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使公司生产管理过程合理运作,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过程中需要改进的问题能及时解决,保证生产体系的持续运转;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的管制;
(3)定义:无;
(4)权责。
1)生产部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监督其有效运行,生产能力评估、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物料控制、生产执行、过程控制等。
2)生产技术计划部负责生产资料评审和制作、技术支持、生产计划的制订、生产进度跟进、出货事务安排。
3)版房、印刷部、精装部、胶订部负责对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生产任务执行、现场6S管理。
4)品管部负责对制造过程品质的控制、品质记录的填制、QC人员的管理培训。
(5)作业内容
1)生产运作过程控制
i.生产技术计划部依据《生产计划日排产表》合理安排生产并及时对生产进度进行跟踪,具体按《生产计划控制程序》作业。
ii.生产制造部接收到《生产计划日排产表》后检查是否为首次制作大货,如为新款,及时跟踪生产技术计划部提供生产资料,参见《生产资料评审控制程序》。
iii.版房依据《生产计划日排产表》要求领取物料后,进行印前制版作业,填制《版房制版登记表》。
iv.印刷部依据《生产计划日排产表》和工单进行生产,如遇技术问题,需及时向生产技术计划部进行报告。
v.印刷部在生产前,由机台制作首件,科长或领班按照车间品质控制程序进行首确认。
vi.各车间主管安排在每批订单生产前召开产前会议,用样稿、首件为操作人员做适当讲解,填制《生产前二次车间生产评审记录》,并督导其按照要求进行生产。
vii.所有工序产品应经过机长自主检验合格,并经过专职检验抽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一道工序。
viii.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循环使用的物料部件做好以旧换新物料的领用等。
ix.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具体依据《6S管理程序》要求进行。
x.各生产班组督导机长进行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出现异常情况,通知维修部维修,按《设施设备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xi.品管部对检测、测量设备进行周期检查。参照《量测仪器控制程序》执行。
2)生产过程物料的控制
i.生产车间领取物料后放置于物料放置区域内,根据生产进度情况投入生产。
ii.物料出现异常或需临时更改时填制《补料单》,经生产车间主管审核批准后到仓库进行换料、领料。
iii.外发回厂之成品、半成品,必须由品保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生产。
iv.生产部下属各部半成品交接均需填制交接记录,物流部负责公司内外的物流货物配送及各生产车间的半成品交接。如遇未签名交接事项,生产车间主管及时进行处理。
v.生产部对于超出订单需求之原物料,由生产部主管主导每月整理退回仓库,已加工之成品、半成品填制《车间仓存记录表》并对仓存成品、半成品进行标识。每次生产前生产部主管应检查《车间仓存记录表》,对相同颜色、码数、款式的成品、半成品冲减实际生产数。
3)过程质量状态控制
i.首检与过程检验的规定
量产前依据制程品质控制程序进行首件制作和过程品质检验,行使分级品质检验和审核管理制度。
ii.工序交接时产品质量状态的控制
按照正次品分板和品质异常处理完工后的品质检验报告向下道工序进行交接。物流运输由物流仓储部负责转运。车间按照制程品质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品质防护。产品身份识别依据生产制程控制程序进行流程标牌管理,工序交接时各工序依据品质控制程序的品质要求进行检验接收和数量核对。
4)过程异常的处理
i.异常的发现及确认。品管部或生产部发现异常,视问题轻重程度,及时通知车间主管、品管部主管进行协调解决。发生重大异常,由生产部主管即时报告生产副总,并填制《纠正预防措施报告》,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作业。
ii.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超出标准工序或非人为因素返工的情况,由该组长填制《返工申请表》,经生产部计划室主任审核生产副总批准生效。
二、产品质量控制
(一)生产签样(首检)
公司生产各工序首件签样实行三级确认制,即机长/组长、车间主任、IPQC三级确认,经过三方确认后机台/班组方可正式生产。
生产或插单后再生产或转机台再生产过程中,车间主任主动跟进机台生产状况,根据样稿、蓝图及工单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问题后签生产样,印刷和模切工序,车间主任需对照《签样确认表》内容逐一检查并签字确认。
当班IPQC应根据样稿、蓝图及工单要求,对照《签样确认表》。(www.xing528.com)
工单注明需客户或业务人员签样的,经授权人签字后机台方可正式生产。属于公司操作要求或质量检验要求中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不因有外部授权人的签字而减免机台、车间主任和IPQC的责任。
(二)机台检验(自检)
在每个工单的生产过程中,机长应按以下抽样计划抽检工序产品。
表3-8 抽样记录表
(三)IPQC检验(巡检)
巡检首先依据是客户订单和生产施工单,再依据客户提供的质量标准或样箱,客户未提供任何标准的,可依据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在每个工单的生产过程中,IPQC各个工序/机台抽查频次不低于30分钟一次,抽检数量按生产数量比例进行,100以内按不低于20%进行抽样,100至1000按不低于15%抽样,大于1000按不低于10%进行抽样。重点工序印刷、模切、糊盒工序要加大巡检频次和抽样数。
检验过程必须做好核实记录:过程检验报告、质量异常报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材料使用异常质量报告、整改通知、不良品记录、整改及处理结果验证、按月统计各工序质量原因分析报表。
1.工序不合格品控制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由IPQC填写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并插上红色“不良品指示卡”,单独堆放。
