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共服务系统的构建是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和全社会参与的群众民生工程。但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的发展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资源不足,表现为政府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偏低,投入的效率不高,这表现在服务重点和方向选择不当,忽视面向大众的基本服务,一些公共服务的定价和费用分担机制不合理,导致中低收入群体没有能力使用和受益。二是体育公共服务在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差距较大,公共服务资源集中在经济发达的省市及城市,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资源较贫乏。
实践中,政府与社会各自的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是体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核心。体育公共服务在供给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活动主体,这些主体各自的决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其自身利益及他人策略选择的影响。因此从量化的角度来说,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与社会具体的分担与合作机制还有待研究。本部分以此为切入点,构建博弈模型,分析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关系与最优策略选择;提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担机制。
5.1.4.1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责与关系
(1)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职责与行为
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构成关系跟一个国家的传统和政府能力有很大关系。总体而言,在公共服务中,公共部门即政府直接提供是占主导地位的。但社会组织(如非营利组织和营利性部门)的参与对公共服务的提供是有重要意义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竞争,对消费者来说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最终受益的是公众。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中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责与行为表现为:
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处于主导地位,扮演着多元化治理的角色,提供公共服务是它的基本职能,并且基于公众的需求和意志以及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和指导其他主体的运行方向。概括起来,政府的主要职责包括提供资金,制定政策和宏观管理。具体表现为:提供资金是指政府通过购买或投资将体育公共服务提供给一般消费者,是消费者可以有偿或无偿的使用。政策制定是指政府通过规章制度等约束体育公共服务中其他主体的行为,以此来确保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管理和持续供给。宏观管理是指政府明确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目标;建立富有竞争形式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组织和协调其中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和活动;监督和控制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与绩效评价。
社会组织供给是对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有益补充,在体育公共服务提供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加入可以通过民间资本有效地弥补和缓解了政府资金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修正政府供给的问题。这是由社会组织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首先,社会组织的敏感性高,能够快速地捕捉到居民上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信息,从而更好地贴近和满足公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其次,社会组织的运作效率高,对同一个项目,社会组织的建设和使用比政府更快,由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社会组织的生产成本相对低,从而在投入相同的情况下,社会组织提供的产品质量更优;第三,社会组织的机制灵活,决策反应迅速,能够及时解决日常管理和运行中的问题,对目标和行动方式进行调整,确保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长效。
(2)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关系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过程,其实质是政府出资购买或是通过公共政策对各主体间体育资源配置与利益调整过程。政府和社会组织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重要的供给主体。政府决定着体育资源如何配置,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能够实现一定的体育公共需要和公共利益。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体育实行的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由政府直接办体育的体制,通过政府运用计划手段直接配置体育资源,政府是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唯一主体。由于当时体育事业整体规模不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总体需求水平还比较低,这种体育资源高度集中于政府的模式,是与计划经济下的体育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的体育需求开始多元化,体育自身的发展也对体育资源配置方式有了新的要求。而这种由政府既当管理者、又是提供者的服务模式,不仅面临着服务效率的难题,而且对公众的体育需求反应的敏感度降低,政府垄断体育资源与提供体育公共产品的单一模式的弊端开始凸显。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主体对体育资源具有不同的利益目标,这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也决定了相互之间存在博弈的必然性。
由此可见,从政府的视角而言:政府一方面基于体育资源配置效率与体育资源增量最大化的目标,乐于助推社会组织进入体育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卸掉财政包袱,将本应由政府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也推向市场,在供给层面基本上形成了社会化的模式。从社会组织的视角而言:人们对体育“商品”属性的认识,让部分生产者的职能由社会组织承担,可以提高体育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提高公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满意度,进而提高政府形象。社会组织充当补充的角色,弥补群众未得到满足的需求,发挥在公共服务领域内政府与市场所发挥不了的作用。下文将构建体育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模型,从而量化地研究二者的博弈关系及供给机制。
5.1.4.2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模型
博弈论的一个假设条件是参与人为理性经济人,即在冲突和竞争的情况下,每一个参与人都力求得到最大利益,遵循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的原则。而理性的决策者通常采用的是纳什均衡策略,其根源是利益的驱动,包括物质上的利益与精神上的追求和满足。
本部分的博弈模型沿用Palfrey和Rosenthal(1989)模型的思想。假设在体育公共服务产品提供中有两个参与人:社会组织(i)和政府(j),它们同时决定是否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每个参与人面临的决策是:提供(ai=1)或者不提供(ai=0)。如果至少有一个参与人(政府或者社会组织)提供,每个主体得到的收益(效用)为r,如果没有人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每个人得到的支付是0。参与人i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成本是ci,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成本是cj(博弈模型的支付矩阵见表5-1)。
表5-1 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支付矩阵
该模型描述了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参与人的选择决策与收益。以参与人i为例:参与人i在这个博弈模型中的策略ai,它的支付函数是:ui(rai,raj,ci)=max(ra1,ra2)-aici,如果参与人j提供(aj=1),参与人i不提供(ai=0),此时i的支付是:ui(0,r,ci)=max(0,r)-0*ci=r。
5.1.4.3 政府与社会组织博弈的均衡分析
表5-1的博弈模型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在完全信息情况下,两个参与人之间相互了解对方的支付函数,即支付函数是所有参与人之间的共同知识。而在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参与人(i或j)不知道对方的支付函数和策略。
(1)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
