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获奖历史】1984年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金杯奖,1988年首届食品博览会金爵奖,1979、1989年第三、五届全国评酒会“国家优质酒”称号及银质奖。
【工艺及风味特点】濉溪口子酒选用优质高粱为原料,以小麦、大麦、豌豆制成中火曲和温香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工艺,经老窖发酵,长期陈酿,精心酿制而成;该酒具有无色透明,香而不厌、甜而不腻、入口柔绵、落口净爽、余香回甜等风格特点。酒度有38度(命为“濉溪特液”)、54度、60度等多种。
【理化指标】香型:大曲浓香
酒度:54~60度 总酸:≥1.2克/升 总酯:3.5~4.0克/升
酒度:38度 总酸:≥0.6克/升 总酯:≥3.0克/升
【历史沿革及企业建置】淮北市口子酒厂的前身为1949年成立的“国营濉溪人民酒厂”,1965年3月企业划归濉溪市管理后,更名为“安徽濉溪市酒厂”。1970年,安徽濉溪市酒厂被拆分为两个厂:“濉溪县酒厂”(老厂区)和“淮北市酒厂”(城东关新建厂区)。1984年,“淮北市酒厂”更名为“淮北市口子酒厂”。
濉溪是安徽省著名的酒乡,毗邻淮北市,属于古淮河的渡口,左控濉河,右临溪河,城镇居中,故曰“口子镇”。“口子酒”则是人们长期以来对口子镇所酿之酒的习惯统称。
图27-1 部分20世纪七八十年代濉溪牌口子酒、濉溪特液
口子镇,远在春秋时代已有酿酒,鲁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诸侯歃(shà)血饮酒会盟于渠(今日的渠沟,离濉溪4公里),这是濉溪地方有关酒事的最早记载。口子镇内有一古泉井,井水色碧绿,清冷透骨,无悬浮物,堆杯不流,沸不溢锅。清嘉庆年间,当地用此井水所产大曲酒,通过水路向北销往济南、天津、北京、张家口、抚顺;向南销往上海、无锡、南京、芜湖、武汉等地。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津浦铁路通车,更为濉溪酒的外销创造了有利条件。民国元年(1912年),濉溪酿酒业进入鼎盛时期,时各作坊共有工人近千名,发酵池600余个,年产量150多万公斤。1931年和1934年,濉溪口子酒先后两次参加在青岛及北京召开的铁路沿线土特产会议,均荣获甲级名酒优等奖,销售范围进一步扩大,声誉日隆。后因战乱,日军攻占濉溪,许多作坊被炸毁,酿酒业遭受严重破坏。1947年,濉溪全镇酿酒作坊仅存两家,濒于绝产。
濉溪解放后,国家在赎买私营酿酒作坊“小同聚”等的基础上,于1949年5月18日成立了“国营濉溪人民酒厂”,时有草坊28间,发酵池12个,年产大曲酒84吨。
1950年濉溪县成立后,国家对酿酒实行专酿专卖政策,将“广益”等10余家私人酿酒作坊并入“国营濉溪人民酒厂”,并易名为“皖北行署区濉溪县酒厂”;1952年11月又改名为“安徽省濉溪酒厂”。
1953—1956年,濉溪酒厂在县东关古濉河东岸“祥兴泰”“协源公”等古酒坊基础上征地150亩扩建新厂房,建成投产后,形成了新、旧两个厂区,厂部迁入东关新建厂区。
1953年,刚组建的濉溪酒厂首次进行工艺改良,改“大蒸大回”为“续渣混蒸老五甑”,不仅扭转了口子酒出酒率偏低的弊病,而且使酒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便是初始之“濉溪大曲酒”。
濉溪大曲投放市场后,短短几个月便成为畅销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但到1956年也仅为145吨。因产量少,市面上极难见到,至20世纪70年代初仍供不应求。该酒于1977年开始供货出口。
