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1931年11月“一苏大会”后,苏维埃中央政府组织和动员了广大工农群众以最大的努力来建设苏维埃和支持参加革命战争。为了总结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两年来苏维埃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新的政治任务,以粉碎国民党对苏区发动的军事“围剿”,进一步巩固革命根据地,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决定在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后,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
1933年6月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召开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决议。决议提出了召开这次大会的目的、任务和有关事项,指出:“目前正当革命战争与反帝反国民党运动进到更高发展的阶段,为了加强对全国革命的领导,使全国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伟大斗争开展新的局面,为了总结两年以来全国苏维埃运动的经验,决定新的方针及改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必须召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19]决议还作出如下几项规定:(一)第二次全苏大会在1933年12月11日广州暴动纪念日召开,地点在中央苏区;(二)责令人民委员会收集一切必要的材料,准备向大会作两年来的工作报告;(三)大会召开以前应改选各级地方苏维埃。其中,中央苏区在11月15日前,须将乡、区、县、省苏维埃改选完毕,其他地区在10月31日前选举完毕。出席“二苏大会”的代表,中央苏区的在12月5日以前,其他地区的在11月30日以前,到达中央政府所在地。决议还着重强调:“必须发动选民的大多数来参加苏维埃选举。”[20]
根据上述精神,为了更好地筹备“二苏大会”的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以梁柏台、赵宝成、谢觉哉等为委员的准备委员会[21]。准备委员会在6月23日的《红色中华》上公布了工作计划,对“二苏大会”的决议、工作大纲、有关条例的修改、行政区域的划分,各地选举运动的进展、大会的宣传报导、工作人员的征调分工等一系列具体工作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和具体安排。7月11日,人民委员会第45次会议根据苏区的实际情况,指出“现在行政区域太大,不适合领导群众斗争”[22],决定重新划分行政区域。会议还同时决定重新修改选举法。8月9日,人民委员会第47次会议专门讨论了关于选举法草案,决定对有关条文重新修改。修改后的选举法,扩大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象范围。随后,中央政府颁发了《选举法》和《选举训令》,对选举工作中的宣传动员、选举组织、选民登记、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名单的提出、选民大会的召开、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代表名额比例等都作了详细的布置。
8月16日,在人民委员会第48次会议上,对“二苏大会”议事日程作出了规定,主要有:“(一)两年来的工作报告,(二)苏维埃建设,(三)红军建设,(四)经济建设,(五)各种法令,(六)选举中央执行委员会。”[23]会议同时指定以王稼蔷、张闻天、毛泽东、刘少奇等15人为委员,以梁柏台为主任的文件起草委员会。会议还指定以吴亮平为主任,编辑并在“二苏大会”召开前出版《苏维埃中国》一书。
8月31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在《红色中华》第106期上,公布了《关于选举运动的指示》,强调要尽可能地发动群众参加选举,改进以往的选举工作方法。指示要求各地要“健全选举委员会的组织。发动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运动。审慎考查候选的名单。吸引劳动妇女参加选举运动。接收并充分讨论选民的提案”[24]。指示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必须派出巡视员帮助下级工作,以最大的力量来保证这次选举运动的圆满完成。
为了将苏区的选举运动全面推开来,1933年9月6日至9日,中央苏区南部18县的选举运动会议在瑞金叶坪召开。会议的“到会者是福建、粤赣两省各县及瑞金直属县区以上的内务部长或副部长,连内务部选举运动训练班的学生,共到了三百多人”[25]。在大会上,毛泽东作了题为《今年的选举》的报告。报告精辟地阐述了选举运动与巩固红色政权的关系,指出:“苏区的工农群众已经夺取了政权,我们要时时刻刻保护这个政权,发展这个政权,使之能尽打击内外反革命势力增进工农生活福利的重大作用。要使之能尽这种作用,就要用选举的方法,把大批最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选进苏维埃去,而把旧人员中那些不中用的分子淘汰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26]毛泽东在报告中,还对选举运动中的宣传、组织、选举单位、工作报告、候选名单、选举大会、选举委员会以及选举过程中的要求、方法、步骤和应注意的问题等都作了详尽的说明。7日上午和8日上午,梁柏台分别作了关于选举法和“二苏大会”准备工作的报告,这次大会对苏区各地的选举运动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选举运动大会结束后,“每个同志都是很迅速的转到各地去领导选举运动的工作,把他们在大会中所讨论的一切实际的方法……传达到各地群众中去”[27]。根据大会的精神,各省也开办了选举运动训练班,培训指导和组织选举运动的骨干分子。