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习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作用是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社会实际,增强群众观念、劳动观念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心、责任感,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获得本专业初步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并为后续课程教学增强感性认识。为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生产实习计划的制订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和专业技能规范,按照生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习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步骤、地点、时间安排与组织领导,实习纪律及其他注意事项。实习前将实习计划发给每个学生。
二、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生产实习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加强对生产实习工作的领导。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全院生产实习工作,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与实施。由办公室、学工组长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共同组成生产实习指导小组,负责生产实习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实习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年实习结束后,生产实习指导小组要认真总结工作和组织经验交流,以推动实习工作的向前发展。
办公室应按教学安排选择和落实实习单位,如个别专业安排确有困难的可报请院务会议协助解决。
办公室应按学期编制校外实习计划,并按规定日期上报院长批准。实习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请院长批准并通知有关实习接收单位。
三、实习指导教师管理
指导学生校外实习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更新自身实践知识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学院应选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其师生比一般为1∶20~1∶30。
实习指导教师对在校外实习的学生担负全面管理的责任,具体职责有:
(1)贯彻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3)实习过程中,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各项教学活动;
(4)负责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实习中的问题,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
(5)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在学生实习期间到现场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其时间不少于1/2校外实习期;
(6)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综合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www.xing528.com)
(7)实习结束后,应全面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书面向学院汇报。
学院要加强对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对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出色完成实习指导工作的教师。
四、加强对外实习学生的管理
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教师和带教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接收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是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违反接收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的学生,院方应会同该单位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校外实习的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请假,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补实习。自行安排生产实习的学生,应于生产实习开始前两周将自行安排生产实习的申请报告会同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交由主管、副院长批准并在办公室备案。
学生擅自不参加校外实习的,除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外,本次实习不计成绩,一般不予补实习。如本人确有悔改表现,经院(系)主管教学工作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补实习。补实习经费一律由学生自理。
学生因故在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时间1/3的,不得参加本次实习考核,但可在补足所缺天数后再给予考核并计算成绩。
学生实习不及格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记录,但可准其补实习一次。补实习经费一律由学生自理。
五、生产实习成绩评定及表彰
实习结束时,学生要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撰写实习报告。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综合表现(思想表现、实习态度、团结互助、劳动观点及遵守纪律等)、实际操作能力及实习报告,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实习成绩送学院综合办公室登记。
无故不按时交实习总结报告的学生,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对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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