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养是指一个人由生活环境、教育程度、人生经历等因素结合养成的内在素质或道德品质,反映了一个人文化和品德的修养,它与外在的行为举止有机统一。生态素养是一个人的各种素养中的重要素养,是现代文明素养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特别是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必需的生态文化素质。
(一)生态素养的缘起
20世纪60年代,人类开始意识到地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并试图从人类自身实践活动出发去改善这种状况。[2]1968年,美国环境教育研究者罗斯(Charles Roth)为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最早从人类主体意识的角度提出了“环境素养”(environmental literacy)。他提出的环境素养理念是指个人有意愿和能力做出对环境负责的决定,并能实施平衡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的行为。[3]如何判断一个人环境素养的高低?1976年,亨格弗德(Hungerford H.R.)提出了从环境认知知识、认知过程和认知情意三方面来界定[4]。随后,他和Tomera 构建了环境素养理论模式。后来,学者们一致认为,环境素养由生态学概念、控制观、价值观、态度和环境行动策略等八个要素组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环境素养应该成为全人类基本的功能性教育,并把1990年定为“环境素养年”。1992年,罗斯对以往环境素养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分析,概括出了环境素养中,主体应具备的“外在环境敏感性”“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关注环境问题的持久性”和“保护环境的行动性”四个特质。[5]同年,美国相关学者在总结和深化罗斯环境素养概念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生态素养(Ecological Literacy)”的概念。[6]他们认为,具备生态素养之人不仅具有阅读能力、运用数字的能力,还具有高超的洞察大自然的能力,达到自然景观与心灵景观的和谐合一(the merger of landscape and mind-scape);主张生态素养作为一种新的教育范式,不仅可以促使我们理解世界如何运转,还让我们懂得在这种知识的指引下生活;不仅能见到症状、正视病根,还能认识到人与生灵万物都是地球家园的成员。[7]因此,奥尔主张对社会每一个成员进行新的生态教育,培养其必需的生态素养,进而引导人类顺利过渡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后现代社会。随后,米切尔(Mitchell D.B.)和米勒(Mueller M.P.)则着重分析了奥尔“生态素养”中人类热爱生命、与自然共情的天性之于学生沟通的重要意义。[8]与奥尔同时期的著名生态学者卡普拉(Fritiof Capra)在他撰写的《生命之网》一书中,他重申了奥尔的生态素养概念,并强调社会的每个成员具有基本的生态素养在全人类重建生命之网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意义。[9]书的结论部分将生态素养界定为人类未来生存方式的最主要决定性理论[10]。卡普拉首次从个体(人)与整体(社会)关系的角度分析公民生态素养培育问题。
国内学者对生态素养的关注以及相关方面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末。1999年,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北京教育学院在一项调查中最早使用“环境素养”一词。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它的绿色学校通讯及其网站上,首次正式使用了“环境素养”一词,引起了中国环境教育界和大中小学校的高度关注。在生态素养概念研究中,朱群芳借鉴美国学者Rosalyn Mckeownice教授的环境素养理论,结合环境教育活动的实践,提出了环境素养应具备“欣赏和爱护环境的情感”“对自然和社会环境知识的认知”“具有环境伦理观”“生态哲学思想”和“掌握一定分析和处理环境问题的技能”五方面的素质。佘正荣在《生态文化教养:创建生态文明所必需的国民素质》一文中首次引入了奥尔的“生态素养”概念,提出了“生态文化教养”的观点,这一观点不仅规定了人与自然的生态观标准,还提出了养成这些生态观的措施。完芳从可教育角度认为,生态素养是通过后天学习与生活积累而不断习得的包括生态知识、意志、行为在内的综合素养。在生态素养分类研究上,佘正荣和蒋国保认为,生态素养通过后天有针对性的培养、教育和学习逐渐形成包括生态知识、生态伦理、生态审美和生态行为在内的综合素养。李伟教授认为,生态素养包含人类主体对生态价值的认知、生态知识储备和保护生态的行为的能力。在生态素养培育内容上,罗晓娜认为,生态素养的内容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指人了解自然、生态系统和与自然互动的能力,另一方面指人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的利用生态思维看待和处理问题的习惯。刘怀庆认为,生态伦理素养是公民在生态伦理的知、情、意、行等方面的综合展现。在生态素养培育方面,卓越、张瑞萍、史兆光、汤丽芳、王继红等分别从公民生态环境意识、生态道德素质以及生态文明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讨。黄玮琍提出“学校—大众传媒—政府”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培育大学生的生态素养。林诗语、蔡君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公民生态素养。刘毓航提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具有生态素养的时代新人为支撑。吴珍平认为,提高农民的生态素养需提高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认知水平和对优秀乡土文化、乡村价值的自信。焦会根从教育学的视角明确学校、社区、家庭各主体的生态教育职责。翟金德、周怡波、黄海容、周长军和刘俊利等对生态素养培育都做了有益探索。
(二)生态素养的内涵(www.xing528.com)
学者研究分析得出:生态素养是一个系统性概念,其目的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性关系;其构成既包括内在的知识储备和道德素养的提升,又包括外在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实践的优化;其是经过长期的教育、影响、修养而形成的一种内在品质。
生态素养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生态知识的储备。美国学者布朗曾讲,“在通往自我认识之路上,文化因素是第一个路标”[11]。储备生态知识首先需要通过学习才能获得,学习生态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发展规律的相关知识,并最终内化知识成为自己的思维体系。生态知识的储备是形成“明是非、辨善恶”道德价值取向的前提条件,是形成完善健康的道德心理结构的基础条件,是形成恒常稳定的生态价值结构的支撑条件。然而,现实中“有知识、无修养”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生态素养的最终形成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道德的认知。二是生态道德的认知。生态道德的认知是指人的思维经过一系列的道德思维、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对生态问题做出的利益取舍和善恶评判。这种认知会伴随着生态知识、生态道德规范的不断提升而逐渐提升、巩固,从而形成合适、合宜、合理的生态保护、绿色消费和生态审美的意识,进而自觉遵守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准则、道德规范,履行生态保护的道德义务与责任。生态素养是生态道德发展到较高水平的认知结构,标志着道德判断结构的形成和成熟,并能产生外显的生态道德行为。三是生态理性的践行。生态公共理性是公民在处理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问题时所达成的最基本的价值共识系统。[12]提高和践行生态公共理性修养,一方面,要用道德的自我约束校正感性偏差,让人反思自身行为,消除主客体的二元对立。另一方面,要矫正民众行为偏差,使民众在处置生态环境问题时不贪占妄为,不感情用事。提高生态公共理性修养,其根本目的是让社会每个成员成为有知识、有道德、有目的的生态关心者和保护者,即“环境公民”[13],进而促使整个社会产生恒常的生态行为。
简言之,生态素养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知、情、意融合,是三者共生、共荣、共情的产物。其中,生态的知识储备、生态的价值判断、生态的行动能力等素养是培育生态素养的主要方面。其本质是以改善生态环境、协调人与自然生态关系为宗旨,经过长期的教育和培养而形成的一种生态修养和生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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