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甫告胜利,经济危机即随之而来,首蒙其害者,则为我数百万之劳工产业工人,或因工厂关闭而大批失业,或受紧缩措施陆续被裁,或因减少产量降低待遇,职业工人如木作、泥水、石作、篾作等亦遭经济影响,无形中陷于失业状态,此种趋势现仍继续发展中。窃思工人在抗战期间,虽不能谓有劳绩,亦不能谓无苦绩,忍饥耐寒,胼手胝足,或为国家增进生产,或为政府加强国防,未尝有一日之间断。其他如交通工人等,系奉令撤退后方,扶老携幼,颠沛流离,厥状至惨,其因抢运物资、维护军运,或直接从事抗战而牺牲者,不可以数计,然均各无怨言,所以然者,在乎争取最后胜利之到临,整个民族之解放,吾劳工界在和平时期中仍能参加建国工作,并得提高生活水准。乃事实不如所期,狂欢声浪犹未消逝,复员工作在开始之际,反被抛弃于街头,投入失业之深渊,而无人顾问,幸而仍能工作,其待遇日益降低之结果,生活亦必濒于绝境。揆诸情理,不平孰甚。本团受全国性劳工社团及重庆市各业工会各厂失业工人之委托,自不应默而不言,经郑重研讨,认为目前工人失业或降低工人待遇等现象,极为严重,倘不设法迅予救济与制止,将如火燎原,不可收拾,其影响社会安全,国家建设,至深且巨,爰代表劳工界提出下列两项中“四要”、“三不”之请求,以谋补救。
一、紧急救济失业工人——立即举办分区登记。
1.要吃。
2.要住。
3.要交通工具——所有还乡或应复员之工人予以输送。
4.要恢复工作——所有失业工人予以适当工作。
二、保证在业工人工作——立即以命令强制执行。
1.不关厂。(www.xing528.com)
2.不降低待遇——以本年八月九日之待遇为标准。
3.不裁减工人——除违犯重大错误者外,无论任何理由,不得裁减工人。
以上所陈,均属实情,所提请求亦系兼顾情、理、法三者而成,伏乞体念下情,准予所请,并于最短期内一一实现,工人幸甚!国家幸甚!
谨呈:
社会局
工人请愿团 朱同康 傅景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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