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苏区政权建设过程中,“民主”一词是常被提到的一个政治概念。这个概念显然由于处在战争环境之中而被限定了使用对象和范围。对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来说,建立一个适应于战争需要和适应于落后农村政治状况的民主制度,对政权的巩固以及有效地发挥作用,无疑意义重大。为了使得政府部门有效地组织政治、经济和军事活动,苏维埃不能不考虑政府机关的运转活力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而“民主”正是这种保证的内在驱动力。因而,在苏维埃政权中,“民主”一开始就兼有组织政权的方式和发挥政权的作用的双重内涵。
由于建立一个处于战争环境中的政权所需要的民主制度,对苏维埃政治制度的健全是必不可少的,因而,作为苏维埃最主要领导人的毛泽东,在其政治思想中,关于民主制度的思想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第一,毛泽东对民主制度作了政治性的规定,他认为,民主与专政是政权中一个问题的两面,也就是说,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没有离开民主的专政,也没有离开专政的民主。对于苏维埃政权来说,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表现在“苏维埃政权需要使用强力去对付一切阶级敌人,但对于自己的阶级——工农劳苦群众,则不能使用任何的强力,而他表现出来的只是最宽泛的民主主义”[75]。第二,民主制度对于苏维埃政权的实际运作意味着“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工具”,体现着“真正自由平等”[76]。第三,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度之所以是历史上新型的制度,主要是因为苏维埃民主制度表现出“最宽泛的民主”,亦即“苏维埃给予一切被剥削被压迫的民众以完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女子的权利与男子同等”[77]。苏维埃民主制度建立了各级代表会议,使苏维埃政权机关能够成为“密切接近于广大民众的机关”[78]。苏维埃民主制度还“给予一切革命民众以完全的集合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并且“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79]。毛泽东认为,这些都是属于“苏维埃的民主精神”[80]。
从上述基本的民主精神出发,毛泽东认为建设一个使人民有权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民主制度,必须建立相应的运作机制。在“二苏大会”上,毛泽东总结了中央苏区两年来各地苏维埃选举的经验,指出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工农民群众“历史上的第一次”[81]。选举的制度化、法律化与程序化,是“民众对于行使管理国家机关的权利的基本步骤”,它是保证“苏维埃政权巩固的基础”[82]。要使选举制度合理化运作,必须将选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认真贯彻执行:其一是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召开选民大会;其次是各级代表会议的成份比例要有一定的合理安排,以保证无产阶级在苏维埃政权中的领导地位,保证工人与农民的联盟;其三是选区的划分要有利于工人农民便利参加选举;其四是进行积极的宣传,使选民认识到“选举与自己生活的关系”[83],动员选民参加选举;其五是实行公开公布候选人名单的制度,使选民在正式开始选举之前有时间考虑;其六是要保证妇女在选举后有一定的当选比例;其七是在选举前苏维埃要对选民做工作报告,并引导选民对报告进行批评。毛泽东认为,上述选举过程中的具体措施是健全民主制度所必需的,对于苏维埃政权来说,选举意义和作用在于“用选举的方法,把大批最有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选进苏维埃去,而把旧人员中那些不中用的分子淘汰出来”以“保护这个政权”[84]。
毛泽东认为,苏维埃的民主制度必须以健全市乡的代表会议制度为前提,因为这是“苏维埃组织的基础,是使苏维埃密切接近于广大民众的机关”[85]。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建立在乡(市)苏维埃基础上的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是各级权力机关。通过这种机关,一方面,各级选民可以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代表进入苏维埃工作,苏维埃代表又必须在苏维埃中传达选民的意见,并进行讨论,提出解决的办法或方案;另一方面,各级苏维埃代表可以将上一级苏维埃的方针政策和命令指示,传达到群众中去,并得到贯彻执行。这种由民主选举基础上产生的代表会议制度,是苏维埃政权的一项切实可行的民主制度,因而,毛泽东认为“苏维埃依靠这一制度,同广大民众结合起来,他就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发扬民主创造力的机关,使苏维埃成为最能动员民众以适应国内战争适应革命建设的机关,这也是历史上无论什么政府所做不到的”[86]。
