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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哲学:和合、和解、和谐之道

时间:2023-10-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此,我们可以说,人的德性中含有一种本体意识,是未然成为可能、成为应然的介质;个体在与环境的交往互动中,受特定信息的作用或影响出现心泉效应,并且在适合的和合度中产生表达的需求,从而成为精神活动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基点;然后,采取什么样的表达方式,使得表达获得相应的风格和气质,这个过程中,人的知识储备与技艺往往决定着表达的意向、深度和广度,决定着表达的结果和效果。

和哲学:和合、和解、和谐之道

一般意义上,“素”字含有本来、一贯、简朴、自然等内在意域。在字源上,“素”还与“生”、“青”、“靓”、“美”等有相近的根性,这种根性就是因应自然规律而动。“律”具有唤醒万物德性的功能和作用,是万物德性的自然打开方式,亦可谓自然环境中万物共有的“和”、共有的“道”。如果我们以此来诠释“和而不同”,“和”就是万物打开的自然尺度,“不同”则是具体的个体或万物,并且在“和”的维度下展现各自的生成性,打开各式各样的维度与姿彩。

《周易·革卦》说:“文明以说(说:悦;文明在于使人身心喜悦)。……天地革(推陈出新)而四时成。”这句话所要表达的其实就是地球环境随地球的自转和公转显现出来的生态力变化以及时态上的自然秩序;相应地,人类社会生态(包括生产和生活的活动)与万物一样随之发生律动,呈现出欣欣向荣、积极向上的态势,所以中华传统文化有“姹紫嫣红”、“万紫千红总是春”的诗意表达。东汉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中则有这样的名句:“东风应律兮暖气多。”而“天人合一”,在具体上其实就是“应律而动”,并且因“应律”而生“气韵”。从传统文化用语和语境来看,“素”用于表达万物与环境之间的律动、生成与和合关系,有其独特的功能;如果以诗歌语言来表达,亦可谓“应律而动兮素美主义”,是万物在自身所处环境中自我生成、自我完善的自然呈现。

在传统农业社会,应律而动、天人合一可谓生产生活习惯,所以人们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诗歌艺术上则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精神审美,实际上都是从不同的维度诠释人与环境之间的和合关系与精神和解。差别就在于,前者产出的是物质生活资料,后者产出的是精神生活资料。但更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重复的生产活动,后者是不重复的创造活动。换言之,两件完全相同的生活产品对产出者而言的是有意义的,两件完全相同的精神产品对产出者而言只有生产意义而没有创造性意义。明白这一点,应当有助于理解为什么实现精神生活小康比实现物质生活小康的难度更大,对人的全面发展也有更高的要求。(www.xing528.com)

精神生活具有多种多样的路径和维度,从类型来看,主要是消遣、娱乐、欣赏、表达、创造。其中,消遣、娱乐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被动的;欣赏、表达、创造则是主动的。想获得较好的美感,需要较好地把握其中的和合度。

精神生活是人类存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解它的奥秘是一个富有魅力的课题。例如,精神活动和精神生活从“无”到“有”,究竟存在怎样的介质使其得以生成?对此,我们可以说,人的德性中含有一种本体意识,是未然成为可能、成为应然的介质;个体在与环境的交往互动中,受特定信息的作用或影响出现心泉效应,并且在适合的和合度中产生表达的需求,从而成为精神活动和精神生活的重要基点;然后,采取什么样的表达方式,使得表达获得相应的风格和气质,这个过程中,人的知识储备(内环境人文构成)与技艺往往决定着表达的意向、深度和广度,决定着表达的结果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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