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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凤酒厂-中国名酒提炼之最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8年2月,西凤酒厂下放凤翔县,更名为“地方国营凤翔县西凤酒厂”;1962年3月,复归省工业厅,易名为“地方国营陕西省西凤酒厂”;1966年,西风酒厂交由宝鸡市人民委员会领导。1952年,西凤酒在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位列中国八大名酒之一。1985年10月3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西凤酒厂、凤翔县酒厂[2]实行联合,联合后统一使用“陕西省西凤酒厂”厂名,一个法人。脖贴为印有白色“西凤酒”和黑体“中国陕西

陕西省西凤酒厂-中国名酒提炼之最

【部分获奖历史】1979年第三届全国评酒会银质奖;1984年轻工业部酒类质量大赛金杯奖;1952、1963、1984、1989年第一、二、四、五届全国评酒会国家金奖,获“国家名酒”称号。

【工艺及风味特点】该酒以大麦、豌豆高温制曲,采用当地优质高粱为原料,配以天然甘润的柳林井水为酿造用水,经土窖固态续渣法发酵14天,混蒸混烧而得新酒,再经酒海贮存3年,精心勾兑而成。

西凤酒工艺特点为:1.一年为一个生产周期,第一年9月立窖,翌年7月挑窖,共分为立、破、顶、圆、插、挑等六个生产过程;2.每年更新一次窖皮;3.开水施量,“热拥”作窖;4.名酒中发酵期最短,5.“酒海”贮存,凭其自然老熟。

因工艺独特,西凤酒风格自成一家,其酒味丰满、清而不淡、浓而不艳,集清、浓、香优点于一体,以“醇香典雅,甘润挺爽,诸味协调,回味幽长”的独特风格,闻名遐迩。度数有39度、45度、55度、60度、65度等多种。

【理化指标】香型:大曲清香(或凤香)

酒度:55~65度 总酸:0.8~1.0克/升 总酯:≥1.8克/升

酒度:39度 总酸:≤0.5克/升 总酯:≥1.0克/升

【历史沿革及企业建置】西凤酒厂系1956年根据周恩来和国务院的指示,由国家投资在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选址筹建的酒厂,1957年5月竣工,命名为“地方国营陕西省西凤酒厂”。1958年2月,西凤酒厂下放凤翔县,更名为“地方国营凤翔县西凤酒厂”;1962年3月,复归省工业厅,易名为“地方国营陕西省西凤酒厂”;1966年,西风酒厂交由宝鸡市人民委员会领导。

西凤酒古称“凤翔烧酒”,源自陕西西部的凤翔、岐山、宝鸡、眉山一带,因产地而得名,是中国古老的历史名酒之一。自唐朝以来,西凤酒以“甘泉佳酿、清洌醇馥”而闻名。其中以陕西宝鸡、凤翔出产的最为有名,又以柳林镇的为最佳,曾于1915年参加巴拿马博览会获得铜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陕西省酒类专卖机构将宝鸡、凤翔、岐山、眉山一带所产白酒统一收购灌装,贴上由商业部门统一注册的西凤牌商标出售(图4-1、图4-2)。1952年,西凤酒在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位列中国八大名酒之一。

1957年5月,竣工投产的“地方国营陕西省西凤酒厂”年生产能力达到了1000吨,并从凤翔县新民酒厂抽调三个白酒生产组并入该厂。

图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西凤酒

1957年7月,65度西凤酒投产,定名为“凤凰牌西凤酒”。经陕西省工商协调,西凤酒的生产企业确定为“西凤酒厂”“凤翔县新民酒厂”“宝鸡县西秦酒厂”三家酒厂,注销原共同使用的西凤酒商标(图4-1、图4-2),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注册了三个商标:西凤酒厂的凤凰牌商标(俗称“红西凤”),凤翔县新民酒厂的凤鸣牌商标(俗称“白西凤”)和宝鸡县西秦酒厂的双凤牌商标。三款西凤酒经过调价后,1963年,每500克本地零售价分别为2.5元、2.0元、2.0元。这是西凤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60年代初的生产状况。

