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自古以来人类生活从来不可能离开处理和交流信息,但把信息作为构成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基本资源,则是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演进过程中才被人类真正意识到的。这种演进使得信息和物质、能量一样,成为人们世界观的一个基础的维度,成为人们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和概念构建框架的一个逻辑起点。特别是在人类进入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由于信息的获取、传输和处理能力较弱,信息的种类和数量都较少,因此信息和信息技术对人类生活以及侦查活动只能起辅助而非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成为关键性技术,信息的种类和数量极大的丰富,空前地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地方和每一个细节。同样,犯罪人及犯罪行为也无不以信息的形式存在和发展,这就为以犯罪行为为认识对象的侦查思维提供了“信息”基础。而且,由于“信息”种类之多、数量之广、分布之透,信息逐步成为侦查的主要思维因素和关键性因素,成为信息化时代侦查思维的起点。
1.侦查信息论
20世纪80年代,以华东政法学院的武汉教授为代表的侦查学者们把自然科学的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引入侦查学,从而使侦查学理论研究找到了新的概念工具和理论支撑,促进了侦查理论的提升和飞跃,形成了侦查学基础理论中的“三论”,它提供给我们研究以新视角、新思维。信息论告诉我们一种新的物质存在的描述,其着眼点在于载体中包含的信息的有用性;系统论秉承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强调事物及其运动过程是一个多层次的系统,这个系统与其环境构成一个统一体,系统与系统环境密不可分;控制论指出由相关要素组成的系统可以进行合目的调整和控制。侦查学基础理论之一的侦查信息论的基本观点是:“犯罪行为必取一定的形态,不同的犯罪形态反映不同的犯罪行为信息;犯罪信息不仅储存于犯罪行为形态之中,还储存于犯罪痕迹、犯罪行为结构及犯罪行为的联系等方面;犯罪信息是形成侦查判断、推理、假定的前提,也是推进侦查、调整侦查的基础。”信息与侦查密切相关,侦查本质上就是犯罪相关信息从信息源到搜集、整理、储存、检索、传递和利用的信息流程。苏联侦查学家A.H.瓦西利耶夫教授早就指出:“犯罪侦查学方面的活动就其性质和实质来说,也是一种复杂的、活动特别多的体系,其基本活动就是搜集、存储、处理和使用有关犯罪事件和犯罪分子的信息材料。”对于刑事侦查而言,侦查过程实际上就是“信息—反馈—再现”的系统过程,即在任何刑事案件中,侦查都包括信息的发现、信息的收集和存储、信息的处理、信息的输出、信息的反馈、再现犯罪这一过程,侦查认识过程就是利用相关信息,根据案件具体条件对犯罪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合目的调控的过程。
2.侦查信息
从字面上讲,侦查信息是侦查和信息两个词的加和。但从内涵上分析,侦查信息绝不是两个概念的简单组合。伴随侦查信息论的研究发展,我国学者对什么是侦查信息及什么是侦查信息化已有不少专著、论文加以阐述,现就其中的部分观点简略介绍如下。“侦查信息是对侦查客体中各种犯罪因素的变化和特征的反映;是各犯罪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和联系的表征;是侦查主体经过感知或认识之后的再现。”“刑侦信息就是与刑侦工作有关的各类消息与报道。”“刑侦信息是关于刑事侦查工作及其有关事物运动状态特征的表述或反映。它能为侦查人员所获取,用来消除认识事物的不确定性,增加确定性,并为特定的刑事侦查工作服务。”“侦查信息是侦查事物即侦查对象存在的各种形式和特征的反映。”“侦查信息包括犯罪信息,侦查信息又包含在公安信息之中。侦查信息是在侦查领域内,与侦查相关的,反映和表征侦查行为并揭示侦查过程的实质,揭示侦查规律,为侦查破案提供途径,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供依据的信息。侦查信息首先包括犯罪信息以及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全国出入境人员资源库、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资源库、全国警员基本信息资源库、全国在逃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全国被盗抢汽车信息资源库、全国安全重点单位信息资源库等丰富的信息资源。”“广义的刑事侦查信息就是关于刑事侦查工作及其有关事物的运动状态、特征的表述或反映。它反映着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刑事侦查工作状况。它能为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所获取,用来消除认识事物的不确定性,增加确定性,为刑事侦查工作目的服务。从一般意义上讲,在刑事侦查工作过程中接收和发出的一切信息,如情报、数字、报表、图像,以及各种与刑事侦查工作有关的政治、经济形势,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侦查计划、侦查措施等等所包含的内容,都是刑事侦查信息。狭义的刑事侦查信息就是刑事侦查情报,是刑事侦查人员在同刑事犯罪做斗争中发现、搜集的有关刑事犯罪的人、事、物方面的情况和线索,其主要内容就是刑事情报资料。”“侦查信息是侦查对象产生、存在、发展变化状态和属性的表征。侦查信息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来自犯罪行为方面的犯罪信息,来自犯罪系统外部环境方面与犯罪相关的信息,来自对侦查有用的各种知识信息。这三个方面的信息构成侦查信息,其中犯罪信息占据主要地位。”“侦查信息是指侦查主体对犯罪信息不确定消除的量度,是犯罪信息被侦查主体认知的可能性程度。因此,侦查信息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侦查信息反映的是侦查客体——犯罪事件系统的有序程度,即犯罪信息;另一方面,侦查信息反映的是侦查主体实然意义上能够获得多少有关犯罪的信息,即所能消除的侦查人员对犯罪事件系统的不确定性的量度。”
