古村落,要最大限度地保存古宅原貌,修缮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原有构件的更换为原则,对确实无法继续使用的,按原样复制,替换下的重要构件要妥善保管。同时,新换构件必须与原物在材种、工艺方面保持一致。
(5)小流域综合整治模式。我国农村有诸多小流域,具有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特点,针对这些农村,我们应以修复退化生态系统为宗旨,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全面规划流域内的路、电、山、水、林、田、湖等基础设施、农林牧复合生产等综合防护体系,采取生物工程、农艺技术修复退化的生态系统,对农田、坡面、沟道进行防护体系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土地荒漠化,为复合农业生产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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