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在其《人类发展生态学》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生态系统理论。受生态学的启发,这一理论把个体成长的社会环境看作不同层次的生态系统,个体从出生后就受到不同系统的影响,并在各个系统的交互作用下发展。因此,分析不同生态系统对于理解个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布朗芬布伦纳的概念,个体所在的生态系统包括:(1)微系统(microsystem),这是与个体距离最近的一个系统,它包括父母、家庭、学校、社区、同辈群体等,是个体可以直接接触、对其有直接影响的系统。例如,与家人、朋友的互动可以影响儿童的观念和行为。(2)中间系统(mesosystem),指两个或多个微系统间的关系,如孩子的父母与老师之间的联系、孩子的家庭和社区之间的联系等。微系统之间较强的积极联系有助于儿童的发展,而微系统之间消极的联系或冲突则不利于儿童发展。(3)外系统(exosystem),它是由个体的外部体制所构成,如地方政府、父母工作场所、政策法令等。这个系统不会直接与个体接触,而是通过与微系统中的某些结构的互动来间接影响个体发展。例如,国家制定的与儿童和家庭相关的法律,如义务教育法、婚姻法等,儿童虽未直接参与其中,但这些法律会影响儿童及其父母的选择和可得的资源。(4)大系统(macrosystem),指个体所处社会的文化、习俗和价值观等,是一种较高的思想层面的系统。在大系统下,前三个系统都会呈现相似的价值特征和行为倾向。例如,如果社会文化认为育儿是家庭责任,那么社会就不太可能为父母抚养孩子提供帮助,进而影响孩子的发展。
从法律孤儿研究的现状来看,大量研究都集中在对法律孤儿与其所处的微系统,尤其是家庭之间的关系上。这些研究发现,微系统中儿童与照料者之间的持续互动、与父母之间的联系对于儿童的安全感、依恋及其他能力的发展至关重要(Poehlmann et al.,2008;Poehlmann,2005b)。如果微系统中的关系崩溃,孩子就可能出现心理问题、行为偏差,甚至反社会行为(Mears&Siennick,2016;Turney,2017)。还有研究指出,法律孤儿所处的微系统存在特殊的风险作用机制,如儿童亲眼看见父母被捕、因父母服刑而被迫转学或与兄弟姐妹分开等,这种特殊的互动和过程导致法律孤儿的种种不良后果(Zeman et al.,2016)。(www.xing528.com)
近年来,研究者开始将目光投向微系统之外的其他系统。例如,父母与祖父母之间的关系会对法律孤儿产生影响。如果正在服刑的父母与孩子的实际照料者之间存在冲突时,他们与孩子的接触机会(如探视、电话和书信)就会减少(Robillard et al.,2016)。外系统中政策因素对法律孤儿的影响也很明显。有研究发现,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严厉对待毒品犯罪,造成监狱和监狱人口空前增长,受此影响最大的就是穷人、少数族裔和黑人家庭的儿童(Glaze&Maruschak,2008;Western&Wildeman,2009;Wakefield et al.,2016)。
生态系统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孤儿生活的复杂性。它告诉我们,法律孤儿面对的不仅是因父母入狱而残缺的微系统,还有那些不直接与他们接触、看似毫无联系的其他系统中的因素。家校联系、邻里关系、大众媒体、司法和福利政策、社会观念和文化传统等都可能不同程度地与法律孤儿发生关联,并且,这些系统不是封闭的,它们还会或直接或间接地与其他系统互动,进而复杂地影响法律孤儿的生活。因此,要对法律孤儿提供最有效的救助,仅从单一系统入手还不够,应当采用一种系统的、整体的思路,在每个系统中都设计相应的干预方案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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