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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丽江军民府衙署建筑群详解

时间:2023-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木得即于大研厢建丽江府衙署。洪武三十年改置丽江军民府。木府鼎盛时期当在明代晚期,尤其是在万历年间木增任土知府期间,府衙建筑群已臻完备。衙署建筑中最为特别的是正堂,是封建政权和木氏土司权力的象征,是衙署建筑的核心。上层为戍楼,设兵驻守,并可连通衙署和园囿两组建筑。

明丽江军民府衙署建筑群详解

明朝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丽江府,因阿得“首先款附,命知府事”。次年,任命得为世袭土官知府,赐姓木。木得即于大研厢建丽江府衙署。洪武三十年(1397年)改置丽江军民府(以下简称“木府”)。

木府鼎盛时期当在明代晚期,尤其是在万历年间木增任土知府期间,府衙建筑群已臻完备。其位置在大研厢狮子山南面的缓坡地带,“东向临溪而峙,象鼻之水环其前,黄峰拥其后”,坐西朝东偏南,面向“巽位”,占地面积广达6万多平方米,整个建筑群包含衙署、园囿、府邸、木氏家庙四个建筑单元,前两个建筑单元及忠义坊(又叫石牌坊)坐落在一条东西向的中轴线,也就是建筑群的主轴线上;后两个建筑单元位于主轴线之北侧,分为东(府邸)西(家庙)两组,府邸之东又有一组建筑,是为驿馆(一说系木氏土府与外界进行商贸之所,俗称“一条街”)。

在中轴线上,衙署建筑的仪门之前,矗立着忠义坊,坊前有西河水流过,河上建有拱形石桥。仪门之后为正堂、万卷楼、后殿。在正堂和后殿两侧,各建对称的配殿。衙署建筑中最为特别的是正堂,是封建政权和木氏土司权力的象征,是衙署建筑的核心。衙署建筑之西,为园囿建筑,自东而西建有光碧楼、玉音楼和三清殿。

忠义坊:建于明万历年间。因木增曾输金助“三殿鼎建,兼陈十事”,神宗皇帝嘉其忠诚,除给木增晋参政外,准予建坊,以为旌表,木增乃“奉敕建”。坊为石质,仿木结构,四柱三间,二层六楼,明间面阔较大,为一丈二尺,两次间各阔八尺,高三丈三尺,寓“上有三十三天”之意,明间两边通柱与上层楼较次间为高。上层楼为庑殿顶,“山面之檐,绕至柱外,为最鲜见”;下层楼为两面坡顶。“檐下斗栱,下层二跳,上层三跳,皆具斜拱,又于跳头上置三幅云。”明、次间龙门枋及额枋上,施绦环板及楼间各二层。四柱皆通天式,前后皆有夹柱石,前为四狮(内雄外雌),背面两侧为鳌,中置二抱鼓石。坊呈上重下轻之状,后为减轻中间二通柱的压力,在中柱内侧另加二石柱支撑额枋,致使明间不显其阔。坊明间绦环板上,镌楷书“忠义”,龙门枋上置一匾,边雕饰二龙戏珠。中镌直行楷书“圣旨”二字。

仪门:即衙署大门,牌楼式样,上下两层,中为朱漆大门,门上有匾,书衙署名。占地面积约36平方米。

正堂:即前议事厅,占地面积5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32平方米。堂重檐歇山顶,面阔五间,是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的木结构,明间设巨门两扇,朱漆,钉金色圆形泡钉,每门横竖各7枚,计49枚。左右次间皆设“十样锦”圆形槛窗,裙板雕纳西族之左右门神——虎和牦牛为饰。末间置四开菊花槛窗(现存有部分构件)。整座建筑物处于高台之上,显得雄伟、威严。

万卷楼:占地面积约6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80平方米,面阔五间,实为一座三重檐歇山庐顶楼阁建筑,唯以山面置于轴线上,山面下的一、二层加檐,平面呈方形,有周匝回廊,二层廊外沿设栏杆。据光绪《丽江府志稿》记载,万卷楼为木氏藏书之所,楼中有宋、明各书善本,数以万计。

后殿:即小议事厅,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99平方米,为重檐歇山式,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的木结构,面阔五间。殿为木氏土知府处理公务的主要场所。

配殿:四座,轴线左右侧各二座,建筑规模相同,单檐,面阔五间;左殿为军民府文把事执事室,也是木氏土司临堂视事前后休息场所;右殿为武把事执事室,即警卫、侍从人员待命之处。

