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于1的整数不是质数就是合数,所以定理2给出的质数判定法,也是合数判定法,同时也给出了寻找正整数的质因数的方法.
定义3 把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表示成它的质因数之积的形式,叫作把这个正整数分解质因数.
例如,把30分解质因数的结果是2×3×5,或3×2×5,但2×15,5×6不是.
定理4 (算术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正整数均可分解质因数,而且,如果不计较各质因数的先后次序,其分解结果唯一.
证明 存在性.
若这个大于1的正整数a是质数,作为特例把它自己当作分解结果.
若a是合数,由定理1可知,a至少有一个质因数p1,设a=p1a1(显然a1>1).若a1是质数,则a=p1a1即为分解结果.
若a1为合数,则a1至少有一个质因数p2,设a1=p2a2(a2>1),则a=p1a1=p1p2a2.
再对a2重复上述过程,依此类推下去.
由于a>1,而a>a1>a2>…,这一过程不可能无限重复下去,设第n-1次结果为a=p1p2…pn-1an-1,且an-1为质数,记pn=an-1,则
即存在质数p1,p2,…,pn-1,pn,使得a可以分解成质因数的乘积.
唯一性.
设a分解质因数的结果有如下两种:
a=p1p2…pn(p1≤p2≤…≤pn,p1,p2,…,pn均为质数),
a=q1q2…qm(q1≤q2≤…≤qm,q1,q2,…,qm均为质数).
则
不妨设n≤m,则从a=p1p2…pn看,p1是a最小的质因数,从a=q1q2…qm看,q1是a最小的质因数.若p1<q1,则与q1是a的最小质因数矛盾,若q1<p1,则与p1是a的最小质因数矛盾,所以p1=q1.
在(※)式中消去p1,q1,得
重复上述过程,可依次得到
而若n<m,则由(※)式可得1=qn+1qn+2…qm,这与qn+1,qn+2,…,qm为质数矛盾,所以n<|m,所以
即a分解结果唯一.
为了应用方便,我们给出标准分解式的概念.
定义4 把大于1的正整数a分解质因数的结果写成如下的形式:
其中p1,p2,…,pn均为质数,且p1<p2<…<pn,α1,α2,…,αn均为正整数,这种分解形式叫作a的标准分解式(以后提到标准分解式,如无特别要求,不再注明条件).
例如,108=22×33是108的标准分解式,而108=33×22不是.
由算术基本定理不难得到下面的结论.
例4 写出7007的标准分解式.
分析 用从小到大的质数2,3,5,…依次试除,为简化书写过程,通常写成大家熟知的短除法的形式.
解
故7007=72×11×13.
下面我们介绍一个有关n!的标准分解式的重要结论.
不超过实数x的最大整数记作[x].例如,[π]=3,[-3.7]=-4.
函数y=[x],x∊R叫作高斯(Gauss)函数,通常叫作取整函数.这种通常叫法容易使人误解“[x]是x的整数部分”,如误解[-1.3]=-1.
定理5 在n!的标准分解式中,质因数p的指数为
当p≤n时,设想把2,3,4,…,n都分解成标准分解式,由算术基本定理,h就是这n-1个分解式中p的指数之和.
在这n-1个分解式中,设
含因数p的有n1个,共有n1个p;
含因数p2的有n2个,共有2n2个p;
……(www.xing528.com)
含因数pk的有nk个,共有knk个p.
则n!分解式中含有质因数p的次数,就是上述p的个数的总和.
即
其中Nr=nr+nr+1+…+nk是2,3,…,n这n-1个数中pr的倍数的个数.
于是,在n!的标准分解式中,质因数p的指数为
例5 求2018!的末尾0的个数.
分析 因为10=2×5,所以2018!末尾0的个数相当于2018!的质因数分解式中2×5的个数,由于2<5,故2018!的质因数分解式中所含2的个数大于5的个数,因此只要考察2018!含有质因数5的个数,即2018!含有质因数5的最高幂指数即可.
解 因为625=54<2018<3125=55,所以2018!含有质因数5的最高幂指数为
所以2018!的末尾0的个数是502.
因此,约简后的分母为23·352.
本节结束之前,有必要特别指出:虽然定理4从理论上解决了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可以分解质因数而且结果唯一,但实际上当一个正整数比较大时不好分解.
例如,据1994年5月2日《参考消息》第7版刊登的一条消息称:1977年美国数学家和计算机专家发明了RSA密码系统,作为该系统的一个破译难度标准,编制了由两个质数相乘得到的一个129位数构成的密码数,结果经过五大洲600多位科学家用1600台计算机联网,合作攻关8个月才破译,即把这个密码合数分解为两个质数之积.
在现代政务和商务活动中,数字签名就是利用这一原理设置密钥中的公钥和私钥.
关于密码学的更多介绍,请参见本书的附录2.
数论中还有许多类似的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可能是困扰了数学家们几百年的难题.
例如,由上节“2”的性质5与本节质数的概念易知,“两个奇质数之和是一个不小于6的偶数”.反之,其逆命题“一个不小于6的偶数,可以表示为两个奇质数之和”成立吗?
早在1742年6月7日,彼得堡科学院院士哥德巴赫(Goldbach)给大数学家欧拉(Euler)的信中就提出该问题并猜想成立.欧拉当月30日复信断言成立,但又说明自己不能给出证明.
几百年过去了,数学家们一直前赴后继,但至今尚未获证,这就是世界数学史上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简记为(1+1)).
反证易知,去掉猜想表述中的“奇”字,仍与原表述等价.即,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均可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
截至目前,最好的成果“每个不小于6的偶数,均可表示为一个质数与不超过两个质数的乘积之和”(1+2)是由我国数学家陈景润在1966年给出的.
值得指出的是,那之后的几十年来,中科院、大学研究所、报刊社不断收到关于(1+1)的错误证明,中科院专家告诫人们:“不仅业余爱好者证不出来,就是数论专家在采用新方法之前也不可能得到证明.”(参见2002.10《数学通报》P3《谁在证明哥德巴赫猜想》)
习题1.4
1.使n+k(k=1,2,3)均为合数,且n+3≤30的正整数n的允许值有多少个?
2.设a为偶数,且a>4,p,q均为质数,若a=p+q,求证:p,q均为奇质数.
3.91个人可否平均分成几个小组?如可,有哪几种分法?
4.36块体积为1的正方体,可拼成几个不同的棱长大于1的长方体?
5.求证:连续4个正整数的乘积与1之和是合数.
6.判断下列各数是质数还是合数:
(1)2641,3848,823,2027;
(2)f(n)=n2+n+41(n=39,40).
7.把9个数20,26,33,35,39,42,44,55,91分为三组,每组3个数,使各组内的3个数之积相等.
8.把999999999999分解为标准分解式.
9.某人出生年月日数之积为428575,求此人出生日期.
10.若1176a=b4(a,b为正整数),求a的最小值.
12.求100!末尾0的个数.
13.写出50!的标准分解式.
14.将分解为标准分解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