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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堂规-学生行为管理规定

时间:2023-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一节 学生举止行为有无过失,除由教习按日登记外,倘有干犯一切定章,其所应管束之员,皆得随时禁止。

第七章堂规-学生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节 教习学生,一律遵奉《圣谕广训》,照学政岁科试下学讲书宣读御制训饬士子文例,每月朔,由正总教习、副总教习传集学生,在礼堂敬谨宣读《圣谕广训》一条。

第二节 凡开学散学及每月朔,由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率学生诣至圣先师位前行礼。礼毕,学生向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各三揖,退班。

第三节 每岁恭逢皇太后、皇上万寿圣节,皇后千秋节,至圣先师诞日,仲春仲秋上丁释奠日,皆由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率学生至礼堂行礼如仪。

第四节 学生平日见管学大臣、总教习、副总教习、分教习,皆执弟子礼,遇其他官员及上等执事人一揖致敬。

第五节 每年以正月二十日开学,至小暑节散学,为第一学期;立秋后六日开学,至十二月十五日散学,为第二学期。

第六节 依前条,除年假暑假合计在七十日之外,每岁恭逢皇太后、皇上万寿圣节,皇后千秋节,至圣先师诞日,仲春、仲秋、上丁、释奠日,端午、中秋节,房虚、星昴日,各停课一日。其余学生临时请假无定期者,至多不得过二十日,惟考试婚丧不在此例。

第七节 教习职员受事之后,应设履历名簿;教习常年督课职员,分门任事,其勤惰皆备书于册,归总教习总办分别主之。(www.xing528.com)

第八节 学生功课勤惰,应由分教习随时登记。此外一切性情行事,有无过失,亦由分教习按日计之,毕书于册,一并呈总教习查核。

第九节 学生在堂,寝兴食息皆有定时;出入大门,皆由总办堂提调等员查察,立簿记之。

第十节 学生无故不得请假,如遇家人宾客通问,于外室会谈,不得入内,亦不得过久。

第十一节 学生举止行为有无过失,除由教习按日登记外,倘有干犯一切定章,其所应管束之员,皆得随时禁止。

以上诸条,粗具大要,其详密章程,俟开办时随时妥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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