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自然经济,也是指自给自足的经济环境,生产者、消费者集于一体。具有代表性的是在中国明清时期。根据《明史》等资料的记载,在抗击葡萄牙入侵的战争中,明军俘虏了国外的枪械制造者,引进了火绳枪的制造工艺并加以改进;嘉靖晚期制造出了中国第一批火绳枪,时人谓之“比西番尤为精绝”,而且制造了数万挺,火器装备率在世界都处于领先地位。
同一时期的欧洲,虽然在火器制造工艺上更为先进,但装备率并不高,这也与国家经济力量有着极大地关系。世界经济史学家的研究表明,明朝中期的中国,经济实力尚处在雄厚时期,在当时的世界经济地位依旧较高。根据记载,在明朝后期与后金(后来的清军)作战中,枪械曾盛极一时。据说,在清朝时期,曾经库存的明末火器甚至比清朝火器更加精良,令人感慨。
在清朝前期,枪械的研制变得滞后,士族阶层的先进分子成为研制枪械的主力军。而主要的需求,却由战斗部队用枪变成了皇家卫队配备和贵族狩猎玩乐之用。当时先进的知识分子和进步人士,对统治阶层的昏庸悲愤不已,也就有了后来“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但依旧无法挽回颓势。对技术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了生产力的发展。
清朝中晚期,由于统治阶级的不重视,枪械发展停滞不前。直到洋务运动,枪械的研发才又有了新的突破。这时的枪械研究逐渐有了系统和规模,著名的有李鸿章的江南制造总局、张之洞的湖北枪炮厂(后改为湖北兵工厂)(图1-6)、安庆军械所和天津机器制造总局等,研制者逐渐开始专业化,但主要的需求者仍是维护统治阶级地位的军队。
不同于封建时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制,在后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的资源分配和消费方面都是按照国家计划来进行的。经济行为都有赖于政府的计划性指令。在这种环境下的枪械研制者和需求者都是国家机关。枪械不可能存在于一般平民的消费分配中,属于国家计划的资源,为公有财产。
在集中全国资源的情况下,对于研究是比较有利的,研制工作最终会有一定的成就。而其需求者就是国家本身,故而此时的枪械研制和需求不存在任何的商业成分,完全是国家行为。而之前提到的自然经济环境下,也是如此。
图1-6 湖北兵工厂
图为张之洞的湖北兵工厂,是洋务运动时期,著名的机器制造厂。(www.xing528.com)
前苏联枪械设计师瓦西里·捷格加廖夫,就曾是苏联军官学校的军械库技术工人,其后来的研制和生产,在苏共的领导之下进行,服务于苏联人民红军的武器配备。在计划经济时期的新中国,枪械的研制和装配,也都在国家的计划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纳粹党人统治下的法西斯德国,实行的也是一种国家计划经济。出于统治者的野心,国家机关集中全力进行武器开发,举国上下笼罩在“要武器不要黄油”的思想中。在这种模式下,刺激研发技术的是国家奖励行为和战争,这种单一的刺激模式,使武器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战争的需求,这也是战后枪械行业紧缩的原因之一。
由于国家科研力量和人力物力的集中,以及战略资源的极大需求,枪械的研究有了相当大的进步。德国当时的枪械装备,一时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著名的毛瑟步枪和驳壳手枪,以及处于《凡尔赛条约》限制之下研制的MG42轻重两用机枪(图1-7),都是枪械研制的典范,曾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德国提供强力的火力支援。
归根结底,在这两种经济模式下,研发者和需求者所代表的都是国家。在自然经济下代表统治阶级;而在计划经济下,代表的是国家机关。研制者服务于国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非常有利于集中国家资源和人才,对于开发有益。
在自然经济体制之下,往往统治者的一个意愿,就会让枪械研制具有很大的变数。相对来说,在计划经济下,研制机关对国家负责,有较强的自主性和自由度。但不管是哪一个时期下的需求者,都是以国家暴力机关为主。严格意义上来讲,自产自销的自然经济和国家计划下的计划经济,枪械的制造都是与商业行为不挂钩的。
图1-7 德国MG42机枪
图为MG42轻重两用机枪,与著名的毛瑟步枪和驳壳手枪一样都是枪械研制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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