1959年,濉溪酒厂在学习茅台酒厂踩制大火曲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大曲酒生产经验,再次进行工艺改良,成功研制出大香曲,以此配合中温曲来生产大曲酒,香味别具一格。该酒由房艺武先生提议并经上级批准,定名为“口子酒”,当年试产13.5吨,作为安徽省重大科技成果送往首都,并被列为国宴用酒之一。(www.xing528.com)
图27-2 20世纪50年代濉溪牌高粱大曲酒
当时,由于社会购买力较低,优质口子酒的价格偏高,因此,一般消费者可望而不可及。技术人员通过对每班蒸馏出的酒分段品尝,把不同质的酒分开,质纯味正、香气较长者命为“口子酒”,稍次者命名为“濉溪大曲”。自此,该厂始有少量瓶装酒上市。此后恰遇3年自然灾害,导致用粮紧缺,酒厂一度中断了大曲酒生产,1962年始恢复生产。
1965年3月,濉溪酒厂划归濉溪市管理,更名为“安徽濉溪市酒厂”。1970年12月,该厂被一分为二,濉溪县城内的旧厂区划归濉溪县管辖,定名为“濉溪县酒厂”。东岸厂区划归濉溪市管辖(1971年4月濉溪市更名为淮北市),命为“淮北市酒厂”。从此,两厂东西隔岸相望,开始了口子酒各由两个厂家同时生产的历史篇章。
1979年,口子酒荣获“国家优质酒”称号后,进一步分化为两个牌子:淮北市酒厂的“濉溪牌口子酒”和濉溪县口子酒厂的“口子牌口子酒”,并于1980年后分别使用和注册了“濉溪”牌和“口子”牌两个商标。1983年,口子酒开始出口,远销美国、联邦德国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1980年,为了发展淮北的煤炭生产,淮北矿务局杨庄煤矿补偿淮北市酒厂650多万元,在三堤口购地200亩新建酒厂,1984年5月建成投产。该新厂被命名为“淮北市酒厂一厂”。12月,原淮北市酒厂更名为“淮北市口子酒厂”,厂址濉溪东关。淮北市酒厂一厂则更名为“淮北市酒厂”,厂址三堤口。同时,成立“淮北市酒厂总厂”。
1985年5月,濉溪大曲酒产量达到年产4000多吨,占到总厂产值的75.4%。同年,低度口子酒研制成功,命名为“濉溪特液”(38度)。该酒获1986年“省优质产品”称号和1989年第五届全国评酒会“国家优质酒”称号及银质奖。
1987年7月,淮北市酒厂总厂更名为“淮北市口子酒总厂”,下辖市酒厂、市口子酒厂、第三酒厂、第四酒厂、玻璃厂、纸箱厂等6个单位,各厂独立经营。
1991年月2月,淮北市政府又决定撤销淮北市口子酒总厂、淮北市口子酒厂、淮北市酒厂,成立“淮北市口子酒厂”。
1994年,淮北市口子酒厂与濉溪县口子酒厂发生商标纠纷,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加之假冒伪劣口子酒冲击严重,经济效益受到严重影响。为解决两“口子”的商标之争,淮北市政府于1994年12月成立了安徽口子酒集团公司,将淮北市口子酒厂和濉溪县口子酒厂纳入集团,作为集团公司的骨干企业。
【商标及其他】该厂最早使用的“濉溪”牌商标,1959年就已开始使用(图27-2),曾于1964年7月提出注册申请,但未予通过。1979年恢复全国统一注册商标后,该商标获准通过注册,并在第一期商标公告上进行了公示。由于“口子酒”与“濉溪”商标名称不相统一,1987年曾被商标局下文通知要求撤掉“濉溪牌口子酒”标签中“口子”二字,改用与“濉溪”商标名字统一的名称[1]。后经过6年多的官司抗争,改为使用“濉溪口子”牌。1994年,两“口子”商标官司结束后,两酒厂合二为一,“口子”商标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口子”商标官司,请参阅附文:《背景资料——“两口子”之争》。
表27-1 淮北市口子酒厂部分注册商标
表27-2 淮北市口子酒厂部分其他产品(截至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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