为了保证各级苏维埃代表会议有效地发挥作用,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其一,建立代表与居民固定联系的制度。毛泽东强调指出,这个制度有利于代表与当地居民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便于吸收居民的意见,使“民众与苏维埃在组织上连成一片”[87]。其二,建立代表主任制度。毛泽东认为这个制度的任务“是在乡苏及市苏主席团指导之下,分配和指导其领导下各代表的工作,传达主席团的通知于各个代表,召集其领导下居民开会,解决其领导下居民中的较小的问题”[88]。其三,组织各种经常的及临时的委员会,如优待红军委员会、水利、教育、粮食、卫生委员会,等等。在这些委员会当中,应当吸引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参与工作,这样就能把苏维埃工作组成一个网络,真正使广大民众直接参加苏维埃的工作。其四,乡(市)苏维埃应当每半年举行一次选举,使民众的新的意见可以及时反馈到苏维埃中来。其五,建立代表召回制度。这个制度确保了选民有撤换代表的权利,对那些犯有重大错误或不适宜从事苏维埃工作的人,经过选民半数以上同意或由代表会议通过,给予罢免。这样就能保证工农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及时进入苏维埃,替换那些不称职的代表或不良分子,使其无法“长期驻足于苏维埃机关”[89]。
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度的另一重要体现,是在苏区范围内,给予一切革命民众以充分的结社言论出版与罢工的自由。毛泽东认为凡是有利开展反对国民党法西斯恐怖统治的自由,有利于巩固苏维埃政权巩固的自由,苏维埃都必须给予支持,并尽可能提供物质上(会场、纸张、印刷机关等)的支持,这些都是体现苏维埃政权不同于国民党反动政权的根本地方。
毛泽东同时指出,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为了巩固工农民主专政,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90]。如何保证“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91],毛泽东强调只有建立必要的具体制度才有可能。首先应当加强苏维埃工农检察委员会的职权,实行行政监察。毛泽东指出:“工农检察委员会,应该吸引广大民众对于存在苏维埃机关中的不良分子,开展广大的批评、斗争。直至用苏维埃法律严厉地制裁他们,保证苏维埃与民众之间良好的联系”,“一切对于工作不积极,玩忽与废弛职务,把苏维埃工作放在不要紧的位置等等的分子,应该向之作严厉的斗争直至开除他们的工作”[92]。其次应当开展“检举运动”,保障检举人的权益。通过广大民众自下而上地检举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的某些不良行为,以纯洁革命队伍。检举不但是苏区广大民众的一项民主权利,而且也是苏维埃国家实行民主管理制度的体现。因而,“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93]。毛泽东认为,允许广大民众对苏维埃政府的监督与批评,是一种“充分的民主精神”,而且“也只有苏维埃制度下才能存在”[94]。
在毛泽东关于苏维埃民主制度建设的理论中,苏维埃政权的各个政府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工作态度与作风是民主制度的另一表现形式。民主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就体现在工作的态度与作风上。因而,加强群众化、实际化的苏维埃新的工作作风的建设,对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与发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www.xing528.com)
1934年1月“二苏大会”上,毛泽东在谈到苏维埃建设时,批评有些地方的苏维埃工作做得异常不好,诸如对工作的搪塞,以强迫命令去从事苏维埃工作,对民众的意见不加理会,工作人员贪污浪费,等等。对苏维埃政权最具危害性的,是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毛泽东认为这是一种“废物”,应该将其“抛开去”。
为了有效地遏止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苏维埃政权中滋长,从根本上保证民主制度的正常进行,毛泽东一贯倡导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路线,必须遵循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在苏维埃工作人员与民众的关系上,毛泽东认为,由于革命战争的需要,苏维埃的首要的工作必须围绕如何动员和组织民众参加和支持革命战争,而要做到这一点,与民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是工作得以展开的关键。因此,毛泽东指出:“苏维埃人员应该从对于民众的动员与对于民众的说服去执行苏维埃工作,而不应该用强迫命令办法去执行苏维埃工作。”[95]在另一方面,对于民众,苏维埃人员不仅仅单方面地提出一些要求,而应当同时将民众的切身利益和要求,提到工作的日程上来,帮助民众解决问题,关心民众的日常生活,同民众在思想感情上真正连成一片。因此毛泽东指出“苏维埃人员应该注意民众的每一要求与每一提议,而不应该忽视了这些要求与提议”[96]。
