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获奖历史】1984年获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铜杯奖;1985、1987年四川省优质产品;1989年第五届全国评酒会荣获“国家优质酒”称号及银质奖(39度仙潭大曲)。
【工艺及风味特点】该酒以本地优质高粱做原料,小麦制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泸州老窖大曲传统工艺,经续糟配料、老窖发酵、混蒸混烧、分段取酒、陈贮老熟、降度除浊、精心勾兑等工序酿成。酒无色透明,窖香浓郁,醇甜净爽,幽雅细腻,回味悠长。酒度有39、54、57度。
【理化指标】香型:大曲浓香
酒度:55度 总酸:0.5~1.7克/升 总酯:≥2.5克/升
酒度:39度 总酸:0.35~1.5克/升 总酯:≥2.0克/升
【历史沿革及企业建置】古蔺县曲酒厂前身是古蔺县工业局在原石亮河仙潭酒作坊的基础上扩建而成的县属预算外企业,1982年建成投产,原名“古蔺县石亮河曲酒厂”;1984年10月,酒厂改名为“古蔺县曲酒厂”;1995年正式更名为“四川省仙潭酒厂”。
图61-1 20世纪80年代部分仙潭大曲产品
古蔺县曲酒厂位于古蔺县境东北部的太平镇石亮河畔,与四川名酒厂郎酒分居东南。这里依山傍水,素有“小山城”之称。因整个厂区坐落在四面环山的绿色盆地内,并有仙女潭泉水在旁,故此得名“仙潭”。
1982年,古蔺县曲酒厂建成投产后,当年试产曲酒获得成功。经过1983年、1984年继续扩建,酒厂形成年产曲酒2000吨的生产能力。
该厂所产仙潭大曲酒,系采用泸州老窖配方和本地传统工艺,辅之以现代发酵新技术和DCC工艺(催化裂解工艺)酿造而成。该酒经过不断改进形成自己独特风格和特殊芳香,深受消费者赞赏,自1984年荣获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铜奖后,崭露头角。1986年,39度低度仙潭大曲酒开发成功,1987年被评为四川省优、轻工业部优产品。1989年,仙潭大曲低度酒在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上再获银质奖,从而跻身国家优质酒行列。
同时,该厂生产的郎郁大曲、郎窖大曲、茅潭大曲,均荣获1985年、1986年四川省轻工厅“优质酒”称号,这些产品具有“窖香浓郁,甘甜净爽、幽雅细腻、回味悠长”的共同风格;酱香型53度潭酒,在1990年四川省第四届白酒评比会上,荣获“优质酒”称号。(www.xing528.com)
【商标及其他】该厂使用的“仙潭”牌商标于1982年申请注册,广泛使用在其生产的各种酒类产品之上,一直保留至今。
1983年,因仙潭牌仙潭大曲首款浅蓝色装潢的标贴不受市场欢迎,造成产品积压。1984年后,该酒标贴改以红色为基调,瓶型逐渐由圆柱形玻璃瓶改以方形瓶为主。
1984年,该酒厂开始在其6种产品上使用了带有“郎”字的商标,如郎窖大曲、郎窖酒等(图61-2),古蔺县郎酒厂为此要求仙潭酒厂停止使用而未果。1988年2月,郎酒厂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古蔺县曲酒厂侵权。
四川省高院受理此案后,于1989年6月和1991年4月两次做出裁定,责令古蔺县曲酒厂立即停止使用6种带“郎”字的侵权商标,并对仓储和已进入流通领域有侵权商标的产品,进行换标处理,然而古蔺县曲酒厂未贯彻执行。
图61-2 20世纪80年代郎窖大曲酒四川古蔺县曲酒厂出品
事后,时任商标局局长郝志新对媒体表态:“四川省古蔺县郎酒厂的‘郎’字书写体和指定的颜色,均属于商标专用权范围,依法受到保护。古蔺县曲酒厂的六种商标标识,虽然分别使用了该厂的‘仙潭’和‘郎郁’注册商标,但同时把他人的‘郎’字商标作为自己的酒名使用……,近似的‘郎’字和郎色,均足以造成误认,……属侵权行为。”
1992年初,此事被“质量万里行”记者曝光,并先后发表了《郎酒的呐喊》《一桩似了非了的商标侵权案》的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四川省政府为此组织调查组专门做了调査,敦促此案判决的执行。1992年11月,在四川省高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表61-1 古蔺县曲酒厂部分商标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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