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历史社会学的逻辑:两种回答及其不足

历史社会学的逻辑:两种回答及其不足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章对于上述的脉络式疑问和文本式疑问,尝试给出统一回答,呈现一个“融贯的”史景迁。先就学界现状来看,主要有两种回答:第一种看法是认为史景迁“成于文学、败于史学”,是通过批评他的史实之误、史见之陋,按其风格将之归为小说家之列。第二种看法是认为史景迁的“文学之成,不败于史学”,使其以“说故事”的方式贡献于历史学。显然,双方的抽象或泛化理解都无以回答。

历史社会学的逻辑:两种回答及其不足

本章对于上述的脉络式疑问和文本式疑问,尝试给出统一回答,呈现一个“融贯的”史景迁

先就学界现状来看,主要有两种回答:

第一种看法是认为史景迁“成于文学、败于史学”,是通过批评他的史实之误、史见之陋,按其风格将之归为小说家之列。汪荣祖(2009)认为,史景迁的作品“重点不在理论与议题,而是在叙事”,并且指出“他的作品作为历史文章毕竟缺乏分析与论证,也少见他对历史问题提出独特的解释。因而虽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却少扎实的历史知识”。在讨论到史景迁的《康熙》《胡若望的疑问》文本时,汪荣祖(2006:101—102)便认为这样越界的叙事是受到“后学”影响,迎合了“叙事再生”(revival of narrative),是在写小说而非写历史。

第二种看法是认为史景迁的“文学之成,不败于史学”,使其以“说故事”的方式贡献于历史学。郑培凯等人承认史景迁的作品确在史学界带来争论[2],但如是为其辩护:一方面反对“传统学究型历史学家的讽刺”,认为不应以社会科学方法和理论的贡献作为评判标准,而认为史景迁的作品是符合中国传统史学的主流写法以及吉本(Edward Gibbon)等人的“说故事”的史学原则;另一方面也反对将史景迁归入将历史写作与文学写作差别抹杀的“后学”之列,认为他在历史推论时仍坚守文献材料的考证,解读历史的“可能”是什么(郑培凯、鄢秀,2013:v—x)。

尽管双方的观点都与上述的文本式问题和脉络式问题有接近,但仍有不少距离。比如,双方都承认史景迁的文笔超群,但是这样历史书写的诠释规则是什么?如何应用到解释史景迁文本中关于内心世界之推测?显然,双方的抽象或泛化理解都无以回答。再比如,双方争执于史景迁的“后学”位置,但是该争执点的背后是对史学家/小说家身份的认同,任何一方的回答都无助于理解其文本本身内部的架构。即使接受史景迁写作为后现代史学,那么在汪荣祖看来,史学写作无异于文学写作,“越界”的书写(如第一人称)却因合理化而“去问题化”,掩盖了可讨论的空间。如果不接受这样定位,又无法给出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这样的“越界”书写。

不同于上面的规范性讨论,柯娇燕(Pamela Crossley)在《美国历史学评论》(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举办的关于历史解释与因果性问题的讨论会上,却谈到理解史景迁的另一种可能性。

她认为,史景迁以及与之类似的学者,尽管没有直接参考狄尔泰(Wilhelm Dilthey),但是却在狄尔泰所说的“精神科学”范围、在诠释论的导向下从事“叙事”,其研究目的是理解过去的人,使得过去与现在得到交汇(Emmanuel et,al,2015)。并且,在柯娇燕看来,叙事与因果性是同一回事而并非仅仅是等价的(narrative and causation are the same—not just equivalent,but the same),而史景迁正是通过“有感情的叙事”(affective narrative)的方式开启了对因果性研究的新取径,这尤其反映在史景迁(有意或无意地)在史学家通常认为相关“证据”(evidence)已存在具有不可修复的脆弱性之处开展的研究(Emmanuel et,al,2015)。

在诠释论的脉络下、从叙事与因果性的关系入手来理解这样的历史书写,实际上是将汪荣祖和郑培凯之间的争论进一步深化,在“后学”与“传统学究型历史学家”之外寻找出路,并且进一步转至更切实的讨论而非停留在空泛的规范主张。不过,柯娇燕尽管表达了对史景迁贡献的欣赏[3],但却未能开展她的论述,难窥她所说的“有感情的叙事”为何、诠释论与因果性如何在史景迁的作品中体现、如何解决缺损证据的叙事等一系列问题。(www.xing528.com)

顺此道路,孙宇凡也讨论了史景迁作品中的叙事与因果性。他以《康熙》和《王氏之死》为案例,借用吕炳强解读德勒兹文本所得的“士多噶因果性”(Stoic causality),结合韦伯(Max Weber)的行动历程(the course of action)概念[4],认为史景迁的叙事方法,是一种以历史世界中可观察的、“表层”的事件序列作为果,以行动者不可观察的、内心“深处”的行动历程作为因的一种假设检验(孙宇凡,2017)。换句话说,他认为,史景迁的历史书写是以可得的历史证据(如圣旨文本、地方志、小说)以反事实的(counterfactual)方式推测历史行动者(如康熙、妇人王氏)的所思所见(孙宇凡,2017)。

但是,这样的因果性解读虽然将柯娇燕的说法加以细致化,但是与史景迁的自陈自说结合起来看,仍有一定的距离。史景迁在回答关于《王氏之死》使用文学材料引起的争论时,这样说:

因为我们知道它们是小说。但同时我们知道蒲松龄正是生活在本书所涉的时代。尽管是小说,它代表了一种见解。我们在《聊斋志异》里看到了蒲松龄本人。……所以我想蒲松龄是他那个时代一个中国人的声音,而《王氏之死》正是为了表达当时中国人的声音……所以并不是,“我猜想这事发生了”,而是“我们知道这里有一桩谋杀案,我们知道蒲松龄很关注这类暴力,所以也许可以将《福惠全书》中的真实记录和蒲松龄的小说综合使用”……所以这是我的想法:“这里有一个非常优秀的耆老之年的中国人,生活在同一地区,思考着同样的问题。让我们把他当作一个同盟吧,不要忽视了他。”(卢汉超,2015:34—35)

这并非史景迁第一次强调“同盟”的作用。在《胡若望的疑问》的序言中,史景迁(2014a:16)同样将带着胡若望从广州到欧洲的耶稣会神父傅圣泽(Jean Francoise Foucquet)看为“同盟”,依赖他的观察与记录,认为:

我们对胡若望的了解,终究还是得仰赖傅圣泽的记载……我并不认为傅圣泽对待胡若望的方式是正确的,但我却因为他所保存的记录,才得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因此,即使我认为我成功批判了他,但就某方面而言,他仍然是胜利的一方。

对照来看,孙宇凡对史景迁的因果性特点分析难以直接解释这个书写特点,例如:“并不是‘我猜想这事发生了’”,“(蒲松龄的小说)它代表了一种见解”,“把他当作一个同盟吧”,“他仍然是胜利的一方”。因为在这样的书写关系中,史景迁不是设计了书写者/历史学家——被书写者/历史行动者的二者之间的关系,而是书写者/历史学家——同盟/见解——被书写者/历史行动者的三层关系。例如,被书写的妇人王氏作为历史中的行动者,不仅被蒲松龄这个“同盟”观察、记录和表达出一种见解,还被史景迁再观察和再书写。

不过,我在下面将会论证,这样的层次拓展与孙宇凡此前的分析并不完全冲突,反而能够同样在诠释论导向下,以此为基础加以拓展,由士多噶因果性论述向“化身”迈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