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素养的形成是个人长期磨炼道德修养的过程,公民的生态素养培育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自然与社会的方方面面。这种生态素养培育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提升,是面向全体国民的终身培育活动。生态素养的培育不仅能唤醒社会公众的历史责任感,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参与度,还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国际形象。
生态素养的培育就对公民进行环境教育。“环境教育”这一术语诞生于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首届人类环境会议,会上正式将“环境教育”(Environmental Education)确定为一个专门术语,环境教育旨在培养人的生态化人格,它是贯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的一种终身教育。首先,环境教育必须以培养现代公民的法权、心理、道德“三位一体”生态化人格为目标。因此,环境教育不仅传授相关知识与技能,更重要的是从这三个维度全面促进人格的生态化。在现代生活中,如果一个人缺乏环境素质,那么,其人格是有缺陷的。是否具有关爱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这一素质,不仅是评价个人人格的尺度之一,还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标杆。其次,要开展培养生态人格的环境教育。英国著名环境教育家帕尔默在其构建的环境教育结构模式中,曾明确提出环境教育包含以下要素:关于“环境的教育、为了环境的教育、在环境中的教育”的三条线索,关于“知识与理解力、技能、态度”的三个向度,关于“经验事实要素、伦理要素、审美要素”的三个要素,关于“体验、关怀、行动”的三种成分,关于“人们的生活经历”的一个基础。最后,以培养生态人格为目标的环境教育,是贯穿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当中的一种终身教育。家庭环境教育是环境教育的最初形式,十分重要,不可或缺,是环境教育的启蒙。社会环境教育则由政府主导,有赖于企业、社区以及各种媒介的共同参与,营造出有利于生态人格培养的文化氛围。学校是环境教育的主阵地,贯穿幼儿、小学、中学、大学各个学校教育阶段,教育具有一贯性和系统性,是塑造生态人格的主要教育形式。(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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