据《宝鸡市志》(1998年版)中的记载,1965年12月,为避免“双凤牌”和“凤鸣牌”西凤酒与国营西凤酒厂生产的“凤凰牌西凤酒”相互混淆,省一轻工业局再次决定将西秦酒厂生产的“双凤牌西凤”酒改为“双凤牌双凤酒”,将新民酒厂生产的“凤鸣牌西凤酒”改为“凤鸣牌凤鸣酒”[1],只保留国营西凤酒厂生产的“凤凰牌西凤酒”一个牌子。

1985年10月3日,宝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西凤酒厂、凤翔县酒厂[2]实行联合,联合后统一使用“陕西省西凤酒厂”厂名,一个法人。原凤翔县酒厂改为西凤酒厂分厂,为厂内一个核算单位(1990年改为“西凤酒厂凤翔生产区”)。

经过数次大规模扩建,1989年底,西凤酒厂已发展成为年产8800吨的大型中国名酒生产企业;1999年改制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

图4-2 1957年前西凤酒商标

【商标及其他】西凤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恢复生产后,注册了“西凤牌西风酒”商标。由当年的“西安市专卖事业公司西安市税务局”申请注册商标,1951年6月16日获准通过并公告(第7425号,见图4-2)。

图4-3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凤鸣牌西凤酒标贴

1957年,西凤酒厂成立后,改为统一使用“凤凰牌西凤酒”商标,以全标形式注册,俗称“红西凤”。商标由上海飞达凸凹彩印厂印刷,首用于65度内销西凤酒(图4-4)。

图4-4 内销凤凰牌西凤酒商标(20世纪70年代)

1963年2月,外销凤凰牌西凤酒商标定型,为了区别内销和外销,商标下部墨绿色里面的文字有所不同,内销西凤酒为:“中国陕西(省)凤翔西凤酒厂出品”,产地:“柳林镇”(或“陕西凤翔县柳林镇”“凤翔柳林镇”,不同时段有所差异)。

1982年,中国首部《商标法》颁布,为了保持商标与酒名相一致的新规定,酒厂遂将“凤凰牌西凤酒”商标上的“凤凰”二字改换为“西凤”,另行申请注册,图案保持不变,名为“西凤牌西凤酒”,全标形式注册。但该注册商标当年并未立即投入使用,而是依旧使用原来带有“凤凰”二字的“凤凰牌西凤酒”商标,直到1987年7月10日才正式启用“西凤牌西凤酒”商标,为内销65度、60度、45度、39度西凤酒和55度西凤大曲酒(1989年底以前为53度)所通用。(图4-6)

外销西凤酒(红西凤)的商标,厂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制”;产地:“陕西凤翔柳林镇”;商标图案、文字全部平印,均为繁体字。(图4-5)

图4-5 外销凤凰牌西凤酒商标

1970年,为了扩大西凤酒的外贸出口,西凤酒厂成功研制出55度西凤酒。为了更好配合该产品销售,1974年另一种白底色的“凤凰牌西凤酒”商标问世。该商标打破了以往以红色调为主的“红西凤”风格,由西安第一印刷厂张祖良设计并由该厂承印,标贴呈长方形,长108毫米,高76毫米,印有压鼓蹲立式金色凤凰和大红色“西凤酒”(带黑色英文字母),下注黑体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陕西省西凤酒厂出品”繁体字及对应的英文字母(后改为“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监制”和“中国陕西”繁体字及其英文字母)。左上角为压鼓版圆形“凤凰”牌注册商标图徽。脖贴为印有白色“西凤酒”和黑体“中国陕西”(带英文字母)字样的菱形图案。瓶口围签为白底色红牡丹花徽环圈,瓶底缘围色大红底上印有白色隶体“中国名酒”字样(带黑色英文字母)的仿古式凤凰图案(图4-7)。该商标及标贴为外销55度、39度西凤酒专用,1976年开始使用塑料盖外加红色长纸条封口,起初使用压口式,后改用螺口式。(www.xing528.com)

图4-6 65、60、55度西凤牌西凤酒商标1987年7月10日后使用(内销)

