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历程理论的产生得益于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和老龄研究、人口统计、社会资本等多个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发展,但它对儿童的研究却并未局限在某个单一学科或特定领域,而是提出了一种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范式。在生命历程研究的代表人物埃尔德(Elder)看来,人的发展是一个贯穿整个生命周期的过程。早期童年经历固然重要,但还应该采用一种长期的视角,将人放置于其所处的历史时期、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中,来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生活史(life history)与发展轨迹(trajectory)(Elder,1998)。
生命历程理论有如下主要观点:(1)个人的发展受到规范性的社会时间(social time)的影响。社会时间是指对人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角色期待,如在某个年龄应该入学、结婚、就业或者退休,大多数儿童和成年人在大致相同的年龄都会经历这些规范性的事件。(2)个体或群体的发展受到历史事件、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的塑造。突如其来的战争和经济危机、政府推出的新教育政策、父母离婚等都可能干扰社会时间,改变发展轨迹。(3)个体虽然受到历史和社会环境的约束,但也能通过选择和行动来主动构建自己的生命历程。例如,在一些经济困窘、居住环境恶劣的家庭中,家长经常带孩子去教堂和参加青少年教育项目,以此来降低孩子所面临的风险。可见,个体的生命历程是由个人与社会限制因素的互动所共同构建的。(4)年龄阶段在个体的发展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受相同事件或经历的影响程度可能不同(Elder et al.,2003)。
相较于依恋理论对微观的亲子关系的分析,生命历程理论为法律孤儿研究提供了一个将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视角。首先,生命历程理论特别关注生命历程中“意外事件”对法律孤儿的影响。同龄儿童会经历相似的“规范性”事件(normative events),而父母服刑则是“规范性”事件之外的意外事件,这个意外事件带来孩子生活的转折,其负面影响可能一直持续至孩子的成年期(Mears&Siennick,2015)。其次,生命历程理论强调区分法律孤儿的年龄阶段,因为处于不同年龄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孩子受父母服刑的影响程度可能不同。例如,有研究发现,父母服刑对6—11岁儿童的学校参与度有显著影响,而对12—17岁儿童的学校参与度则没有显著影响(Murphey&Cooper,2015)。再次,生命历程理论认为法律孤儿问题的分析不应局限在儿童个体层面,还应拓展到家庭层面。家庭成员服刑不仅对其子女造成影响,同时也冲击了原有的家庭结构和家庭成员的关系。例如,由于父母其中一方服刑而导致离婚、孩子的照料者从父母换成祖父母,这些不同的关系彼此相互作用,对儿童的发展轨迹产生影响(Western et al.2004;Lopoo&Western 2005)。最后,生命历程理论重视对法律孤儿生活的详细呈现。尤其是采用个人传记和深度访谈来创建详细的个人生活史,这是生命历程理论在方法上的一项重要创新。(www.xing528.com)
生命历程理论关于个体受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塑造的观点,对法律孤儿的救助政策与实践也有启发。它提示我们应该重视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法律孤儿面临的新问题和新需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下,父母服刑所造成的后果可能不同,应对策略也因此不同。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经历了社会经济和家庭生活模式的巨变:生育率下降、女性普遍就业、家庭规模缩小、离婚率上升、人口流动频繁等,我国也不例外。在新的历史时期,法律孤儿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必然有所不同,救助政策和实践也应该做出相应调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