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恢复重建木府的工程任务繁重、工期紧迫,不可能在对木府遗址做全面的考古发掘后,再进一步弄清楚其分布、面积、建筑物布局、台基规模和结构、地下水系等情况,为恢复重建提供考古学的依据。时不待人,这是对恢复重建木府不利的一面。但是,光碧楼只存根基、木家院等建筑物大致存在,也为恢复重建木府提供了一些有利的条件。根据以上事实,我们一方面在施工中,注意地表下的出土物,对它们予以收集、拍照,对重要事项及时绘图,作为资料保存;另一方面,我们也做了必要的考古发掘。
对探沟位置的发掘,我们选择木府建筑群的原衙署、园囿和府邸三个部分的结合点进行挖掘,分别在衙署部分的正堂前的中部、园囿部分光碧楼台基东沿南端和府邸客厅布置发掘探沟,分别编为LMT1(即丽江木府探沟1号,下同)、LMT4和LMT5。后为弥补LMT1下部已被先期施工造成的缺陷,在LMT1东面挖了两条沟,分别编为LMT2和LMT3。
图1-15 木府遗址考古现场
图片来源:木府提供(www.xing528.com)
文化层情况:LMT1面积为1.5米×10米,从地表向下至1.25米深处为扰乱层,含近现代与清代遗物,有碎砖瓦块、石灰块、青花瓷片、糟朽木块、塑料薄膜片、水泥块、清代制钱等。扰乱层之下,为不规则的石灰岩石块垫层,厚1.9米,石块大小不等,其间有些黏性强的泥土。20世纪80年代被迁建的光碧楼,是清光绪年间在明代原址上重建的,无须新建地基。明代兴建光碧楼,就必须下基石、筑台基。而用不规则的石灰岩石块垫层,应是明代始建时所为。此垫石之下即系地质勘探资料所称的“素填土”,土质板结较硬,也就是考古学所说的“生土”,内无人为翻动的痕迹。光碧楼迁走后,后有中共丽江县委党校在台基上建房,此次发掘时,施工单位在探沟西壁的西面0.2米处挖柱础基坑时,在距地表深3.15米处,发现有浇灌的水泥面及钢混结构的柱子(残部),证实明代台基的基础和清代晚期重建光碧楼的地面,均已在党校建房时被破坏。
LMT1面积1.5米×10米,地表为拆迁后的民居堆积物,有碎土基、碎砖瓦块、碎瓦当头和筒瓦、塑料薄膜片、小木片等,厚约0.22—0.34米,其下有两层水泥地面,厚度约0.6—0.8米,两者上下相距约0.18—0.26米,上层水泥地面系拆迁民居的室内地面。下层水泥地面虽然也是民居的室内地面,但其年代要早于前者,参照所出民国年间的瓦当头和砖、瓦残片判断,其年代当亦在民国年间。下层水泥地面之下,为红褐色土,似经过夯实,质地较硬。又下(上距地表约1.7米)有一条瓦片状填层,即将瓦直立排放,揣测系民国年间建房者所为,因瓦片填层就在水泥地面下的红褐色土之下。红褐土的下面为砾石层,其中夹有砂、砾石,或圆或扁圆,大小不一。参照LMT3和LMT2的同等深度的砾石层,情况与LMT1相似,唯两探沟中皆有角砾岩石块,大小不等,已无人工翻动痕迹。此三条探沟的地层说明,文化层及出土物皆系民国及其以后的民居遗迹,未见明代文化层,这可能与探沟距大议事厅台基过远(距离12.45米)有关。
LMT5为木氏土知府府邸花厅,1996年2月3日大地震前的房屋,系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在明代房屋原址上重建的,施工时拆除已倾圮的房子,旋在房址的花厅位置发掘,在距地表深0.35—0.5米处,发现地面有一层青砖铺地,砖长0.28米、宽0.10米、厚0.095米,比较整齐,铺地下面的红褐色五花土,板结而硬,厚约0.3米,伴有清末的板瓦、筒瓦、瓦当头(有寿纹、回纹、小兽面纹)碎块和清“光绪通宝”钱币。此层填土之下,发现有方形汉白玉石板铺地,石板尺寸边长0.38—0.42米,厚约0.03米,石板下填土呈暗红和灰黄色,厚0.3—0.65米,其下为砾石层,未发现人工翻动痕迹。
原拟在护法殿和光碧楼之间行人通道南端门楼遗址上开挖一条探沟,以查明门楼确切位置,惜因担心影响工程运输和行人通行,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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