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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苗族服饰的特点:湘西型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湘西型服饰主要流行于湖南湘西州及湘、黔、川、鄂四省交界一带。与黔东南苗族服饰不同,湘西苗族女性不穿裙装,多以短裤身,大裤筒,绣花边裤脚的长裤配加各式围裙。湘西苗族约占湘西州人口33%以上。凤凰苗族最有特色的服饰艺术是工艺极其琐碎复杂披肩,表现出该地区苗族女子追求华美的审美情趣。而同一支系湘西地区的凤凰苗族女子,则喜爱用土布花帕,银饰较少;矮寨苗族妇女头上向后倾斜的头帕多为

贵州苗族服饰的特点:湘西型

湘西型服饰主要流行于湖南湘西州及湘、黔、川、鄂四省交界一带。与黔东南苗族服饰不同,湘西苗族女性不穿裙装,多以短裤身,大裤筒,绣花边裤脚的长裤配加各式围裙。据道光年间《凤凰厅志》记载:“苗人惟寨长擞发,余皆裹头椎髻,去髭须如妇人。短衣跣足,以红布搭包系腰,著青蓝布衫,衣边銙脚,间有刺绣彩花。富者以网巾约发,贯以银簪四五支,长如匕,上扁下圆,两耳贯银环如盏大,脖围银圈,手戴银钏。其妇女银簪、项圈、手钏、行滕皆如男子,惟两耳皆贯银环三四圈不等,衣服较男子略长。斜领直下,用锡片红绒或绣花卉为饰,富者头戴大银梳,以银索密绕其髻,裹以青绣帕,腰不系带,不着里衣,以锦布为裙,而青红间道,亦有钉锡铃绣绒花者,两三幅不等,与男子异”。

明清时期,统治阶级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统治,执行“改土归流”政策,将生活在西南地区的苗族分为“生苗”和“熟苗”[8],地处贵州,湖南、四川三省交界的红苗,由于当时尚未设立土司管辖制度,成为明代和清初朝廷大规模军事围剿的主要目标。清光绪年间,为了消减少数民族的内部凝聚力,朝廷制定了男女皆着满族对襟衣、穿长裤的统一着装规定,苗族被迫放弃原有的穿裙装习俗,改穿满族服装。直至民国初期,黔东苗族男女仍然穿满襟衣和长裤。虽然后来按本民族的着装习惯进行修改,但“改土归流”之后,男子穿对襟短衣、长裤,缠头帕。妇女上穿圆领大襟右衽宽袖衣,下穿宽脚裤,系绣花围裙。衣襟、袖口、裤脚均饰有花边。因地域不同,凤凰、古丈等地苗族妇女的头帕、围裙等又略有差异。

湘西苗族约占湘西州人口33%以上。主要分布在凤凰、吉首、花垣、泸溪、古丈等县市,包括禾库、山江等18个乡镇。近现代湘西苗族服装主要有以凤凰为代表的“云肩式”,花垣、吉首一带的“胸襟式”及泸溪一带的挑花式三种。

(一)“云肩式”服饰艺术

“云肩式”服饰主要流行于凤凰、花垣以及麻阳等地。凤凰的苗族女性服饰以腊尔山为代表,其中在“改土归流”前,苗族妇女上身穿红色短衣服,下装一般系百褶长裙(此裙改土归流后湘西苗族只是在祭祀、重大的庆典时穿,故称祀裙)。“改土归流”后,苗族女装也随着劳动生产的发展逐渐演变。凤凰苗族女性宽衣大袖,上衣下裤,衣服有领,颜色多用青色或蓝色,上衣主要为“云肩式”花盘肩,衣襟花饰较少。环绕肩部装饰刺绣花边和两道滚边的盘肩组合,配高腰绣花胸围兜,构成上装优美的弧线,舒展而流畅。妇女著盛装时,佩戴银披肩或云肩。云肩,是妇女披在肩上的装饰物,是中国服装重要的特征之一。五代时已有,大多为四合如意形。明代的妇女作为礼服上的装饰。清代妇女在婚礼服上也用。清末妇女多在肩部戴云肩。湘西及黔东苗族妇女的“云肩式”服饰应该是“改土归流”时与汉族女装融合的产物(图11[9])。其中以蓝布白格,或有蜡染图案的高头帕最有特色。头缠花格布帕,帕长十余米,层层环绕呈圆筒形,以高大为美头帕层层相叠、高高耸立。凤凰苗族最有特色的服饰艺术是工艺极其琐碎复杂披肩,表现出该地区苗族女子追求华美的审美情趣