各地的选举运动由此全面推开,通过普选选出代表组成乡(市)苏维埃代表大会,然后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代表分别组成区、县、省代表大会,再由省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二苏大会”的代表。经过这种自下而上的选举,各地如期地完成了选举代表的任务,江西、福建两省的选举运动在1933年11月中旬以前全部完成。选举运动的全面展开并圆满完成,以及各地代表的产生,为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在各方面准备工作就绪后,1934年1月21日至2月1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沙州坝中央政府大厅召开。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共693名,候补代表83名,旁听1500名左右。大会首先由中央政府代表毛泽东致开幕词,随后,中共中央代表博古、全总代表刘少奇、少共中央代表凯丰、全国红军代表朱德分别向大会致词。大会在江西代表蔡畅的提议下,选举毛泽东、博古、项英、吴亮平、刘少奇等75人为主席团成员,梁柏台为大会秘书长。大会还选举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委员会、红军建设决议委员会、经济建设决议委员会、苏维埃建设决议委员会和法令委员会。(https://www.xing528.com)
大会在1月24日下午和25日上午,听取了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代表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的大纲是:“(一)目前形势与苏维埃运动的发展,(二)帝国主义的进攻与苏维埃政府对于反帝运动的领导,(三)帝国主义国民党的‘围剿’与苏维埃政府反对‘围剿’的斗争,(四)两年来苏维埃各种基本政策的实施,其中分为武装民众与建设红军,对于反革命的镇压,劳动政策,土地政策,财政政策,经济政策,文化建设,婚姻制度,民族政策等九项,(五)苏维埃在粉碎五次‘围剿’争取全国胜利面前的具体战斗任务。”[28]大会代表对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讨论。根据代表们讨论的意见,27日,毛泽东作了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的结论。毛泽东在这个讲话中,主要的中心思想就是“关于群众生活同革命战争联系起来的问题”[29]。毛泽东指出:“一切苏维埃工作,如果仅提出任务,而不注重实行时候的领导,不注重工作方法,不开展反对机会主义,与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不抛弃空谈空喊而采取实际具体的办法,那么什么任务也不能实行的。”[30]因此,在苏维埃工作中提倡“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有着重大的意义。
1934年2月1日上午,大会主席团推举罗迈宣读苏维埃中央政府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候选名单,介绍每个候选人的简况,逐个征求代表们的意见,最后大会进行总表决,选出博古、陈绍禹、何克全、刘少奇、毛泽东、项英、吴亮平等175人为中央正式执行委员,杨炳龙、邓子恢、李一氓等36人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大会还通过了罗荣桓、蔡畅、董必武、项英等35人为中央工农检查委员。随后,大会胜利闭幕。
2月3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一致选举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朱德等17人组成主席团为执行委员会闭会后的最高政权机关,以毛泽东为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同时,会议还选举张闻天为人民委员会主席。在人民委员会下设立11个人民委员部为中央行政机关,会议也同时任命各部的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于同日颁布了第一号布告,将本次大会的选举结果公布于此。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组织系统图
“二苏大会”的召开,使苏维埃政权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通过这次大会,“可以看到苏维埃的选举是最民主的,最彻底的德谟克拉西”[31]。大会在召开之前,展开了全面的选举运动,选出了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代表来参加大会,同时,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选出了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这些都真正体现了苏维埃是工农劳苦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社会生活的机关。大会选出的许多参与组织和管理中央政府工作的优秀领导干部,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都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大会的召开,表明了中国红色政权的建设日臻完善,它和根据人民的关系更加密切,并进一步对苏区政权建设、红军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中国苏维埃运动指明了总的方向。尽管大会也同时受到王明“左”倾错误的影响,提出了一些不合实际的政策,但大会使广大人民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苏维埃政权能够拯救中国于沦亡,使全中国民众得到彻底的解救。”[32]因此,大会在中国苏维埃政权建设史上,有着极重要的历史地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