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制定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现行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航空运输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和航空运输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两种,此外,还有附加险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
(一)空运风险与损失
货物在空运过程中,可能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而导致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常见的风险有:雷电、火灾、爆炸,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战争破坏以及被保险物由于飞机遇到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等。货主为了分散这些风险造成的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就需要办理相应的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以便当货物遭到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二)空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1.航空运输险(Air Transportation Risks)(www.xing528.com)
航空运输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的水渍险相似。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主要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飞机遭遇碰撞、倾覆、坠落、失踪、战争破坏,或者飞机遇到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等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损失。
2.航空运输一切险(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航空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的一切险相似。保险公司除了承担上述空运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损失。
此外,航空运输险与航空运输一切险的除外责任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的除外责任基本相同。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的责任起讫也采用“仓至仓”条款。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的责任期限,是自货物装上飞机时开始,至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的飞机时为止。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这两种基本险都可单独投保,在投保其中之一的基础上,经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可以加保战争险等附加险。加保时须另付保险费。在加保战争险的前提下,再加保罢工险,则不另收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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