(二)“胸襟式”服饰艺术

“胸襟式”服饰主要分布在花垣的吉卫、排碧、麻栗场、矮寨、龙潭等地及保靖的葫芦、水田等苗家女子。“胸襟式”服装以黑色和蓝白格子布为主,身穿圆领大襟衣,胸襟及袖口处均以黑色底布为陪衬,以此烘托绚丽的刺绣纹饰、精巧的花边和纤细的镶径。下着宽脚裤,用黑色拼布,用绲边、花带和刺绣花边等装饰裤脚,足穿绣花鞋;腰系绣有龙、凤、花、草、虫、鱼等纹饰的挑花的低腰围裙。包黑布帕或丝帕,头帕折叠平整,层层环绕呈螺旋状,从正面看来,包的是平帕,折叠整齐,不偏不斜;而从侧面看,头帕至后脑勺时,开始层层上叠,呈现出一种别致的雀尾形状,显示出精致妩媚的魅力。

(三)“吉泸型”服饰艺术

吉泸型服饰流行于泸溪、沅陵、吉首、古丈等市县。相比于湘西其他地区,泸溪、潭溪等地苗族女性衣着十分朴素,少有绣花,以满襟无领的素色衣服为主。春夏季上衣为纯白色,秋冬季上衣为蓝色,没有纹饰。泸溪苗族喜用挑花胸围兜,挑花颜色多以黑白或蓝白对比,图案工整严谨,素洁秀雅。头帕多为白色,两端用黑线绣蝴蝶纹样的十字挑花。湘西民歌中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头帕。但沅陵苗族只有未婚少女及新婚妇女包白布挑花帕,中年妇女包蓝色挑花帕,老年妇女则包不挑花的黑色布帕。

图11 黔东地区苗族云肩式服饰(www.xing528.com)

黑白花带和彩色花带是湘西苗族妇女最喜爱的装饰品和必需品。花带一般宽3-6厘米,长100-150厘米,基本图案有“双龙抢宝”“六耳格”等各种花鸟及几何形等纹样,常用以作围裙带、背裙带、袜带、裤带等。姑娘们从五六岁就开始学习用棉线和丝线编织花带,成年后编织精巧的花带则是女方送给男方的定情信物。

(四)黔东苗族服饰艺术

居住在黔东的苗族主要是延伸于沅江流域五溪一带的贵州松桃、湖南凤凰、吉首、花垣等县的红苗支系。古装男女服饰均较为简单,早期苗族男子穿家织土布短上衣、长裤。妇女穿大袖上衣,腰系“百褶长裙”,裙摆边沿绣满花纹,五光十色,鲜艳美观,头插银簪,耳戴银坠,颈上的银项圈少则一两个,多则三五只,走路时摇摆多姿,银饰配件叮当作响。

