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兵工署第二十三工厂沿革概况

兵工署第二十三工厂沿革概况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年九月奉令更名为石河兵工分厂筹备处,翌年五月复更名为巩县兵工分厂筹备处。二十三年十月厂房大部落成,筹备处人员全部由京移驻厂地工作。二十七年四月奉令更名为军政部兵工署第二十三工厂,迄三十五年五月军政部改组为国防部,本厂层隶国防部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兵工署管辖,乃称今名。三十四年十二月昆明分厂结束。三十五年十月第四十二工厂奉令结束,由本厂接收成立遵义保管处。

兵工署第二十三工厂沿革概况

一、本厂沿革

本厂于二十二年七月奉兵工署总丙字第4197号令成立巩县化学厂筹备处,任理化研究所吴所长钦烈兼筹备处处长,假首都理化研究所房屋办公,设工程处于河南巩县之孝义。同年九月奉令更名为石河兵工分厂筹备处,翌年五月复更名为巩县兵工分厂筹备处。二十三年十月厂房大部落成,筹备处人员全部由京移驻厂地工作。同年十二月防毒面具厂奉令筹设于孝义,由吴处长钦烈兼任面具厂筹备处主任。二十四年二月奉颁试行编制,二十五年二月一日正式成立巩县兵工分厂,将面具厂归并为本厂第九工场。二十六年“七七”事变后,于十一月奉兵工署电令,将全厂机件星夜拆迁装车转汉运川,勘定四川泸县罗汉场为厂址,并接收泸县小市体仁堂房屋改建为第九工场,征用洞窝地亩建设第三、四、五、六、七等工场(简称五场)。二十七年四月奉令更名为军政部兵工署第二十三工厂,迄三十五年五月军政部改组为国防部,本厂层隶国防部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兵工署管辖,乃称今名。三十一年四月在昆明设立昆明分厂,利用就近磷酸钙矿石制造黄磷。三十二年五月收购汉中制革厂成立重庆分厂,制造军用皮革。三十四年十二月昆明分厂结束。三十五年十月第四十二工厂奉令结束,由本厂接收成立遵义保管处。三十五年十月厂长吴钦烈调任国防部第六厅副厅长,由第二十六兵工厂厂长方志远调任本厂厂长。

二、本厂现行编制

……

合计:官佐343。

……

三、本厂设备情况

本厂为国内唯一之军用化学厂,产品计有:火药炸药、化学战剂、防毒器材、制药原料、工业原料、军用皮件等项,主要机器设备颇为繁杂,约可列为下列三种:

(1)制造部门 第一工场(硫酸),第二工场(食盐电解厂,产品有液氯盐酸、烧碱、氯酸钾、氯酸钾炸药),第三、四、五、六、七场(化学战剂),第八工场(活性炭),因战事关系,交通梗阻,仅一小部分运抵国内,第九工场(防毒面具)等各场设备,均系购自美、德两国,仅小部分系自行设计,在国内配造。第十工场(无烟药、硝酸、以脱、酒精、二硝基氯化苯)机件,则系接收兵工署所属前济南、成都、四川第一及广东第一、二等兵工厂旧有无烟药及制酒精设备,拼凑而成。氧气工场(氧气)机件,系购自上海中国炼气公司。重庆分厂(制革)设备,系收购汉中制革厂及接收应化所开封实验工场者。油布工场(防毒衣),口罩工场(防毒口罩),高温试验场(黄磷)设备,系自行设计,在国内订造。

(2)公用部门 水电所原有750千瓦透平发电机1座,系购自英国。迁建后因制造部门增加,动力不敷应用,于二十八年收购洞窝水力发电厂后,复接收钢铁厂迁建委员会1880kW透平发电机1座。修理工场设备,系向国内外购来。

(3)研究部门 计有化验室、化工实验室、图书室等。化验室专事研究分析事宜。化工实验室则将研究之结果从事小量试造工作。所有图书仪器及机件设备,均系购自欧美各国。(www.xing528.com)

四、本厂生产情形

本厂自筹建以来,已达14年以上,计可分为三个阶段,兹将每个阶段生产情形略述于下:

(1)孝义时期(二十二年七月至二十六年十二月)

本厂于二十二年七月奉令筹备,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各场机件陆续安装完竣,开始试造。在此时期,试造品计有:硫酸、液氯、盐酸、漂白粉、烧碱、烟雾酸、16公斤方药、飞机炸药、方药、锥药、圆药等。

(2)迁厂时期(二十七年一月至二十七年十二月)

“七七”抗战发生,本厂奉令迁川,大部工作为迁运整理,建筑厂房及安装机器。在此时期,产品仅有2公斤烟幕罐及防毒面具两项。

(3)泸县时期(二十八年一月至三十五年十二月)

本厂各工场,除三、四、五、六等工场,因再度奉令疏建洞窝龙溪,同时因工程浩大,完成较迟外,其余各工场,均于二十八年先后安装完竣,开始制造。在此期间,出品计有:硫酸、液氯、盐酸、漂白粉、烧碱、氯酸钾、碳酸钠、氯酸钾炸药、2公斤烟幕罐、防毒面具、滤毒罐、保明膏、通风机用滤毒罐、无烟药等。三十四年九月抗战胜利后,防毒器材等一部分军用品因无需要,已奉令停造;经常制造者计为:硫酸、漂白粉、盐酸、烧碱、氯酸钾、液氯、石碳酸、硝酸、酒精、二硝基氯化苯、氧气及无烟火药等。

五、本厂经费来源

本厂经费,前在孝义时,计有试造费、建设费两种。试造费系由兵工署拨发,员工薪津办公费等均在此项费用内开支;建设费系属专款,由前军事委员会核拨。迁川后,计有迁地建设费,制造费两种。关于制造经费,先由兵工署填发饬造命令,本厂将制品造缴后,照制品单价核发给领,全厂员工薪饷工资及购制零星器材、办公用品等,均在制造费项下开支;关于迁建费等,须先事拟具计划,编列预算,呈由兵工署核转,俟奉准后,发款给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