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在思想路线上,形成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在组织路线上,组成了以王明为主的党内宗派小集团,开始了在中共中央长达4年之久的“左”倾领导。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统治的中央,根据“反右倾”和“改造各级领导机关”的错误纲领,一方面通过各种决议、指示、训令等在中央苏区推行“左”倾政策;另一方面,则改变以往对苏区工作的指导方式,直接派人到苏区进行巡视,以贯彻政策。尽管在党的组织原则上,这样做并无可厚非,但由于此时的中央,在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上推行的是一套“左”倾冒险主义的路线,因而,直接给苏区党和政府的工作带来极大的危害。
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对苏区政权建设的危害,是通过对苏区党下达有关决议或指示而产生的,并且有一个逐步发展过程。1931年3月13日,苏区中央局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共产国际的10月来信,并接受了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所作的“左”倾错误指示。这次会议在某种意义上说,是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苏区开始贯彻的信号。紧接着,4月中旬,由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组成的中央代表团到达中央苏区,于17日在宁都青塘召开了会议,会议在政治思想路线上接受了共产国际来信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这次会议是前次扩大会议的继续,并给“党的政治路线一个彻底的转变”[217],反对所谓“调和路线”是这次会议的主题。这次大会在政权建设上指责苏区中央局对于改造苏维埃,对于召集“一苏大会”准备和宣传不力,认为苏维埃区域缩小了,苏维埃在某种行动上脱离了群众,苏维埃组织涣散了,AB团及其他反革命派钻进了苏维埃内部了,而“这一切都是调和路线的结果”[218]。
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苏区开始贯彻后,在苏维埃政府中首先推行的是一条“左”倾的土地政策。这条土地政策的最典型表现,就是强调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推行这条土地路线时,完全是按照共产国际的指示来进行的。1931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在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的一封电报中,对提交“一苏大会”讨论的《土地法草案》作了说明,其中提到土地法是共产国际远东局参与准备起草的,而土地法明确规定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
实际上,1928年7月中共“六大”制定的对富农的政策和策略尽管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基本上正确地分析了中国富农的特点及阶级属性,强调应当政治上区别反动的富农和一般的富农,经济上区别半地主富农和资本主义富农,应当根据富农不同的政治态度采取不同的策略。在《农民运动决议案》中,对富农作了较符合实际的分析,指出:当富农尚未反对革命时,“吸收富农于一般农民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之内”;当“富农摇动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时期……不应故意加紧对富农的斗争”,以防止其更快地转入反革命的阵营中去;当“富农现在已成为反动力量的地方,那么反富农的斗争,应与反军阀反地主豪绅的斗争同时进行”[219]。显然,这些分析在原则上把土地斗争中将富农与地主加以区别,对于集中打击地主阶级,巩固地联合中农,发展农业生产,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随着苏联国内进行的反对富农斗争加剧,共产国际认为中共也应当推行反对富农的政策。1929年6月,在给中共中央发来的《关于农民问题的信》中,共产国际指责中共“六大”提出的关于富农的政策,是“机会主义”的,是“犯了最重大的错误”。认为在中国,“富农在农民运动中时常表现公开或秘密的反革命的作用”[220]。因此,要求中国党不要畏惧富农“离开革命”,而要党去领导农民进行斗争,没收富农的土地,把反对地主和反对富农并列起来进行斗争。共产国际对中国富农状况的分析是不切合实际的,它夸大了中国富农的反动性,在政治上、经济上提出的是一套“左”倾的政策。
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央,继续并强化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富农政策的“左”倾错误。在1929年底,王明就坚持党要不动摇地反对富农,并认为“只站在一般农民的观点去反对富农的半封建压迫和半地主剥削,而不站在无产阶级的观点上去反对一切压迫和一切剥削(包括封建与资本主义性的),这不是别的,是农民意识(!尤其是富农意识!)”[221]。3个月后,王明进一步阐发他的反富农的观点,认为反富农不应停留在口头上,而应当“要彻底没收地主土地和分配土地以破坏富农的经济基础;要加资,减时,不付债,反商业资本以反对富农的各种剥削”[222]。并且要在党和政权中“坚决的排斥和肃清富农和富农意识的分子”[223]。随后,王明照搬国际指示,在党内首先提出“富农分坏田”的“左”倾主张,他说:“四中全会后共产国际及中共中央都主张‘重分富农的土地’,但同时主张富农在其土地被重分后,在不作反革命活动的条件之下,可以分得一部分质量坏的‘劳动分地’,这种办法是完全正确的。”[224]
