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九年七月
(一)研究所仿德美两国大学之Seminar办法,为专攻一种专门知识之所。
(二)研究所暂分四门:
一、国学研究所(凡研究中国文学、历史、哲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
二、外国文学研究所(凡研究德法英俄及其他外国文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
三、社会科学研究所(凡研究法律、政治、经济、外国历史、哲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
四、自然科学研究所(凡研究物理、化学、数学、地质学之一种专门知识者属之。)
(三)研究所不另设主任,其研究课程均列入各系门。
(四)研究所之阅览室,并入图书部。
(五)各学系之学课有专门研究之必要者,由教员指导学生研究之,名曰某课研究;并规定单位数。例如,康德哲学研究、王守仁哲学研究、溶液电解研究、胶体研究、接触剂研究。
(六)各种研究,在图书馆或试验室内举行之。(www.xing528.com)
(七)指导员授课时间,与授他课同样计算。
(八)三年级以上学生及毕业生,均得择习研究课。
王学珍、郭建荣:《北京大学史料》第二卷(1912—1937),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36页。
教育部指令第一千九百号
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令北京大学呈一件送该校现行章程暨统系图表请核备由
呈暨附件均悉,核阅该校所送现行章程,尚属妥协,应准备案。此令
附原呈
呈,为呈送本校现行章程,请予鉴核备案事。查本校开办以来历廿余年,其间变通至数。盖以大学为研究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才之所,而组织完善与否,与学术之滞达人才之盛衰均极有关系,故因事势之需要,不能不随时变通以求适应,此在东西各国大学亦复不乏先例,而钧部元年颁布之大学令,六年即加修正,仰见通变适宜从善惟恐不及之至意。本校奉行以来,复从实地详填察验,似宏观远模固宜恪守,而分条布枝本容斟酌,因复内察事势之转移,外觇各国大学现行制度之短长,量为变通,以图尽善。然亦未经征验,不敢冒渎上陈,辄先便宜推行,以观利弊,年余以来,颇见成效,编制大端亦复就绪,理应亟将本校现行章程,缮呈钧部至祈鉴核备案,并予示遵。谨呈。
附章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