1986年,《商标法》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西凤酒厂遂将1974年设计的“凤凰牌西凤酒”商标图徽上的“凤凰”二字改换为“西凤”二字,其余图案基本不变,以全标方式注册为“西凤牌西凤酒”,为西凤系列酒55度、39度、45度通用(图4-8)。

1993年,“凤凰”图徽被另以“图形”的方式注册为商标,并设计为厂徽。从此,“凤凰”之名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西凤酒的包装规格,在建厂初期主要以65度为主,0.5公斤装绿色玻璃瓶灌装,手压式皇冠铁盖封口,分别用灰色、白色包装纸紧裹。1964年增加了0.25公斤装。1985年,65度、60度西凤酒改用铝质扭断式防盗盖,瓶盖分别为金黄色和白色,盖面上印有“凤凰”商标图徽及“陕西西凤酒厂”字样。

1988年5月15日后,内销西凤酒系列产品采用了礼品盒包装,不带盒的瓶酒外包一层拷贝纸。45度西凤酒采用白色高白料质方梯形酒瓶,白色螺口塑料盖封口,加贴产品介绍,外装礼品盒;39度西凤酒为白色高白料质双耳纺纹状瓶,加封白色倒梯形螺口塑料盖,外加礼品盒。

图4-7 55度凤凰牌西凤酒全套标贴(1974年启用,外销款)

图4-8 45度西凤牌西凤酒(外销款)

内、外销西凤酒在1974年以前,除商标底部的脚注(产地、厂名等)有所区别外,其余内包装均相同。1974年6月玻璃车间投产后,55度外销西凤酒开始使用本厂生产的长颈凹底白色玻璃瓶灌装,用白色螺口塑料盖外加红纸条封口。1984年开始加装礼品盒。1985年起使用铝制扭断式防盗盖,为乳白色,盖面上印有黑色“凤凰牌”注册商标图案及红色“陕西西凤酒厂”字样。

从1987年1月1日起,西凤酒系列产品统一使用专用酒瓶,瓶底标有“西凤酒专用”“Y”“烟”字样或西安钟楼图案标志(钟楼图此前已有使用),以此判别酒瓶的制造厂家,“Y”字代表烟台玻璃厂,钟楼图案代表西安玻璃厂。

1989年8月11日,西凤酒厂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1987)67号文件《关于实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对各种产品统一使用了食品标签,食品标签连同商标一起贴在酒瓶上,上面标明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代号、主要原料、生产厂家、产地等项内容。1991年8月1日起,内销西凤酒瓶统一改用绿色高颈瓶。

(注:以上主要信息根据《西凤酒厂志》、实物及其他史料,增加和修正了部分内容及参数)

图4-9:20世纪70至90年代初部分西凤酒产品

表4-1 西凤酒厂部分商标一览

续表4-1

续表4-1

图4-10 1985年后生产的雍城牌雍城酒(出产厂名:陕西省西凤酒厂出品)

表4-2 西凤酒厂部分产品表(截至1990年)

【注释】

[1]后来又恢复使用“凤鸣牌西凤酒”的名称(至今未发现“凤鸣牌凤鸣酒”实物),据实物和1991年版的《凤翔县志》中的记载,该商标应为全标商标,1961年3月23日获准通过注册(注册号38998)。此前,该商标的初始名为“凤鸣牌凤翔酒”,是1952年第一届全国评酒会金奖得主,“凤鸣牌西凤酒”为1963年第二届全国评酒会金奖得主。实物及资料显示,“凤鸣牌西凤酒”商标使用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后,“文革”期间曾更名为“凤翔大曲”。

[2]凤翔县酒厂:原新民酒厂,系1956年3月由凤翔县人民政府将城关、陈村、柳林、彪角等酿酒作坊合营后组建的酒厂,前名为“凤翔县酿酒业公私合营新民酒厂”。1967年底,厂部及制酒车间由南大街迁到西大街昌顺振作坊旧址,占地33966平方米。1968年更名为“地方国营东风酒厂”,1979年10月易名为“凤翔县酒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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