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价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经过核算后,向对方报价或接受对方的报价,确定商品的成交价格。价格制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制定应以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为依据,根据不同的货物、货源情况,结合购销意图,按照国别地区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原则。
(一)以成本为基础,加强商品成本的核算
成本决定价格,以成本确定底价。成本核算正确,价格制定就正确,因此,价格制定要注意加强成本核算。尤其是在开展出口贸易过程中,如果单纯追求成交或成交数量,往往就会在价格上作让步,不断降低价格。这很容易忽视成本核算,导致得不到好的经济效益。在成本核算中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发生的费用仔细进行审核,力求准确、全面。
(二)参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
国际市场价格是在国际市场上某种商品的供求状况及竞争状况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的价格。如果其他条件没有差异,而想以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卖出或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买进,就会很困难或不可能实现。因此,价格制定要以国际市场价格作为客观依据和参照标准。
但是,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供求和竞争等情况的变化,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会发生上涨或下降。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要了解国际市场的供求和竞争变化,对国际市场价格走势做出正确判断,从而对自己的成交价格作出调整。
当然,这里要指出的是,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只能是指在不同形态的国际市场上具有代表性的买卖价格。例如,商品在国际集散中心的市场价格、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某商品的进口价格、大量出口或进口某种商品的价格、国际商品展销会上的价格、国际拍卖价格、国际开标价格、广告宣传的价格等。
(三)贯彻国际市场经营战略
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不应是一种单纯做一笔、算一笔的出口贸易或进口贸易,而应有长期的经营发展规划。为此,要制订经营战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调整经营战略。每一笔具体的进口贸易或出口贸易应贯彻经营战略,其中,价格制定是贯彻经营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价格制定要注意符合经营战略各个方面的需要。例如,要符合国际市场定位的需要。要确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是高档产品还是中档或低档产品,价格应与产品档次相匹配,或者说要体现产品的档次。再如,要符合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一般而言,滞销积压商品可考虑适当降低价格以刺激需求,畅销商品则应适当上调价格;在出口贸易中,当需要击败和挤走竞争对手时,可以制定低价;当需要与竞争对手和平共处、避免两败俱伤时,则要防止制定低价。(www.xing528.com)
(四)考虑商品的质量
按质论价在国际市场上是一个通行的原则。商品质量好,价格就高;商品质量差,价格就低。按照这一原则,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要提高商品售价,获得较高的销售收入,就要设法提高商品的质量。从我国出口贸易的实际情况来看,提高商品质量的意义尤为重要。
(五)与商品的成交数量相联系
国际贸易中的一个习惯做法是:交易数量大,成交价格就低;交易数量少,成交价格就高。价格降低的方法是按成交数量确定价格上的折扣,这是买卖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做法。价格降低当然受买方欢迎,但前提是购买需达到一定的数量。卖方愿意以较低的价格成交,是因为随着交易数量的扩大,可以达到规模经济,即增加销售额,降低单位商品的成本,从而提高效益。因此,买卖双方都可以利用数量作为价格谈判的筹码。
(六)结合支付条件
价格的制定应适当考虑包括支付方式和支付货币的支付条件。对于出口方来说,如果确定的支付方式对自己不利,如支付方式确定为赊销、托收等,价格可制定得高一些,;反之,如支付方式确定为预付货款、信用证付款等,则价格可制定得低一些。对于进口方来说,采用的原则应相反,其中的原理是不同的支付方式意味着承担的风险不同。承担的风险大,所获得的贸易利益相应多一些;承担的风险小,所获得的贸易利益相应就少一些。另外,价格还应与使用什么支付货币相结合,原理同与支付方式相结合的价格制定相同。因为货币的币值随着汇率的变化而变化,汇率是不稳定的,付出或收取的货币币值就可能会上升或下降,贸易商就面临着汇率风险。所以,汇率风险的承担者应在价格上得到较多的利益。
(七)依据不同的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用来规定买卖双方的义务。不同的贸易术语意味着各方承担的义务是不同的,就三种常用的贸易术语(FOB、CFR、CIF)而言,在贸易各方承担的义务方面,不同的地方在于办理运输和支付运费、办理保险和支付保险费这两个方面。虽然运费和保险费最终的实际承担者都是买方,但是,由哪一方先去向承运人和保险人支付的义务规定则是不同的,因此,价格的金额也就不同。价格制定时,CIF的价格金额应该最高,CFR的价格其次,FOB的价格最低。所以,价格制定要明确是何种贸易术语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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