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经过三年的努力,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初步发展,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新时期。1953年10月中共中央公布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民建总会召开全委会,会议决定培养和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业中的骨干分子,发挥模范带头和桥梁作用,为实现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贡献力量。会议要求工商业者会员努力达到以下要求:爱国守法;积极改进生产经营;努力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基本任务、共同纲领及政策法令;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争取把自己的企业推上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并在企业改造过程中不断改造自己;真诚接受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紧密联系工商界群众。会议之后,民建天津分会立即举行传达报告会,结合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文件展开学习。在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初,一般工商业者以为马上就要实行社会主义,一切私产归公,感到这一关难过,不少人存在各种各样的疑虑。分会针对会员中存在的土改斗了地主,总路线公布后资产阶级就是革命对象了,改造完成之后,会被一脚踢开的模糊认识,采取了“层层传达,逐步深入”的办法,举办民建会员积极分子参加的学习座谈会。座谈会由各级领导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并针对现实思想,有的放矢的进行帮助。座谈会虽短,但基本上达到了敞开思想、解决问题的目的。会员们进一步认识到,在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际行动中,应起模范带头和桥梁作用。总路线之后,在国家利用、限制、改造政策指引下,会员所属企业大部分纳入了不同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道路。1954年有72户被批准或申请公私合营,占会员企业的34%;接受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有82户,占会员企业的49%。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大部分出现新的气象,但也出现一些新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少数会员不同程度地存在抗拒改造、消极经营的情况,为此民建召开了“爱国守法教育工作座谈会”,明确爱国守法的教育工作方针是:培养和提高工商业者会员的爱国守法思想,深刻认识爱国守法的积极目的,改变消极地、被动地守法观念和态度,努力做到积极地、自觉地爱国守法;帮助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积极改变生产经营,并把两者密切结合起来;继续帮助他们预防和消除“五毒”和其他一切违法行为,同时,推动他们在工商界爱国守法中发挥骨干作用。当时,有些会员户在争取公私合营时抱有消极等待情绪,特别是对当前的爱国守法号召,存在着不同的模糊认识,“爱国容易守法难”则是较为普遍的看法,另外还存在绝不重犯“五毒”,就是爱国守法的消极观念,没有把爱国守法与改进企业生产经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联系起来。针对这些思想,民建天津分会采取了专题报告、分组讨论、逐步深入学习的方法,号召会员敞开思想,适当分析,对一些错误观点,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会员的自我教育和相互启发,逐步对爱国守法有了正确的理解,认识到,国家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实施,在国营经济领导和工人群众监督下,以自身努力,做到遵纪守法是完全可以的。认识到遵纪守法是爱国的起码条件,是检验私营工商业者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态度问题,是决定私营工商业者前途命运的关键问题。此外,民建天津分会还结合爱国守法教育,对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提出了不同的要求:(1)要求公私合营企业中的民建会员私方尽职尽责,尊重公方领导,服从国家生产计划安排,在企业改造的同时,加强个人的思想改造(;2)要求接受国家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企业的民建会员:①对任务不挑不拣,严格履行合同,认真负责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②按规定核实成本,不虚报开支;③根据企业条件,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厉行节约;④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合理化建议;⑤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创造条件,争取合营(。3)要求为国营企业代购、代销的私营企业的民建会员做到:①严格服从市场管理,反对投机套购、囤积倒把;②严守商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③严格执行购销计划和劳资业务合同。
民建天津分会开展的爱国守法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它对提高民建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是继“三、五反”运动结束后的又一次思想教育工作,它进一步调动了会员搞好本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从而为1956年社会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奠定了思想和物质基础。(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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