1931年11月,在中共中央代表团主持下,中央苏区党的“一大”在瑞金叶坪召开,会议完全接受了共产国际和王明的“左”倾土地政策。会议抹煞毛泽东、朱德等直接领导的红一方面军和中央苏区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指责中央苏区前段的土地政策是“缺乏明确的阶级路线”,是“极右的富农路线”。指责“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政策是“模糊土地革命中的阶级斗争,也是同样的犯了富农路线的错误”[225]。同时还指责毛泽东犯了“向地主豪绅及富农让步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226]等。会议认为,为着发展苏维埃运动和进行革命战争,在土地政策对富农必须以“富农分坏田并且要以人口与劳动力混合做标准”[227]进行分配土地。“要坚决的反对固执和拘泥于过去‘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机会主义。”[228]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土地政策,始终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在中央苏区贯彻执行,直到1935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党中央关于改变对付富农策略的决定》,才纠正了在富农问题上的过“左”政策。
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这条土地政策,给中央苏区的政权带来极大的危害,严重妨碍了苏维埃政府工作的展开。其一,这条政策从根本上断绝了地主富农的生活出路,从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把消灭地富农阶级与消灭其肉体混淆起来。其二,由于地主富农失去了生活出路,不仅不利于对他们的改造,反而使他们到处流浪,以至上山为匪,与人民政权为敌。其三,由于对地主富农实行赶尽杀绝的政策,结果必然引起中农的动摇,致使中农因发生恐怖而离开革命阵营,断送了一大批中农群众,减弱了革命力量。其四,由于这“左”政策的蛮干,对地主富农家属实行“做苦工”式强制劳动,或者采用“驱逐出境”的方法,导致苏维埃政府花费大量的无谓时间和精力,去应付和管理这些人。其五,由于提出要消灭地主富农分子,结果造成把党政军内出身于地主富农家庭的人,当作阶级异己分子进行肃清,这样既打击了有工作经验的非无产阶级出身的干部,又不适当地提拔了一些确实没有工作能力的人到领导岗位上来,从而削弱苏维埃政府的工作力量。总而言之,“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政策,在苏维埃政权中引起一连串的矛盾,给根据地生产建设的发展,社会秩序的安定,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也引起了许多正视现实的干部和群众的怀疑、不满乃至反对。
1933年初,以博古为总负责的临时中央不得不迁入中央苏区,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央苏区有了更直接、更实际的贯彻,其危害也就更大,其典型事例就是开展反“罗明路线”和“查田运动”。(www.xing528.com)
反“罗明路线”的斗争是从1933年2月中旬在党内开始的,后来逐步波及到政府部门。1933年1月,罗明根据毛泽东的游击战争的战略战术精神,向福建省委写了一份《对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对中央“进攻路线”提出了一些具体不同看法。罗明认为,第一,在粉碎敌人的第四次“围剿”中,应当根据敌我力量不同的实际情况,开展游击战争,避敌主力,打其虚弱,利用有利时机,抓紧发展地方武装。第二,应当在提高地方武装和群众的战斗力与斗争情绪的基础上,来扩大主力红军,而不应当在所谓“创造百万铁的红军”的方针下,片面地不顾实际地发展红军。第三,对于边区的工作,应当从边区的特点出发,党和政府领导的方式不应太机械,或者只搞简单的政治运动,应当给地方一定的机动经费等,这是革命发展不平衡的客观事实。罗明的这些意见,“是切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的”[229],但却被“左”倾中央指责为是一条“逃跑退劫”、“反对扩大主力红军”、“悲观失望”、“取消主义”的机会主义路线,并且组织上将罗明撤职处分。
2月25日,苏区中央局作出《中央局关于闽粤赣省委的决定》认为“省委是处在一种非常严重的状态中,在省委一小部分同志中,显然形成了以罗明同志为首的机会主义路线”[230]。决定“在党内立刻展开反对以罗明同志为代表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231]。随后,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杂志上,连篇累牍地发表了所谓反“罗明路线”的批判文章。少共中央局也相应作出了《关于开展反罗明路线斗争的决议》。这样,一场以“左”倾观点为基础,采取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无限上纲,乃至进行人身攻击的所谓反“罗明路线”在苏区开展了起来。本月下旬,这场错误的斗争,涉及到江西苏区,又开始了所谓反“江西罗明路线”,对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等进行错误的批判和打击。