南北门:位于木府衙署建筑和园囿建筑之间,是一条南北通道两端的门楼,下层设门,用以启闭,起类似城门晨开以通行、夜闭以防卫的作用。上层为戍楼,设兵驻守,并可连通衙署和园囿两组建筑。(www.xing528.com)

光碧楼:园囿建筑之一,占地面积约4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40平方米,为重檐歇山式,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的木结构,面阔五间,为万历年间木增土知府所建,清乾隆年间曾有改建。

玉音楼:其建筑形制与福国寺五凤楼相同(只是略小),故又称小五凤楼。占地面积约27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16平方米,为三重檐楼阁建筑,底层平面呈“十”字形,由中部四通柱构成方形,一、二层各有一檐,各檐之间加檐连接,但二层南北檐上建成歇山式顶,三层为一座方形小亭,四角攒尖顶。整个建筑檐角较多,从各个方位看去,都有五个翼角,像展翅欲飞的凤凰,因而得名五凤楼。据清乾隆《丽江府志略》记载,楼系万历时丽江土知府木增所建,上供皇帝牌位,“为祝厘所”。楼有匾,文曰:“天威咫尺”。此楼“雄威奇丽,称甲于滇西”。

三清殿(原为寿星楼,属道教建筑,因破坏严重,无可依据遗存,从木府恢复重建整体需要出发,统称“三清殿”):位于轴线之末,衙署建筑群之西端,黄山下部,为诸建筑物中地势最高者。占地面积约27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25平方米,三重檐悬山式,抬梁与穿斗相结合的木构架,面阔五间。始建于明万历年间,系土知府木增所建,道教建筑。据清光绪《丽江府志稿》记载:“高耸玲珑,备极工巧。”

木氏府邸:即木家院,系木氏土司家人生活起居之所,坐西向东,一进三院,为纳西族民居建筑,占地面积约124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18平方米。进入大门后为第一个院子,前有影壁,“壁后面有一座很玲珑的太湖石,旁边有一株很大的观音柳,半边还活着。这院子里石刻花台、长方形井栏,以及石头房基,厅堂的建筑,四方四正的柱子,都是明代的遗物”。这段描述是1961年国家文物局局长王冶秋见到的清光绪时在明代原址上重建的建筑,其时木氏作为世袭土通判,无论政治权力,还是经济实力,都已式微,建筑规模及富丽程度均已不及其祖先,唯一可以述及的,便是采用旧料,保留旧物,仍存明时风貌而已。

驿馆:位于府邸之东,坐北面南,呈东西向横轴线排列,为三坊一照壁纳西族民居式建筑,既可单独成院,又可联通成为一体。供来丽江的商旅歇宿,又是商贸之所。

木氏先祖自降元以来,竭力效忠朝廷,一面以兵力相助朝廷平定其统治范围内外的“叛乱”者,同时以“辑宁边境”的旗帜,不断向东、西、北扩张势力,扩大统治范围;一面又以其财富屡次向朝廷贡方物、献金、助饷,深得朝廷的宠信。木氏被倚为边地屏藩,给予赐姓,委以官职,且得到世袭,叙功晋秩,累加赏赐,在明朝260年的统治时期,木氏土司得到的赏赐封赠,见于史籍记载的就有28次之多,这是云南其他地区土司所不及的。

木氏土司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自明初以来,即大兴土木,营建衙署、府邸,与此同时,又兴建寺庙,绘制壁画,到了明代晚期,尤其是在木增时期,大兴土木之风更盛,衙署、府邸等建筑已臻完备,仿照皇室之制,设玉带桥,在中轴线上建三大殿;虽未正式形成“前朝后寝”的格局,但后三殿是存在的,且“御苑”式的园林亦有,只不过将府邸移往北侧而已。玉带河虽无其名,却实有其物。木氏建造的府衙,已越过知府衙署与其职官的规定,此绝非虚言。正如徐霞客于明崇祯十二年一月下旬应木增之邀,游丽江时在日记中写的,“闻其内楼阁极盛,多僭制”,“宫室之丽,拟于王者”。

纵观丽江军民府衙署、木氏土知府府邸之建筑,始于明初木得,鼎盛完备于明代晚期的木增。此后,经清初“寇乱”和雍正元年的改土归流,随着木氏土司政治地位的下降,经济力量大为削弱,整个建筑群亦逐渐颓圯,到了清代晚期咸同年间,因“滇西之乱”,大部分毁于战火,光绪年间虽经维修复建,已是大逊于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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