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TISA已经完成了21轮谈判。目前,TISA基本完成框架和细则,等待各方减让表的最后谈判。尚在参加谈判的23个成员不仅包括发达国家和地区,还包括发展中国家,成员服务贸易总额超过全球总量的七成。其中,高收入成员14个:澳大利亚、加拿大、冰岛、以色列、日本、韩国、列支敦士登、新西兰、挪威、瑞士、美国等;中高收入成员8个: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毛里求斯、墨西哥、巴拿马、秘鲁和土耳其;中低收入成员1个:巴基斯坦。新加坡曾经加入TISA谈判,后又退出。[4]TISA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早期磋商阶段
2013年4月27日至2014年4月24日这段时间一共展开了五轮谈判,此阶段称之为早期磋商阶段。第一轮谈判由美国主持,双方提交了第一篇核心谈判文本,讨论集中在金融领域,涉及对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模式四的跨境人员移动适用于自然人,即一成员国国民前往另一成员国提供服务的情况。这种模式只适用于真实的有血肉的人(与法人相反,即公司)。这种模式确保自然人有权为了提供服务而暂时留在另一个国家。另外,TISA谈判参与国情况有所变动,新加坡在正式提出议题之前宣布退出,加拿大在3月18日第一轮谈判前加入。第二轮谈判期间,列支敦士登加入,主要议题由澳大利亚提出,涉及金融服务贸易和国内监管等,并初步探讨了电子商务和海上运输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第三轮谈判由澳大利亚主持,谈判在核心文本的讨论上初见成效,美国和日本提交的市场准入承诺试图为市场准入树立新的标杆,各国对初步提交市场准入清单达成共识。第四轮谈判由美国主持,着重讨论了金融服务、信息与通信技术服务、专业服务、业务人员临时入境、海上运输服务和国内法规等新领域的贸易规则。在前几轮议题的基础上新提出了关于航空运输服务、能源服务、补贴服务、邮寄服务等议案。第五轮谈判由欧盟主持,专门讨论市场准入清单,其中21个成员国提交了市场准入清单。同时,对前几轮的议题继续展开讨论。可以这么说,早期磋商阶段的五轮谈判中确定了市场准入这一谈判重心,并就金融服务、国内监管、跨境人员流动、海上运输、电子商务、通信等议题展开了初步讨论。
(二)积极讨论阶段
2014年4月28日开始的第六轮谈判,由澳大利亚主持,邀请了超过140个政府具体部门、各领域的专家参与谈判。之前所涉及的金融服务、国内监管、电子商务、通信和海上运输服务等领域的谈判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同时市场准入清单的谈判贯穿始终。第七轮谈判在日内瓦举行,并且属于非公开谈判,探讨了金融服务业、邮政服务、陆上运输等议题。第八轮谈判新提出了销售服务、环境服务、政府采购三个议题。第九轮谈判属于对前几轮谈判的继续延伸,由各领域专家就之前的议题进行深入研究。第十轮谈判由澳大利亚主持,讨论了金融服务、电信、国内监管,以及模式四的跨境人员移动等议题。本轮谈判中,国瑞士提出了关于出口补贴的新的议题。同时,乌拉圭正式宣布加入TISA谈判。第十一轮谈判在第十轮谈判基础之上继续展开。第十二轮谈判由欧盟主持,议题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务、通信服务、国内法规、海运服务、模式四的人员流动等领域。同时,谈判人员还审查了迄今所取得的进展,除了巴拉圭、巴基斯坦和乌拉圭之外,成员们都提交了市场准入清单,毛里求斯加入谈判。第十四轮谈判由美国组织和主持,除了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四人员流动、电信电子商务、国内监管等议题之外,还新提出了能源服务的议题。另外,乌拉圭、巴拉圭由于国内政治等问题在此轮谈判后宣布暂时退出TISA谈判。总体来说,本阶段集中在各个领域、行业之中,由浅入深,也邀请了相关专业人士使谈判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各国在提出新议题的同时提交了市场准入清单。(www.xing528.com)
(三)成果初步取得阶段
成果初步取得阶段指的是第十五轮到第二十一轮谈判期间。2015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由欧盟主持的第十五轮谈判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务、国内监管和透明度等领域,模式四人员流动取得相应进展。初步提出了关于国有企业的议题。第十六轮谈判由美国主持,目的是将金融服务、电信、电子商务、模式四等主要议题形成一致的文本附件,在2016年7月形成附件的主要内容,至同年9月完成余下文本。同时,对核心议题市场准入进行了深入探讨。第十七轮谈判就金融服务、通信服务和电子商务、模式四的附件文本达成一致。对所有运输服务(海运、空运和陆运)领域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时,新加入了专业服务和采矿服务等议题。第十八轮谈判在2016年5月26日至6月3日举行,并在此期间召开了关于TISA的部长级会议。本轮谈判进一步探讨了电信、电子商务、国内监管、金融服务和模式四附件中的文本。另外,议程规定讨论所有的运输附件(海运、空运和陆运),也进行了关于TISA体制框架的初步讨论。国有企业的附件讨论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欧盟提交了关于政府采购的修订提案。第十九轮谈判继续对传统议题进行探讨,并且再次重申议题重点在于市场准入。第二十轮谈判着重体制构建安排方面,包括争端解决机制。本轮谈判已开始将悬而未决的问题提升至更高的政治级别,首席谈判代表就某些问题初步交换了意见。对其他附件,如国有企业等,进行了小组形式的建设性讨论。2016年11月2日至10日,TISA各成员国举行了第21轮谈判,各方在达成一致文本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就如何解决最有争议问题方面也找到了路径。各方主要讨论的关键附件包括透明度、国内监管、电信、电子商务、本地化以及模式四自然人流动都取得了实质性结果,并在快递服务附件最终文本的达成方面取得了显著 成果。
总的来说,本阶段经过前期的多次谈判,在多数关键领域已经取得良好的谈判成果,也由此可见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主导国家对于TISA谈判所秉持的积极态度,以及建立一个高标准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新规则的迫切需求。2016年之后,TISA再没有进行过谈判。目前,谈判处于暂停阶段,预计在政治背景允许时恢复谈判,没有正式规定结束谈判的最后期限。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也有意加入TISA,并在2013年10月正式申请加入TISA谈判。我国在2013年7月提出申请但是没有获得通过,在中方提交新的清单后重启申请。但是,2013年11月底,我国的谈判申请再次被搁置。我国申请加入TISA意在更深地融入全球市场,并倒逼国内服务贸易发展,通过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TISA较TPP等其他贸易协定更加适合我国的现状。相比之下,美欧也更能接受我国加入TISA。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