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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尽责:亲友监护强化,突显家庭保护作用

时间:2023-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本研究中,家庭尽责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亲友对法律孤儿的及时监护;二是少数联系紧密的扩展家庭对法律孤儿的保护作用。这说明,目前法律孤儿社会救助政策将家庭尽责放在政策目标首位,以家庭为载体来实施救助,是与我国社会文化传统相一致的政策选择。以下详细描述两名生活在扩展家庭中的法律孤儿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状况,以此来理解为何紧密联系的扩展家庭能对法律孤儿起到突出的保护作用。

家庭尽责:亲友监护强化,突显家庭保护作用

现有对法律孤儿社会救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正式的制度安排,即由国家和民间福利机构提供的救助,对非正式的救助即由家庭和亲属网络提供的救助则少有研究。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孤儿并没有得到国家政策给予的受助资格,救助法律孤儿的民间福利机构数量也很有限,这意味着我国绝大部分法律孤儿实际上都是依靠家庭网络得到救助的。在本研究中,家庭尽责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亲友对法律孤儿的及时监护;二是少数联系紧密的扩展家庭对法律孤儿的保护作用。

(一)亲友及时承担替代性养育责任

我国长期以来就有扩展家庭或家族承担儿童替代性养育责任的传统,家庭或家族成员代替法律孤儿的父母抚育其子女,是一种基于亲缘关系自然出现的结果。多数法律孤儿都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履行监护责任,少数无人代为监护的法律孤儿才进入民间福利机构接受机构养育。在本研究的14名法律孤儿中,有12名儿童是由祖辈或亲属代为监护,2名儿童由母亲的朋友代为监护,所有亲友都及时地承担起替代养育责任,没有出现儿童因父母被捕而失去监护的情况。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在父母无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一般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姐担任儿童的监护人。如果儿童原本就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一起,父母的被捕基本不会影响的儿童监护状况,他们通常会继续得到祖辈的照顾,本研究中几位与祖辈生活在一起的法律孤儿就属于这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存在祖辈已去世、无能力或不愿意承担养育责任的情况,其他亲友虽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养育义务,但出于亲情、友情等原因也承担起法律孤儿的养育责任。

在萱萱的奶奶突发疾病去世当天,她的姨奶奶就赶到萱萱家中,接替了照料萱萱的重任。谈起抚养萱萱的原因,她连说了好几个“不舍得”来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我舍不得我姐,……我们不舍得她们娘俩。现在有个小孩子,你说才十几个月,我们怎么放得下?放不下啊!所以一直那个(抚养)。”(XXF2,2017.7.19)萱萱的表舅则表达了抚养萱萱的决心,他坚定地说:“我们是义无反顾的,只要你们(指萱萱的祖父母)放弃了,我们都愿意接手。只要你们愿意接,我们也随时可以给你们。”(XXF1,2017.7.19)与萱萱的情况相似,君君的外婆在突发中风时,君君的表哥阿杰也接替外婆承担起照顾弟弟的责任。他虽然觉得自己能力有限,但出于亲情他还是做出这个外人无法理解的选择:“人家跟我说,又不是一个妈生的,你没这个必要。因为我不忍心,像他那么小,我要是不管的话,良心过不去,总归是自己的家人,怎么办呢?”(JJF1,2017.7.13)可见,法律孤儿的亲属愿意承担替代养育责任,主要还是出于亲缘关系形成的情感性因素,而不是受制于任何法律或政策上的规定。

事实上,对于祖辈以外的委托监护人而言,他们并无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之所以愿意承担替代养育责任,一方面是出于情感原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孩子被送到福利机构。他们普遍认为,福利机构的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正常成长。这一点,可以从研究者对小华的抚养人沈阿姨的访谈中得到体认:

研究者:当时是儿童福利院委托您监护还是她妈妈委托您监护?

沈阿姨:是她妈妈委托我。当时法院来通知的时候就跟她说了,你要么把孩子送福利院,要么就找个监护人。她想想,就找我当监护人吧,不然刚从福利院回来就又要去。那我觉得,就算她(小华)再优秀,经过这样一来一回,也把她的优秀埋没掉了,我们就是考虑到这个(才接受委托)。

研究者:这个决定,您和她妈妈协商了很久吧?您有犹豫吗?

沈阿姨:也没有怎么协商过,也没什么犹豫。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了,要么委托给我,要么就送福利院,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了。她(小华妈妈)心里明白,送到自己爸爸妈妈那边去是不可能的。

研究者:对您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吧?