为了强调苏维埃工作的群众路线观点,毛泽东在“二苏大会”的总结报告中,特意向大会代表高度赞扬了江西长冈乡和福建才溪乡的苏维埃的出色工作。毛泽东提醒人们注意,长冈、才溪两乡的扩红工作和购买公债以及其他动员战争的工作之所以完成得很出色,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两个乡的苏维埃能够注意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因之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毛泽东称这样的乡苏维埃,“真正是模范苏维埃”[97]。毛泽东指出,只要像这两个乡那样工作,“广大群众就必定拥护苏维埃,把苏维埃当作他们的生命,把苏维埃当作他们无上光荣的旗帜”[98]。在战争年代,密切联系群众,从根本上关系到革命战争的成败,因而,毛泽东郑重地指出:“我们应该深刻注意群众生活上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每个苏维埃都应当把他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解决,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苏维埃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与他们呼吸相通的。”[99]这种工作思想和工作态度,对于处在战争环境之中的苏维埃政权是极为重要的,其意义在于能使群众“从这点出发,拥护苏维埃,来了解苏维埃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来接受苏维埃的政治号召,来为苏维埃的胜利斗争到底”[100]。
在苏维埃工作作风建设中,提倡深入实际,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力戒主观主义,也是毛泽东一贯强调的一个重要问题。调查研究是了解情况的基本方法,也是制定方针政策的基本前提。毛泽东在1930年5月的《寻乌调查》中曾就调查研究的重要性,以自身的体会解释道,之所以要做这样一个调查,是因为“关于中国的富农问题我还没有全盘了解的时候,同时我对于商业状况是完全门外汉,因此下大力来做这个调查”[101]。毛泽东随后所作的《兴国调查》、《东塘等处调查》,都是带有同样的性质和目的。1931年1月,毛泽东对兴国的调查后,得出了关于调查研究重要意义的科学结论,指出:“实际政策的决定,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坐在房子里面想像的东西,和看到的粗枝大叶的书面报告上写着的东西,决不是具体的情况。倘若根据‘想当然’或不合实际的报告来决定政策,那是危险的。……所以详细的科学的实际调查,乃非常之必需。”[102]
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曾将包括调查研究在内的工作方法,称之为“桥问题”,认为解决苏维埃工作中的问题,目的在于“过河”,而“过河”就必须有桥,“不解决桥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103]。针对苏维埃机关人员不了解如何开展乡苏和市苏工作的状况,毛泽东认为,对苏维埃政府领导下的诸如查田运动、经济建设、文化教育,新区边区工作等等,都必须采用实际具体的调查研究的方法,去摸清情况,掌握实际材料,然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鉴于此,在“二苏大会”召开前夕的1933年11月,毛泽东亲自率领中央政府调查团,分别到江西兴国县的长冈乡和福建闽西上杭县的才溪乡,召开有各方面代表人物参加的调查会,对这两个乡的政权建设和群众生活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调查。调查后,毛泽东写下了著名的《长冈乡调查》和《才溪乡调查》,并作为“二苏大会”的文件,分发给代表。毛泽东之所以要对这两个乡进行调查,——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王明“左”倾路线不了解实际情况,盲目制定政策的。[104]如对于乡苏政权中的“工人领导”问题,通过调查,毛泽东发现乡村的工人的主要成份是手工业工人,而强制性地将城市工作的“工人领导”推行到乡村来是行不通的。毛泽东后来对此也作了解释,指出:“当时‘左’倾路线的中国共产党中央一定要在乡村中及在落后的小城镇中(那里只有手工业,没有机器工业),命令工人领导农民。而工农双方都不理解这个大道理,因而,始终没有真的实行过。”[105]
毛泽东认为,上一级苏维埃对下一级苏维埃负有领导的责任,而这种领导只有在了解了下一级苏维埃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对于“许多地方的苏维埃机关中,发生了敷衍塞责或者强迫命令的严重错误”[106]的状况,毛泽东指出这是一种官僚主义,严重地妨碍了苏维埃任务与计划的执行。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不了解乡苏与市苏的工作……发出很多的命令与决议,却不知道任何一个乡苏、市苏工作的实际内容”[107]。因此,毛泽东倡导苏维埃工作人员应当到基层去,到实际环境中去考虑和解决问题,指出对各种问题的解决,“不是脑子里头想得出来的,这依靠于从动员群众执行各种任务的过程中去收集各种新鲜的具体的经验,去发扬这些经验,去扩大我们动员群众的领域,使之适合于更高的任务与计划”[108]。同时,苏维埃人员在实际调查中,能够将基层工作的同志所创造的很好的方法和经验收集起来,然后将这些方法与经验传播到更为广大的区域中去,使之成为这些区域的“活的榜样”[109]。这样,苏维埃工作就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少犯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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