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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禁止带非处方药及中药进幼儿园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处方药及中药等不允许带回幼儿园为幼儿服用。

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禁止带非处方药及中药进幼儿园

晨检环节热情接待幼儿,一个微笑、一个拥抱可以让幼儿感到满满的温暖;认真检查,杜绝携带传染病患儿进园,做好与患儿家长沟通工作;清点人数,及时跟踪缺勤幼儿的情况;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幼儿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从而让幼儿有安全感和信赖感。

入园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

晨间准备少不了,您的微笑最重要,

张开温暖的双臂,收获幸福大拥抱。

一摸二看是基本,三问四查须做到,

接收药物要放好,喂药登记不能少,

合理分工乐合作,高效工作乐生活

佛山市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关于规范幼儿园带药服药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健康服务质量,规范幼儿园带药服药管理,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保健工作会议精神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南海机关第二幼儿园关于规范幼儿园带药服药管理规定》。(www.xing528.com)

一、患病幼儿应当离园休息治疗。如幼儿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现象,请在家休息,避免交叉感染,退热48小时后方可回园;处于康复期或轻症患病幼儿需要喂药的,建议家长遵医嘱让幼儿一天服两次药,即来园前和离园回家后服药;必须一天三次药的,可遵医嘱在来园前、离园回家后、晚上睡前服药。

二、家长委托幼儿园为患病幼儿服药。患病幼儿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排除传染性疾病、且无发烧、腹泻等症状,并可以参加幼儿园正常的一日活动的幼儿,家长可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回园给孩子服用。家长应当遵守幼儿园相关带药服药规定:

1.家长必须带备合法医疗机构本次就诊的处方或用药清单并签名确认;回园时在门口晨检处交给保健医生(保健员)核对后,并填写幼儿服药委托单。非处方药及中药等不允许带回幼儿园为幼儿服用。

2.家长要把药物按每次服用量分装好,并写上幼儿姓名、班别、服药时间。

3.每名幼儿每天最多只能带两次药量;在园服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5:30。

4.家长所带药品由幼儿园保健医生(保健员)统一登记接收、保管,并与当班老师一起按时、按量给幼儿喂服。严禁家长将药物放在幼儿书包或衣物内,让幼儿自取自服,以免发生丢失、误食等不良后果,影响幼儿身体健康。未服完的药物(药水)当天离园时到保健室取回。

5.如幼儿在服药后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或并发症等,根据幼儿园现有条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履行相应的保育职责,即电话通知家长、送医院诊治后,损害后果仍不可避免发生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为了保证幼儿在幼儿园能及时得到悉心照顾,此规定从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请家长们积极配合,齐心协力,为孩子的健康保驾护航。有您的支持,我们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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