(1)对于返工后能达到最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车间主任有权直接做出返工处理。IPQC负责跟进车间对不良品的处理,并对返工后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填写合格品检验单。
(2)对于不能返工,或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但可能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车间主任应通知品质、技术部门负责人协商处理,必要时组织不良品会议,签“生产限样”给相关部门。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应及时升级处理,直至总经理。
(3)整张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机台移交到待处理中心,经IPQC确认处理结果后进行报废处理,待处理中心须对报废产品进行销毁处理记录登记,由IPQC对报废处理结果进行验证。
2.交接班检验(互检)
交接班时,接班机长、IPQC应核对生产签样是否与客户或公司样稿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处理。
3.检验说明
(1)对各工序需检物件,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单要求、样稿、蓝图以及本工序操作指引、质量检验标准等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2)各工序机长/组长、IPQC在《日生产检验记录》中如实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状况,各车间主任做好各工序检验的跟进工作,并在《日生产检验记录》上予以确认,短单生产时间不足1小时的,车间主任除首件签样外抽检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张《日生产检验记录》只允许填写一个生产工单的情况。
(3)IPQC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品质异常时及时通知机长解决,若未能及时解决或已生产出产品存在不可接受的缺陷,通知该部门主任并反馈至本部门主管,问题未解决之前,机台不得生产。
(4)印刷机台机长要将生产过程中的校版纸、过版纸同正品严格区分开,校版纸保留在印刷车间,过版纸要存留在印刷车间报废,不允许流入下道工序。
4.成品检验流程
OQC参照质量检验标准文件进行全检和抽检。
OQC检验每版货前都必须核对样稿,生产工艺流程单,从不同角度、不同版次抽样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完成后在产品流程标牌上做检验状态标识,品质部判定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
抽样标准:抽检率按5‰在每版的上中下抽检。
成品抽检完毕,OQC需在此批成品的《产品标识卡》上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对于抽检出来的不合格品,OQC应在其缺陷处做出相应标识,以便与“合格品”区分开来。未达到返工数量的“不合格品”,由OQC把检验合格后的产品零头数补齐。
OQC完成抽检后须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品质部主管必须每日审阅《成品检验报告》。
5.成品检验不合格品控制
经验验不合格的成品,由OQC填写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
(1)对于返工后能达到最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要求生产主任直接做返工处理。
(2)对于整批产品不合格或不合格数量过多,不便作报废处理的,如放宽检验标准不影响客户最终使用,品质部主任可以通知销售、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协商处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及时升级处理,直至总经理。
(3)不合格品需要报废的,由品质部统计在工单完工3个工作日内填写《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交相关部门主管确认,相关部门主管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成并将《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返回品质部,品质部在收到经审批的《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半成品和成品的报废工作。相关部门主管在2个工作日内不确认也不反馈意见的,品质部主任有权直接作报废处理。
(4)返工后的产品应经过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各部门共同裁定留用的物料、工序产品、最终产品,应填写不良品处理报告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品质部统计归档保存。
(5)所有废品的报废由车间主任安排切纸机分切后才能打废纸,完整的废品不能直接打废纸,IPQC负责对报废过程的监控。
6.成品退货处理流程
由OQC对产品退货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后插上红色“不良品指示卡”并单独堆放。
填制成品退库检验报告,由部门主管在2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做出相应处理。
(1)对于返工或挑选后能达到最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应要求生产主任直接做返工或挑选处理,IPQC负责对返工过程的质量检验,由OQC对产品进行终检。
(2)不合格品需要报废的,由品质部统计在工单完工3个工作日内填写《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交相关部门主管确认,相关部门主管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成并将《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返回品质部,品质部在收到经审批的《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半成品和成品的报废工作。相关部门主管在2个工作日内不确认也不反馈意见的,品质部主任有权直接作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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