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指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7类。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www.xing528.com)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3)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4)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和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3)对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并经所在地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4)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必须配备押运人员,不得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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