在完全信息情况下,博弈模型的均衡分割点为:r-ci=0,即c*=r。博弈模型的贝叶斯均衡是:对参与人i来说,如果ci≤r,参与人i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否则,不提供。同理,对参与人j来说,如果cj≤r,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否则,不提供。
那么该博弈模型的均衡取决于每个参与人的成本(c):
情况一:当ci<r且cj<r时,该博弈模型是一个斗鸡博弈,它的纳什均衡为(提供,不提供)和(不提供,提供)。
情况二:当ci<r且cj>r或ci>r且cj<r时,该博弈模型是一个智猪博弈,它的纳什均衡为(提供,不提供)和(不提供,提供)。
情况三:当ci>r且cj>r时,该博弈模型是一个囚徒困境,它的纳什均衡为(不提供,不提供)。
(2)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www.xing528.com)
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参与人的行为选择涉及对方决策概率的问题。假设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收益(在概率P(cj)时)为:zj,则他不提供的收益(在概率1-P(cj)时)为:(1-zj)。
那么,参与人i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预期收益为:r(1-zj)。因此,只有当ci<r(1-zj)时,参与人i才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即:如果ci<r(1-zj),ai(ci)=1;ci>r(1-zj)时,ai(ci)=0。这意味着,存在一个分割点使得当时,参与人i才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类似的,存在一个分割点使得当时,参与人j才会提供体育公共服务。
以参与人i的情况为例:均衡分割点须满足设概率函数P(cj)是定义在区间[0,2]上的均匀分布,那么有zj=P(cj)≡c/2。解这个方程,得出也就是说,该博弈模型的均衡点c*为:c*=博弈模型的贝叶斯均衡是:对参与人i来说,如果参与人i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否则,不提供。同理,对参与人j来说,如果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否则,不提供。该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为(提供,不提供)和(不提供,提供)。
(3)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条件的比较
综合比较以上两种情况,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均衡点为:c*=r;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均衡点为根据3.2节设定的区间([0,2])对r取值的几种情况进行讨论:
情况一:r<0。
此时两参与人的预期收益为负数,暂不考虑这种情况。
情况二:0≤r≤2。
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情形见图5-2。由图5-2可以看出,在完全信息情况下,由0≤ci≤r和0≤cj≤r决定的区域是参与人i或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其中,由0≤ci≤r和r<cj≤2决定的区域是参与人i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由r<ci≤2和0≤cj≤r决定的区域是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
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由决定的区域是两个参与人同时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其中,由决定的区域是参与人i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由决定的区域是参与人j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
图5-2 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的比较
说明:由交叉线填满的区域为不完全信息博弈的供给区域,由交叉线填满和单斜线填满的区域为完全信息博弈的供给区域。
情况三:r<2。
这种情况两个参与人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情形与情况二相同,只不过是供给区域的面积无限扩大,所以不必详细说明。
图5-2直观地描述了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情况下,政府和社会组织对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区域。可以看出,完全信息情况下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区域大于不完全信息情况下的供给区域。需要说明的是,在r<cj≤2与r<cj≤2交叉的区域(图5-2右上角的空白区域)为理论上政府与社会组织都不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区域。鉴于公共服务产品的特殊性,为了保障公众的民生需求,通常政府会出面协调和解决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问题。
5.1.4.4 政府与社会组织对体育公共服务提供的分担机制设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社会均追求一定的效益,这种效益不仅仅表现为物质财富等经济利益,也体现在社会声誉、群众评价等隐形利益。根据博弈分析的结论:对于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博弈支付的范围内,双方各自提供;在均不提供的空白区域,政府和社会可采取分工合作的模式,即政府提供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保障,对于保障以外的部分,由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承担。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为:
(1)实行以市场为主导。一方面,市场能够体现大众的消费需求,以市场需求为主导,可以增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提升体育公共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市场机制有利于鼓励竞争、能够增加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2)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可以有效解决市场失灵导致的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缺失问题。因为从政府的特征角度而言,政府行为具有公共属性,对于提供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具有天然的责任与优势。
(3)以社会参与为辅助。社会组织可以在实践中满足群众多元的、个性化的体育需求,反映大众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偏好和利益诉求,因而,社会组织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在很多方面比政府供给更灵活、更有效、更合理。
在市场的主导下,政府与社会应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一方面,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中起到增加资源供给和引导群众需求的作用,同时,政府应在政策上加大对社会组织供给的支持力度,如给社会经营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和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对于体育公共服务的管理采取多元化的模式,兼顾社会与经济效益平衡;加强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的素质。如对体育场馆进行改造,使其能够多功能复合式利用,以此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对于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实行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责任主体,社会参与为辅的原则,对于一些大型项目,政府还可以以投融资手段或参股等方式进行支持。但是,在体育市场化、产业化的改革进程中,利益牺牲最大的是弱势群体,由于其经济支付能力较弱,很难使用优质的体育服务资源,甚至无法使用体育服务资源。政府在履行好规划,引导和监管职能的前提下,有责任为非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政府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制定相应的政策刺激公共产品的提供,避免利益目标冲突,有利于实现国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
总之,体育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中应首先界定政府与社会的供给范围,明确双方的职责,实行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辅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与社会提供相结合的多元供给方式。政府是体育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需要在规划、统筹、服务等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也要促进多方参与,发挥市场的作用,允许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鼓励服务对象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改善体育公共服务的治理。允许市场机构和社会力量在理论和实践证明有效的领域,通过政府合同购买的形式承担部分基本公共服务。总之,体育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政府主导并不是二元对立的零和博弈,最优的选择是实现“有管理的市场化”,把握市场的度,尽最大可能维护公众的体育权益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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