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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种类及其重要性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检验按其功能可以分为一般检验、法定检验和公正鉴定三种。各国实施法定检验的目的是保护本国消费者、维持社会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维护出口国的声誉。所谓检验权,是指买方或卖方有权对所交易的货物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即作为交付与接受货物的依据。这种由第三方实施的检验就是公正检验,是由买卖双方商定的检验机构对商品作出的检验。

国际贸易实务:检验种类及其重要性

检验在国际货物买卖的过程中,是指对卖方交付或拟交付的合同货物进行品质、数量和包装鉴定,对某些商品,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要求进行的卫生检验和动植物病虫害检疫。检验按其功能可以分为一般检验、法定检验和公正鉴定三种。

1.一般检验

一般检验是指贸易双方货物交接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检验(Inspection of the goods),是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残损以及货物装运技术条件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所交货是否与合同的规定相一致。从卖方角度讲,是指其证明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特别是在象征性交货下凭在单据中所提供的商品检验证书索款。从买方角度看,是货到后以商品检验来确定是否接受货物并凭检验证书索赔。

2.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是指由授权机构对法律规定必须检验的商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证明书后,才允许商品进口或出口。在进出口贸易中,法定检验的商品是否检验,不是贸易双方商定的,而是进出口国通过制定法律规定的。各国实施法定检验的目的是保护本国消费者、维持社会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维护出口国的声誉。(www.xing528.com)

须法定检验的商品,出口人或进口人,须在进出口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国家检验机构报检。检验机构检验后,出具证明或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凭此验放货物。

3.公正鉴定

按照国际上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及国际贸易惯例的规定,买方享有对货物的检验权。所谓检验权,是指买方或卖方有权对所交易的货物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即作为交付与接受货物的依据。买方收到(Received)货物并不等于接受(Accepted)货物,需要经过一般检验后确定;如果经一般检验后,向卖方声称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需要一个公正的第三方(权威的检验机构)对商品进行检验,出具货物实际状态的证明。这种由第三方实施的检验就是公正检验,是由买卖双方商定的检验机构对商品作出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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