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生态美学领域,“参与美学”最早由阿诺德·伯林特和约翰·卡尔松提出。它强调自然语境的多元维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多元感性体验。由于将自然环境看成诸多生物体、感官以及空间的一个没有缝隙的整体,这种参与美学召唤我们沉浸到自然环境之中,力图消除诸多传统束缚,比如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从而尽可能地缩短我们自身与自然之间的距离。[47]简而言之,审美经验是鉴赏者对鉴赏对象的一种全身心的投入。美国美学家阿诺德·伯林特也对参与美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阐述。他从环境与建筑美学角度反思传统无利害美学观:“首先,无利害的美学理论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一种参与美学。在环境中建筑得以扩展和实现。环境成为新的美学范例,这种新的美学就是参与美学。”[48]
这种参与美学的提出,源于对康德哲学的反思。在康德哲学中,人类世界是分裂的,被分为知识、道德与判断三个独立的王国。这种分裂早已引起人们的质疑。参与美学认为,当今哲学面对自身的困境,需要自我调整,乃至自我重构,这一点正变得较为紧迫。在其看来,从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哲学、萨特与梅洛-庞蒂的存在主义现象学,再到后来的解释学、解构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女性主义哲学,这些都是人们力图实现哲学重建的方式。与此相似,参与美学实际上也是一种重建哲学的努力。在康德哲学中,审美价值被排除在自然王国和道德王国之外。参与美学就此提出质疑,它认为审美价值是弥漫性的,并且自始至终都是在场。康德的这种理性秩序,尽管看起来完备齐整,但其审美经验往往陷于虚幻,其无利害的审美态度经常难以成功地阐释艺术,尤其是难以适应当代艺术的发展。我们需要一种参与美学,一种在审美中实现感知综合的美学。[49]参与美学所追求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审美价值在不同层次的弥漫性在场。这是一种复杂而完整的形态,是审美参与的形态。这种审美参与意味着一系列的审美投入。与非功利性审美相比,审美参与能够更好地抓住感知与认识,“建构与重构”[50]。参与美学甚至认为,“审美参与”这个概念比其他任何概念都更好地反映艺术与欣赏在事实上的结合。
这种参与美学观是一种建设性拓展,使当代艺术理论不再拘泥于18世纪的成规。通过认识艺术与审美的社会与人文影响,其自身价值、审美见解与影响力都得到提升与增强。这有助于提升艺术的重要性,有助于提高其对文明社会的人文影响。在伯林特这样的美学家眼中,参与美学促成的这种加强和提升,行之有效,且不会动摇审美的定位,也不会消弭审美的价值。
从词源学上追溯,参与美学中的“参与”一词,英语原文是engagement,其词根是engage,意思是“参与或牵涉其中”。进一步从词源上追溯,engage来源于古法语engagier,中世纪后期传入英语,原始意义是“保证或誓言”,进而包含“自己保证做某事”的含义。到16世纪,其词义发展为“进入某种关联”。17世纪,其含义演变成“参与某项活动”,最终形成现代英语中的这种含义:“使自己参与、牵涉到或专注于某项活动,或使自己对某事负有责任。”而现代法语中的“engaga”一词依然有这样的含义:“(作家、艺术家或其作品)对某项事业肩负承诺或责任。”总体来看,“参与”一词的主要意思是:使自己参与或专注于某项事物,或使自己对此肩负某种承诺或责任。对于伯林特和卡尔松提出的“参与美学”而言,其中的“参与”就是要使自身融入作为审美对象的自然、环境或生态整体之中。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提出的参与美学力图破除无利害的静观美学观,使各种感觉经验投入这种包括自我在内的自然、环境与生态的整体之中。(www.xing528.com)
参与美学力图摆脱传统美学的束缚,它首先面对的问题是二元对立的无利害的静观美学,要反思其不足与缺陷,尤其后者在面对现代艺术时的不足。根据无利害的美学原则,在审美欣赏中人们需要把艺术与实践目的区别开来,这是审美欣赏所需的态度。而现在人们需要超越这种观念,因为它已经滞后于现代艺术的发展。康德强调“无利害”观念的重要性,但事实上其缺陷往往会给审美鉴赏带来不利影响。从历史角度看,传统美学建立在17至18世纪的科学世界观的基础之上,这种世界观建立起一个符合规则的处于恒定状态的世界,事件之间存在合乎规律的因果关系,遵守绝对的空间和时间秩序。在这些观念被视为艺术欣赏的模范时,就会形成一种相似的场景。审美对象被纳入抽象的原理、概念与范畴体系。艺术对象从周围环境中被孤立出来,被置于一个独立的非功利的审美王国。参与美学试图突破这种束缚,寻求一种能够将艺术和审美带进社会生活的审美参与,寻求一种在审美场域中实现感知综合的美学。
举例来说,无利害美学观在面对环境与建筑等艺术形式时总是面临困难。就当代建筑审美而言,人们不只把建筑看作建造的艺术,还看作一种构筑人类环境的艺术,环境可以被视为建筑美学的实现。无利害美学观要求人们摒弃所有实践目的考虑,并采取静观的态度与鉴赏对象保持分离,此时其审美鉴赏就显得捉襟见肘。与此相对,参与美学认为环境会引发一种不同的体验,这就是人的审美参与,这一点已在建筑中得以实践。环境作为建筑美学的实现,其视觉和形式并非主导,环境意味着感知者和对象之间的相互交流,同时包含实践、文化和历史的因素。[51]在此,建筑和作为建筑美学实现的环境,都揭示出传统无利害美学的局限。建筑融合了实用和美,二者处于一种不可分割的综合体之中。可以说,建筑物及人们共同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相互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人与建筑物相互呼应,建筑与人不可分离。
在参与美学看来,无利害的静观美学的历史贡献在于帮我们认识到审美体验的独特性。但在当代视野中,这种观念可能会形成一种误导,因为它主张审美体验不仅要与体验的其他领域相分离,而且要与作为感知者的人相分离。而20世纪以来产生的新艺术形式,如电影、大地艺术、互动艺术、表演艺术和多媒体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其美学诉求都超越了传统无利害美学观。在当今艺术和审美范围持续扩展的背景下,审美理论的发展需要适应这种变化,力求“会通”和“创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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