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系统建设是“金盾工程”的基本建设任务之一。公安信息系统是以公安专网为依托,以应用系统为支撑,对各类公安业务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管理、检索和传输,并以共享和综合利用公安业务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管理和决策水平为目标的大型分布式计算机应用系统,涉及几乎所有警种的业务职能范围。公安业务信息系统直接与公安业务相关,信息源来自基层科、所、队(或边防口岸),数据的第一汇集点在市局,从市局到省厅,从省厅到公安部,因此,有明确的纵向业务关系和分层分级特征。例如,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具有派出所、区县局、市局、省厅和公安部五个管理层次,数据的集中存储在市局、省厅和公安部三个层次,主要功能包括常住人口(源自派出所户籍登记)信息管理、流动人口(源自暂住登记和旅店登记)信息管理以及工作对象(源自基层治安工作)信息管理等,对全网分级别提供人口信息查询,并且依托网络实现跨城市的户口迁移。
公安信息系统大致分为两类:公安业务信息系统和公安快速查询综合系统。经过近20年的努力,以数据库与平台建设为重点,两类系统的建设基本完成,体系渐趋完善。
1.公安业务系统
公安业务信息系统直接为各警种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为其他警种业务部门以及公安以外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其主要构成如图1-2所示。
图1-2 公安主要业务系统构成(www.xing528.com)
2.全国公安快速查询综合信息系统
全国公安快速查询综合信息系统向全网提供综合信息,信息源自各业务系统。例如,源自刑侦业务系统的在逃人员信息、源自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的常住人口索引信息。这些抽取的摘要信息在中央(部)集中建立数据库,供全网用户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快速信息查询。这类系统包括全国犯罪信息系统(亦称全国犯罪信息中心)和全国公安基础信息系统。系统的主要构成如图1-3所示。
图1-3 全国公安快速查询综合信息系统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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