沈阿姨:我想想,只要她乖一点的话,就等于我再养个女儿,反正我儿子已经成年了。我跟她说,你乖乖的,我就等于再养个女儿,对吧?不然怎么办呢?(XHF1,2017.7.17)

娜娜的舅舅也谈到了自己对孩子被送到福利机构的担忧:

当时这边片警都知道我们都是外地的,接手一个小孩比较困难。街道就提出来说,如果不行就放到街道里面有一个专门机构。假如到那个环境下,肯定对小孩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后来他(指街道工作人员)说,要不然你们就过来。(NNF1,2017.10.14)

为了不让娜娜进入福利机构,娜娜的舅舅将全家都搬来了上海。这不仅意味着他要承担起娜娜的照顾责任,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由于自己也有两个孩子,加上妻子和父母,原有的房子根本住不下,他只好在工作地点附近另租了一套房子。平时,他的父母负责照料娜娜的日常生活,妻子每晚下班后负责检查娜娜的功课,他则在出租房和自己的孩子住在一起,每到周末全家才能相聚。考虑到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老人与处于青春期的娜娜沟通上也有障碍,他又说服原本在安徽工作的侄女到上海找工作,这样可以和娜娜住在一起,年轻人之间容易沟通,又能对老人有所照应。在舅舅的细致安排下,娜娜的学业成绩比较优秀,即将从高中毕业了。

从上可见,法律孤儿的实际抚养人普遍希望孩子能在家庭环境中成长,这是他们承担替代性养育责任的主要原因。为此,他们虽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也愿意冒着风险担任孩子的委托监护人。就算抚养条件十分有限,他们也没有考虑过把孩子送去福利机构的可能性,而是尽量在家庭内部调动各种资源解决问题。这说明,目前法律孤儿社会救助政策将家庭尽责放在政策目标首位,以家庭为载体来实施救助,是与我国社会文化传统相一致的政策选择。

(二)紧密联系的扩展家庭保护作用突出(www.xing528.com)

我们在访谈中发现,与其他单纯由祖辈抚养的法律孤儿相比,生活在扩展家庭中的法律孤儿明显得到了更好的照料和教育,遭遇的困难和问题也相对较少。以下详细描述两名生活在扩展家庭中的法律孤儿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状况,以此来理解为何紧密联系的扩展家庭能对法律孤儿起到突出的保护作用。

1.“大户人家”的孩子婷婷

婷婷是访谈对象中唯一的一位农村孩子。2017年10月的一个上午,我们按照事先拿到的地址乘车前往婷婷家,在一片房屋聚集的地方下车改为步行,沿着乡村小路向前走。近年来,在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下,上海的不少村庄已经被统一改造为格局与城市商品房类似的住宅区。婷婷家所在村子显然不在其列。这里还保留着传统村庄的样子,房屋与房屋之间距离很近,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门牌号,但却没有遵从任何规则排列。我们一路走一路问,一边仔细查看门牌号,生怕错过我们要造访的目标。终于,在一位热心村民的指引下,我们到达了婷婷的家。

这是一幢体积颇大的两层楼房,光是种满花草的院子就有十多个平方米。迎面正中的屋子里摆放着一张古朴的实木餐桌,餐桌后面靠墙供奉着佛像。在这个餐厅兼会客厅的左边是厨房,右边则是类似于起居室的房间,里面有电视沙发儿童座椅家具,家庭成员的日常交流和活动就在这里。从这个房间的楼梯往上,便是家庭成员各自的卧室。

婷婷和爷爷一起接待了我们。婷婷梳着长长的辫子,皮肤白皙,眼睛明亮有神,个子很高,12岁的年纪,身高有1米6左右了。她的爷爷身形高大,体格强健,说话铿锵有力。他言简意赅地向我们介绍了家庭情况:婷婷是父母未婚所生,母亲是外地人,生下她后就离开了上海。父亲戒毒期间,和她住在一起的除了爷爷奶奶外,还有她的曾祖母和两个姑姑。大姑姑目前未婚,小姑姑则已经结婚生子。

从图9.1可见,婷婷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典型的扩展家庭。尽管父母不在身边,但她并不缺乏关爱。在血缘关系纽带和共同居住环境形成的紧密关系中,爷爷、奶奶和姑姑都在不同方面扮演了婷婷的“父母”角色:(1)爷爷奶奶为她提供了稳定的家庭生活环境和经济支持。婷婷告诉我,在我们来时经过的房屋中,有一部分是爷爷的房产,现在出租给别人收取租金。因此,即使父亲完全没有收入,婷婷也不用像其他法律孤儿那样因经济压力而放弃补习的机会。她告诉我,在访谈当天的下午,她就要去上一个补习班,“英语数学一起补,每个月1 500元。”(TTC,2017.10.14)(2)两位姑姑则在婷婷的生活中起到了榜样示范、生活和学业协助的作用。在婷婷的描述中,大姑姑和小姑姑都非常优秀,而大姑姑更是她的人生榜样。她告诉我,小姑姑现在陆家嘴上班,下班后还要照顾小宝(表弟),非常忙,所以大姑姑和自己的相处时间更多一些。大姑姑曾经留学韩国,韩语和英语都非常流利。不仅如此,她还多才多艺,会弹钢琴,有潜水证书,每年都会去全世界不同的海岛潜水。在大姑姑的影响下,婷婷也梦想自己将来能去国外留学、去环游世界。