这场所谓的反“罗明路线”的斗争,实质上是在博古首的临时中央主持下,以王明“左”倾冒险主义为基本理论的错误斗争,其目的是要清除各种阻力以达到“左”倾错误路线在中央苏区的贯彻执行。这场斗争在中央苏区政权建设上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斗争助长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恶劣风气,打击和伤害了大批党和政府的优秀干部。在政治上,“对于一切因为错误路线行不通而对它表示怀疑、不同意、不积极拥护、不坚决执行的同志,不问青红皂白,一律扣上‘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罗明路线’等大帽子”[232]。在组织上,打击和撤换了一大批各级党政军领导干部。例如,在福建省,比较高级和比较老的干部几乎都不能幸免,谭震林被撤去军区一切职务,张鼎丞被撤去省苏维埃主席的职务,郭滴人最后甚至调往军区当勤务员的教员。至于各县委、县苏等许多基层干部,都先后受到批判。在江西邓、毛、谢、古被撤去领导职务,将他们调往县、区基层担任巡视员或突出队工作。中央财政部长邓子恢也被扣上“右倾机会主义”的帽子而被降职处分。由此可见,所谓反“罗明路线”是“左”倾冒险主义者,为达到“改造各级领导机关”,实现其宗派主义政治利益的又一政治步骤。斗争结果,一方面造成了根据地党内和政府内的恐惧心理,以及引起中央苏区社会的不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动摇了红色政权的稳定,严重削弱了革命的力量。另一方面则使“左”倾错误在苏区各项工作中得以全面贯彻,消弱了党政军在革命战争中的力量,客观上帮助了敌人的进攻。
在开展所谓反“罗明路线”斗争的同时,1933年6月,中央政府和苏区中央局发出《关于查田运动的训令》和《关于查田运动的决议》,决定在中央苏区内“进行普遍的深入的查田运动”,此后,查田运动成为一场广泛的群众运动在苏区展开。
查田运动是在反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的土地革命路线,在对中央苏区土地革命形势作出错误判断基础上开展起来的。因此,查田运动在总体精神上是王明“左”冒险主义在中央苏区全面推行的产物。在查田运动过程中,已被解除党权和军权的毛泽东,尽管身为中央政府主席,根据党的组织原则,负责领导了这场十分复杂的运动,虽然他写了《怎样分析农村阶级》、《查田运动初步总结》等文章,以及在一些会议上(如6月17日的八县区会议)作了重要的报告,旨在使查田运动能沿着正确轨道进行,但这些努力,并不能阻止“左”错误政策的继续推行。尤其是1934年1月召开的中央五中全会,继续强调“反对主要危险的右倾机会主义和反对右倾机会主义的调和态度”。在这一“左”倾指导思想支配下,3月15日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问题》提出:“必须坚决打击以纠正过去‘左’的倾向为借口,而停止查田运动的右倾机会主义。”“开展查田运动依然是目前的中心工作。右倾机会主义是目前的主要危险。”[233]这样,查田运动在“左”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中央苏区的破坏也越来越大。
查田运动中实行的“左”倾政策是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土地路线的继续,运动全过程是愈搞愈“左”,打击面是愈来愈广,对苏维埃政权的危害也愈来愈大。首先,在处理政权中的阶级关系中表现出对地主、富农的过分打击,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左”政策推向极端,强调“地主应该编入永久的劳役队,富农则应该编入临时的劳役队”,“在所有战区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地主富农应就地处决外,地主的家产全部没收,地主家属一律驱逐出境或移居别处”[234]。这完全是在生活上断绝地主富农的生路。在肉体上消灭地主富农的政策,导致了被赶上绝路的地主富农更加与人民政权为敌,扩大了反革命队伍,动摇了苏区的社会稳定。
第二,打击中农的生产积极性,严重损害了中农的利益。在查田过程中,有些地方将大多是靠自己劳动过活或生活比较富裕的中农,“当作富农,把富农当作地主打了”[235]。有的在查田中“查得中农恐慌,竟有中农跑到苏维埃来请求改变自己成份,他们请求改为贫农”[236]。由于“中农是革命后苏维埃农村中最广大的基本群众,一切我们的处置与策略,必须获得他们的赞助与拥护”。因此,“侵犯中农的倾向是最严重的危险”[237]。查田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忽视了中农在革命政权中的这种阶级地位,严重地侵犯了中农的利益,有的中农因惧怕被划成富农不想扩大生产,从根本上说是破坏了苏区的农业生产。同时,在查田运动中推行过“左”的打击中农的政策,“结果非但不能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发展生产支援革命战争,反而动摇了可以团结的中间阶级,给自己造成很大的困难”[238]。
第三,将查田运动同肃反运动、检举运动联系在一起,大搞唯成份论,伤害打击了一大批干部。1934年5月23日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训令》中认为:“开展广泛的检举运动,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是迅速的广泛的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目前的头等任务。”[239]在这一错误思想的指导下,导致了在查阶级过程中,将曾经对革命有功而成份不好的千部一批批整了下去,“甚至当了几年红军的富农出身的分子,也不问表现如何,政治坚定与否,都开除了军籍”[240],如果查到是地主家庭出身,不问表现如何,参加革命多久,就被认定为“阶级异已分子”,甚至被开除[241]。这种不问青红皂白的过“左”做法,弄得不少干部诚惶诚恐,在群众中引起了人人自危的恐慌心理。在苏维埃政权内造成了政府干部的恐惧心理,造成了各级政权之间、政权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紧张,及至严重脱节的现象,给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带来重大损失,削弱了革命力量,动摇了苏维埃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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