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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救助现状及问题

时间:2023-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英国为例,研究者发现,尽管政府承认服刑人员子女是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但却没有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来为这些孩子提供系统的支持。一项英国研究从项目经费和可持续性、服务内容和覆盖面、受助者的反馈和感受、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对5个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这些项目存在着经费有限、应对复杂的福利和法律问题的专业能力不足、解决家庭贫困问题的效果不佳、对服务对象的信息掌握有限等诸多问题。

英国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救助现状及问题

早在1996年,欧洲行动研究委员会(European Action Research Committee)就指出,服刑人员子女的权益未能得到维护,他们普遍被国家所忽视。10年后,EUROCHIPS[8]认为这种状况并未发生改变,服刑人员子女仍然不被视为一个自身拥有权利的群体,他们的需求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Ayre et al.,2006:8)。马歇尔(Marshall)在其对苏格兰服刑人员子女的研究中指出,服刑人员子女成长的权利无疑被父母入狱和国家刑罚所破坏,但刑罚制度却没有对此做出回应(Marshall,2008)。即使政府已经开始注意到服刑人员的家庭,但这种注意也仅仅出自家庭支持对于减少累犯的积极作用,而不是真正要解决和满足服刑人员子女的特殊需求(Mills&Codd,2008)。因此,有关服刑人员子女的政策目的往往是通过服刑人员子女来促进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而不关注服刑人员子女作为儿童其自身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以英国为例,研究者发现,尽管政府承认服刑人员子女是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但却没有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来为这些孩子提供系统的支持。服刑人员子女在政策安排中的优先级很低,既不可能得到任何有针对性的救助,也没能依法享有他们应得的保护和支持(Glover,2009:2)。

由于得不到足够重视,无论从政策还是服务的角度而言,服刑人员子女得到的支持都极为不足。这些不足包括:(1)健康、福利、教育司法部门等各种国家机关没有形成整合的协调机制,而是各自提供一些碎片化的支持(Sheehan&Levine,2006);(2)福利机构、学校等各服务主体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因而其对服刑人员子女遭遇的问题和实际需求的了解并不全面;(3)服务提供者应对服刑人员子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还有待提升(Social Exclusion Unit,2002);(4)很少对救助服务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缺乏科学严谨的评估标准(Tuerk&Loper,2006)。在美国,许多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服务都是以志愿者服务为主的短期项目,而非固定的社会服务计划或救助制度的一部分,因此预算较少,经费不足(Hairston,2007)。一项英国研究从项目经费和可持续性、服务内容和覆盖面、受助者的反馈和感受、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对5个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服务项目进行了评估,结果发现,这些项目存在着经费有限、应对复杂的福利和法律问题的专业能力不足、解决家庭贫困问题的效果不佳、对服务对象的信息掌握有限等诸多问题(Smith et al.,2007)。(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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