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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花酒-中国优质陈年酒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桂林三花酒的酿造,始于的宋朝时期的“瑞露”酒,距今已近千年。1958年,“桂林酿酒厂”改称“桂林市饮料厂”,转属市商业局管理。1957年,桂林三花酒在中央食品工业部举办有14省区24种小曲酒参加的全国小曲酒评议会上被评为第一名。1979年,桂林三花酒被国家确定为中国米香型白酒的代表。桂林三花酒最早使用的“象山”牌商标,根据《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志》中的记载,当年属于桂林市饮料厂所有。

桂林三花酒-中国优质陈年酒

【部分获奖历史】1984年获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银杯奖;1963、1979、1984、1989年第二、三、四、五届全国评酒会“国家优质酒”称号及银质奖。

【工艺及风味特点】桂林三花酒以桂北产大米为原料,自产特制药曲为糖化发酵剂,引漓江泉水为酿造用水,采用半固态半液态发酵法。经原料淘洗、蒸煮、拌料发酵、蒸馏取酒,陈贮于象山岩洞半年至两年后精心勾兑而酿成。酒清亮透明,蜜香清雅,入口柔绵,落口爽洌,回甜,饮后留香。度数有38、55度。

【理化指标】香型:小曲米香(或称蜜香)

酒度:55~57度 总酸:0.3~0.8克/升 总酯:≥1.0克/升、

【历史沿革及企业建置】广西桂林饮料厂原位于桂林市工人路,组建于1952年,原名“桂林酿酒厂”;1958年更名为“桂林市饮料厂”;1987年10月易为“桂林酿酒总厂”;1994年完成改制后,更名为“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以“山水甲天下”而驰名中外,桂林三花酒也同样以其悠久的历史、品质优良而闻名遐迩,成为文人墨客、达官贵人宴饮的珍品。同时,由于桂林三花酒的蜜香特性,它还可用于烹调佳肴、腌制肉蔬、浸泡药材而深受广大百姓喜爱。宋代大诗人范成大曾这样评价它:“乃尽酒之妙,声震湖广。”

桂林三花酒的酿造,始于的宋朝时期的“瑞露”酒,距今已近千年。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桂林(当时称桂州城)的酿酒业随同纺织、冶炼、制瓷等手工业一起迅速发展起来,官方和民间都酿得好酒,槽坊星罗棋布漓江两岸。

清咸丰年间(1851—1862年),广东人曾厚堂看中桂林这块酿酒宝地,经实地考察后在兰花池畔建起“安泰源”槽坊,高薪聘请酿酒名师,制定严格的生产工艺。其酿制工艺需蒸熬三次,所以称为“三熬酒”。然后,将其装入瓶中用手摇动,酒面上会泛起泡花;如果把酒筛进酒杯,酒面上也会激起堆积的细小酒花。因此又称为“三熬堆花酒”,简称“三花酒”。酒制成后,一般需要装入陶制大缸内,存放在石山岩洞中陈酿1~2年,使酒质更加醇和、芳香,然后包装出厂,度数为60~62度。

由于三花酒用途广泛,除供饮用外,还是酒精原料,可供药用、烹调菜肴等,因而销路广、产量大。当年,民间有句顺口溜:“想要富,烧酒磨豆腐”。

“安泰源”给自己的产品取名“三花酒”之后,在每个酒坛上打上“安泰源”的字号,通过船舶运销到广东、香港和东南亚一带,凡行船遇滩水急流处摇晃有酒溢出,酒香飘满两岸。

1944年6月,日寇入侵桂林,酒业惨遭浩劫,“安泰源”作坊亦毁于战火。日本投降后,曾厚堂侄辈重建了“安泰源”。

1952年5月,桂林市专卖事业处(局、分司)成立后,对私营作坊进行改造,组建成立了“桂林酿酒厂”,同时恢复了三花酒的生产。10月,专卖事业处集中“安泰源”等作坊成立“桂林专卖局附属酒厂”,以增加酒类货源。1956年,私营酒店全行业公私合营,遂将桂林市私人酿酒作坊合并组建成立为“援立”“助立”两个酿酒生产合作社。

1957年3月,“专卖局附属酒厂”与“援立”“助立”酿酒合作社并入“桂林酿酒厂”。自此,桂林饮料厂的建制大体形成。1958年,“桂林酿酒厂”改称“桂林市饮料厂”,转属市商业局管理。

1957年,桂林三花酒在中央食品工业部举办有14省区24种小曲酒参加的全国小曲酒评议会上被评为第一名。此后经过不断技术改造和创新,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自1963年起连续四届荣获“国家优质酒”称号。1979年,桂林三花酒被国家确定为中国米香型白酒的代表。

桂林三花酒在小曲白酒中之所以表现出众,与当年完好的原始生态环境不无关系。“涓涓千尺澄见底”“潭心绿水缓悠悠”的漓江水,从华南第一峰——猫儿山起,穿过苍莽的原始森林,为三花酒提供了天然“血液”;其次是漓江流域出产的大米,粒大完整,煮成饭味香扑鼻,是理想的“酒中之肉”;还有本地特产的一种茎小而香气浓郁的药草,它是制曲的主要香料,是三花酒特有的“酒中之骨”。这种奇珍药草俗称“百香草”,今已难寻其芳踪。(www.xing528.com)

图21-1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部分桂林三花酒

1980年,桂林饮料厂分出一个车间,另组建为“桂林市罐头食品厂”。从此,桂林饮料厂由综台性食品厂,改为以生产白酒、啤酒、果酒为主的专业酒厂。

1987年,桂林三花酒38度低度酒研制获得成功,1988年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是年,三花酒的生产能力已扩大到3000吨/年。

【商标及其他】桂林三花酒最早使用的“象山”牌商标,根据《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志》(1991年)中的记载,当年属于桂林市饮料厂所有。编者根据实物及史料推断,该商标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使用,1965年2月首次成功注册,并广泛应用在其生产的各类食品及饮料产品上,内外销产品均使用“象山”牌商标(图21-2)。

1976—1978年,桂林三花酒外销产品使用的包装、商标及商标名义人等,归由国家外贸统管。当年,这种体制被称为“工贸内外两本账”,这种“两本账”的体制,成为日后众多厂家与出口公司争夺商标归属权的导火索。

表21-1 桂林饮料厂(桂林酿酒总厂)部分商标

1982年5月,“桂林罐头食品厂”与“桂林饮料厂分厂”为使用“象山”牌饮料商标发生争议,经自治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协调后,决定让“桂林市饮料厂”在短期内使用“象山”牌商,将库存“象山”牌商品销售完后,停止印刷和使用该商标。此后,内销三花酒改为使用“桂林”牌商标,该商标与“象山”牌图案很相似,需加以仔细分辨。(见表21-1)

图21-2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象山牌桂林三花酒标贴

表21-2 广西桂林饮料厂部分其他产品(截至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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