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领域,人脸识别系统的应用场景依据检材和样本情况的不同可以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检材和样本均单一的情况,用以解决“你是不是你”的验证应用;二是检材单一且未知身份信息,样本大量且身份信息明确,这种场景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用以解决“你是谁”的辨识应用;三是样本中量且身份信息明确,检材海量且未知身份信息,用以解决“他是你”的搜寻应用。验证是人脸一对一比对的应用,识别是人脸一对多比对的应用,搜寻则是人脸多对多比对的深度应用。
1.验证应用场景
验证应用是一对一的验证,主要用于判断某人是否是他所宣称身份的人。在这种应用模式下,首先需要预先采集被识别人的人脸特征,并存储至数据库中。在验证时,现场采集被识别人的人脸特征,并与预先存储的特征进行比对。如果比对相似度大于给定的阈值,则认为该人是他所宣称身份的人,否则不是。在公安领域中,预先采集的人脸数据来源一般均为二代身份证人脸,常用于证件申领、证件检查、高级权限验证等,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自助通过检测也是该类模式的典型应用。
前面提到人脸识别在生物识别中防欺诈性低,然而在实践中现场有辅助识别的情况下欺诈性验证可能性很低,因为在自助验证时一般采用活体检测系统即面部动作、红外识别等方式来防范欺诈性验证。
2.辨识应用场景
辨识应用是人脸一对多比对,工作模式是将未知身份的检材人脸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比对获得该人像身份信息,这是人脸识别技术的典型应用,也是公安领域人脸识别最初的需求。该类应用需要事先建立特定名单样本数据库,在应用时现场采集的人脸特征与该名单中所有的样本数据特征一一进行比对,反馈比对相似度靠前结果。因为检材人脸均为静态照片或视频中人工截图后的静态人脸图,故此类应用也称为静态人脸识别。(www.xing528.com)
就辨识功能而言,人脸识别系统是继指纹、DNA后在公安领域内又一具有辨识功能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但与前两者有较大的不同:一是人脸样本库一般涵盖二代身份证人脸库,样本库较指纹、DNA更全面,故比中期望值更高;二是人脸采集具有非接触性和来源延展性,即人脸检材采集不仅限于现场,可以延展至采集条件更好或无防备区域,故采集条件更具有灵活性;三是应用难度远低于指纹、DNA,指纹和DNA需要从事刑事技术专业人员进行提取、前处理、比对工作,而人脸识别只需要人工截取到人脸便可开展自动比对,故人脸识别是全警种都可使用的侦查手段,现已实现使用手机警务终端进行人脸辨识应用,拓宽了辨识应用的场景;四是证据效力暂低于指纹、DNA。人脸识别作为近年来强势崛起的生物识别应用,公安部于2018年起草了《人脸相似度检验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公安人脸识别的司法证据化处于起步阶段。
3.搜寻应用场景
搜寻应用是人脸多对多比对,是辨识应用的进阶,也是自动化的人脸识别,是近两年来公安人脸识别的主要发现。该应用也需要事先建立特定名单样本数据库,利用系统自动采集多路实时视频中所有人脸,辨别检材人脸是否为特定名单样本库中的人员,若存在相似度大于阈值的情况则报警。因为此应用检材来源为动态视频中自动采集的人脸图,故也称其为动态人脸识别。
搜寻应用与辨识应用的不同主要有两点:一是自动化采集人脸,让采集同辨识的过程均脱离人工干预,使其具有实时性;二是多路并发性,搜寻应用强调每秒发起比对数,对软硬件要求提升的同时,也会限制样本库容量以保证准确率。搜寻应用充分发挥了人脸识别的非接触性与其独特的实时性,在反恐、追逃等工作上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因验证应用是普遍性应用,对案件侦查作用低,故后文将重点介绍辨识及搜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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