图9.1 法律孤儿婷婷的家庭结构

相形之下,父母在婷婷成长发展中的作用并没有比大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来得更为重要。事实上,婷婷的爸爸没有工作,不能为家庭经济作出任何贡献;他只有初中学历,无法辅导孩子的学习;他还屡进戒毒所,连对孩子最基本的陪伴也做不到。他虽然名义上是婷婷的爸爸,但实际上似乎只是大家庭中一个“可有可无”的普通成员而已。

父亲角色的缺位似乎没有对婷婷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在与我谈话的两个多小时中,婷婷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显得自信、大方、开朗。这让我意识到,“父母”一词不仅代表着人的自然属性,更是一种社会角色,而这种社会角色不仅可以由儿童的父母来担任,同样也可以由别的重要他人(significant others)来扮演。

2.戴“三道杠”的萌萌

初见萌萌时,我们难以相信面前的是一位法律孤儿。她梳着两条小辫,笑容甜美明亮,举止彬彬有礼,处处体现出她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随着访谈的进行,我们又得知,她在学校里是班长,戴过“三道杠”,不但成绩优异,而且还热爱书法篆刻音乐,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考试。然而,如此优秀的孩子却有着坎坷的成长经历。6岁那年,萌萌的母亲因诈骗罪入狱,父亲也从此下落不明,幸好有善良的邻居张阿姨一家接纳了她,一直抚养至今。张阿姨60多岁,是过去下放到崇明的知青,结婚后迁去常州,后来辗转回到上海。刚回上海时,夫妻二人都没有稳定工作,靠着一天打三份工的吃苦耐劳精神把一双儿女都培养成了大学生。如今,张阿姨的子女都已经结婚生子,儿子、儿媳、孙女仍和张阿姨老两口住在一起,女儿虽然搬了出去,但平时仍常常回家走动。尽管萌萌在血缘上与家庭成员没有任何关系,但她已经成为张阿姨的“第三个”孩子,在大家庭中得到了与姐姐、哥哥同等的照料、关爱和教育。

家里出了两名大学生,这一直是张阿姨的骄傲。对于如何教育子女成才,她自有一套理念和方法。在萌萌的学习过程中,她总是予以正向评价,又时常以姐姐哥哥的成长故事加以激励,也注意保持和学校老师的沟通交流:

我大女儿是复旦大学毕业的,现在是美国那个公司的,她是管那个公司的。儿子也很争气,从外地考到上海的大学,在央企工作。现在他们都结婚了,生活条件都很好,都有自己的房子。我儿子的小孩要我帮忙带,所以我们住在一起。我就跟萌萌说,你是我第三个孩子,希望你向姐姐哥哥学习,要成才。她现在的情况还可以,我抓得很紧的。她数学很好的,总是第一名第二名。但是我跟她讲,你们学校不是最好的学校,第一名第二名还不够,要在整个镇都是第一第二,那才行,所以你要加油。要有目标嘛,才能奋斗。……我经常跟老师沟通的,有什么情况,有什么不当的,经常和老师讲。学习不懂的地方,叫我儿子帮她补一补。(MMF1,2017.8.12)

张阿姨不仅重视萌萌的学业,对于她的兴趣爱好也不遗余力地支持。萌萌提出想学钢琴,张阿姨虽然觉得学费很高,“一个月上4节,300块一节”,但是考虑到“总归要有个特长,所以让她学”。张阿姨夫妻两人的退休金都不高,萌萌能拿到的经济补助也只有低保,但好在女儿和儿子经济状况都不错,“她的衣服都是我女儿买,学习用品都是我儿子买,两个人分担的”。在家庭成员的合力支持下,张阿姨觉得抚养萌萌的经济压力并不大,她豁达地说:“多就多用,少就少用,你不能无理要求啊!大家都是这种待遇,你说(政府)多给一点,不现实的,对吧?”(MMF1,2017.8.12)

相比其他几位法律孤儿,婷婷和萌萌之所以显得比较“幸运”,也与她们所处的扩展家庭提供的支持分不开。已有研究者发现,在国家支持缺位的情况下,农村父系扩展家庭对孤儿养护发挥了主导作用,提供抚育儿童所需要的经济和人力资源,分担福利服务成本,从而使得孤儿能在正常的、熟悉的环境中成长,并有效地减少了国家的福利支出(尚晓援,2006)。在婷婷和萌萌的案例中,扩展家庭至少为她们提供了三重保护:(1)强有力的监护;(2)稳定的经济支持;(3)重要他人的示范和协助。在同等的保障性救助之下,她们的扩展家庭更好地发挥了在抚育儿童方面的经济功能、照料功能和情感支持功能,从而达成了较好的儿童社会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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