包头帕是黔东苗族的传统习俗之一。苗族认为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将头帕包成各种形状样式,既美观又能很好地保护头部不受侵犯。苗族男子一般包青黑色或家织土布头帕,前后包成人字形,帕尾流苏悬于一端,吊在耳边。女子头帕多用家织细格土布包里面,外包青色丝帕,头帕长度少则一丈有余,多则二、三丈不等。女子包头无论婚否头发均不外露,不偏不斜螺旋上盘(图12)。对于女人来说,戴头帕不仅是一种着装习俗,也是一门艺术。姑娘们认为高高的头帕不仅美观,而且能吸引男性追求的目光。黔东民间就流传有“姑娘样子好,花花头帕少不了”等谚语。另外,赶集时高耸的头帕里还可以放一些购买的日用品,也省去了带包的麻烦。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黔东苗族男子只在盛大集会中戴头帕,日常生活中已很难见到这种习俗。但妇女头帕则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主要表现在头帕的圈围增大,头帕上银饰增加。而同一支系湘西地区的凤凰苗族女子,则喜爱用土布花帕,银饰较少;矮寨苗族妇女头上向后倾斜的头帕多为白色,头帕上没有银质饰品装饰。

图12 松桃苗族头帕

苗族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服饰受汉文化影响相对较大。清代改土归流后,松桃苗族已不再穿红色长裙,改衣收腰短小,袖筒紧窄,偏襟右开口的立领上衣。袖口饰以精美图案的刺绣花边。衬以绣花托肩,盛装时系上端半圆下端方形,缀银饰的绣花围腰于胸前;胸围除外边点缀银饰外,正中镶有一块呈半圆形绣满鲜艳花纹的蓝布,上角饰云纹,衬在青底上,格外醒目。下穿阴丹蓝布宽腿长裤裤腿长,裤脚大,膝以下镶有花边,花边下为青布,绣有各种动植物纹样。与湘西苗族女装的“云肩式(以凤凰为代表)”“胸襟式(以花垣、吉首为代表)”“挑花服饰(以泸溪为代表)”有较大的区别。

湘西型苗族服饰在色彩方面具有尚青和装饰配色艳丽等特征。苗族男女服饰皆以蓝绿色为基调,常用土靛染的家织土布为面料。苗族女子服装除了青蓝色外,还以群青、湖蓝等深色布料为底色,在领口、袖口、裤脚口等处用黑色宽边衬托,再镶以各种刺绣纹样,设色大胆、对比强烈,显得浓郁、绮丽而不失庄重、典雅。配以白色各种银饰,既能增加衣服与配饰之间的对比,又体现出清爽、素雅的美感。20世纪80年代以前常用蓝靛染成的家织土布为面料,男子穿深蓝或蓝白相间的条纹上衣。苗族女子服装除了青蓝色外,还用群青、湖蓝等深色布料。领口(肩托)、袖口、裤脚口等处用黑色宽边衬托或以湖蓝色、绿色布为衬底,绣花鸟、植物、动物或具有图腾崇拜的装饰性图案。一般采用平绣、盘花和挑花的表现手法制作衣袖、裤腿、前胸后背的绣花纹样,腰带则以编织为主。在历史的长河里,人类服饰无疑最具有时代特征的载体之一。

服饰是记述生活、表达情感最为直观、有效的载体。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进程中,黔东苗族服饰以讲究衣服的线条美,注重刺绣色彩艳丽的装饰美与银饰佩戴的繁复美为特征,区别于毗邻的湘西苗族以及贵州其他地区苗族的服装样式,在保持传统服饰文化的基础上,融入了其他兄弟民族的服饰元素,反映出黔东苗族独特的审美心理特质与地域特征,具有鲜明的地域审美特征和文化价值。

从服饰纹样的题材来看,湘西型苗族服饰与贵州其他地区苗族刺绣纹样略有不同。主要以抽象几何纹样和拟形纹样为主。采用概括、简练、夸张、变形的造型,对比强烈、古朴艳丽的设色,将纹样的点、线、面等元素,组合成有规律的几何纹样,使刺绣图案显得浓郁、绮丽、典雅而不失庄重。刺绣作为母女、姑嫂口口相传的女红技艺的载体,集中体现出苗族女性文化审美观念的传承与延续。取自大自然的动植物以及日、月、星、辰、龙凤等神灵性图腾符号,透露出苗族“万物有灵”的思维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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