无论对侦查信息作何种理论表述,侦查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物质资源。物质资源在整体上是守恒的,而侦查信息资源在其传递和使用过程中却具有自身的特性。即侦查信息由于使用和自身老化而失值,也可能由于重复使用和加工而增值。因此侦查信息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具有以下特性。
(1)侦查信息的客观性
侦查信息的客观性是我们研究、认识事物,开展侦查活动的基础。实施犯罪活动必须占有一定的时间、空间,采取一定的手段、方法,要与一定的人、事、物发生关系。这就必然会引起某些客观事物发生变化,导致现场客体物的增加或减少,位置、形态发生变化,并且给目击人、当事人的记忆留下印象或留下现代电子化的痕迹。由于事物的特征和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那么反映这种客观的信息也就具有客观性。
(2)侦查信息的无限性
侦查信息源是不会枯竭的,因为犯罪活动在一定的社会时期内不会消亡。犯罪活动在客观上提供了大量的信息,这不仅为透视犯罪规律特点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而且大大拓宽了信息应用的视野,从单一转向多元,从表象转向本质。
(3)侦查信息的可塑性
这是指侦查信息可以被压缩、扩充和叠加,也可以转变形态。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经过信息的研判和处理,原始的侦查信息可以变成二次信息和三次信息,原有的信息价值可以实现信息增值;为了便于信息的交流与传播,各种形态的信息可以相互转换。
(4)侦查信息的可载性
如果不依附各种适当的载体,信息的含义就不能传递,信息的价值就不能发挥。侦查信息离开产生信息的信息源——犯罪活动,载荷在其他任何物质载体上进行传递,才能被接受者——侦查主体所感知。
(5)侦查信息的时效性
由于信息耗散性(指信息在时间维向上的递减性),对侦查信息的处理使用贵在神速,这是由同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的特点决定的。侦查信息是活跃的,不断变化的,及时把握有效的侦查信息才能获得侦查破案的最佳时机。
3.侦查信息的内容
犯罪在广度与深度上都与社会交融在一起,可以说社会是犯罪的载体。犯罪行为也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行为紧密交织,犯罪行为系统与作为其系统环境的社会密不可分,并发生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相互交换。从理论上讲,能够帮助揭露、证实犯罪的信息都是侦查信息。一定意义上说,侦查信息是侦查思维中的“信息”,其内容可抽象为人员、案(事)件、物品、地点、组织五类要素。
(1)人员要素
人员要素指所有与公安业务相关的以及公安管理工作涉及的自然人信息的高度抽象和归类,并按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管理属性加以表征。按一定的数据组织形式加以存放,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工作对象、违法犯罪人员、在逃犯罪嫌疑人员、出租车司机、特种行业从业人员、驾驶员等都属于人员要素的范畴。(www.xing528.com)
(2)案(事)件要素
案(事)件要素指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事)件、事故等信息的高度抽象和归类,并按案(事)件所固有的特征加以表述。按一定的数据组织形式加以存放,如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交通事故等都属于案(事)件要素的范畴。
(3)物品要素
物品要素指所有公安业务管理所涉及的物品信息的高度抽象和归类,并按物品所固有的特征加以描述。按一定的数据组织形式加以存放,如枪支、爆炸物品、机动车等都属于物品要素的范畴。
(4)地点要素
地点要素指所有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关的地点、区域和场地类信息的高度抽象和归类。按一定的数据组织形式加以存放,如人的住址、发案地点、治安重点场所、安全重点单位等。
(5)组织要素
组织要素指所有与公安业务工作相关的、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信息的高度抽象和归类,并按组织所固有的特征加以描述。如犯罪团伙、非法组织、特种行业单位、企事业单位都属于组织要素的范畴。
要素内部描述了该要素的基本属性。例如,人员要素描述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是否有驾照、是否有私车、是否可以持枪、是否有出租屋、是否有前科、是否有出入境记录等属性信息。物品要素中的机动车类,描述了车的牌号、车辆种类、车架号码、发动机号、车主等属性信息。当案(事)件发生时,要素之间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相互转移、交换、传递,主动或被动地产生要素之间的关联,其关联关系如图1-1所示。
图1-1 侦查信息“五要素”模型
从来源来讲,侦查信息存在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包括三个方面的来源。
(1)刑事犯罪情报信息
即与刑事犯罪活动有关的人、案(事)、物等情况和线索及其分析研究结果,具体包括人员情报信息、案件情报信息、物品情报信息、组织情报信息等内容。
(2)公安管理信息
即公安其他业务部门的日常管理信息,具体包括常住人口信息、暂住人口信息、机动车入户信息、非机动车管理信息、交通违章管理信息、宾馆酒店入住信息、出入境管理信息、枪支弹药管理信息、网吧管理信息等内容。
(3)社会管理信息
指来源于公共政府机构,具体包括劳动就业管理信息、银行开户信息、社会保障信息、机场安检信息、房地产登记信息、手机用户信息、固定电话管理信息、银行开户管理信息、邮政快递汇款管理信息、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医保管理信息、医院就诊管理信息等等,这些情报信息都可能包含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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