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袖有言:“无科学即无国防,无国防即无国家。”运用科学,以实现国防建设者,则为工业。现在国家之组织,不问遵循何种主义,无不以开发工业为要务。国父所著实业计划,伟大周详,无与伦比,然一言以蔽之,则为“国家之工业化”而已。
国家之建设,固有赖于工业而开发,工业之发展,亦有赖于国家之强盛独立。举世殖民地及半殖民地国家,有能为工业国者乎,朝鲜、(中国)台湾、安南、缅甸之人民,有能为工业国者乎?印度在1936年后,独立运动抬头,始稍稍奠定民族工业之初基。吾人如不健忘,当犹忆民二十四年春间,敌人曾提出所谓“中日经济提携”口号,诱我降服,而其最高原则,即为“工业日本,农业中国”。我政府国民深知非工业无以谋国家之生存,一致反对,遂终有“七七”事变之爆发。故此次抗战,谓为国家独立而战固宜,谓为工业自由而战,亦无不可。在战争过程中,敌人摧毁我工业,不遗余力。我工业界初亦有冀在敌人铁蹄下苟延残喘者,今则尽化乌有矣!工业为独立国家之光荣事业,工业家为独立国国民之神圣工作,我工业界实有同感焉。因此,吾人敢为下一转语:“无国家即无工业!”
我后方工业界在国家保护之下,迄今犹能呼吸自由空气,以从事于此独立国国民之神圣工作,饮水思源,自惟感奋之不遑。回顾沦陷区同业之备受蹂躏,更当警惕之有加。我后方工业界尤多间关万里,历万险,冒万难,以迁来此间者。当其开始迁移之际,早已具与国家同休戚,共存亡之决心。生死以之,义无反顾。历史之教训如彼,自身之意志如此,其谁愿唯战时暴利之是图?此当为社会之所共谅者。质言之,我工业界之所期求者,厥唯生产力之保持与发展。工业生产力之保持与发展,为抗战所切需,为建国所必具,而非仅为我工业界自身之利益。大势所趋,民生主义之须彻底实现,已无容疑。我工业界类多深明大义之人,对于三民主义之拥护,早矢赤诚,谁复再斤斤于本身之利益?“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家强盛,社会安宁,乃足以言事业之发展,而国家之强盛与社会之安宁,则又有赖于全国国民之协力。我工业界亦唯求尽国民之天职而已。本此原则,敢将我工业界当前之困难及其所望于我政府及社会人士者,申述如次:
甲、关于税捐者
战时税捐,原以收缩通货,稳定物价为最大前提。故税捐之课征,必为通货膨胀之所在,而课征之足以刺激物价者,则须力求避免。两年以来,农产价格之高涨,远过于自制工业品及一般商品。故通货之膨胀,已不在都市工商业,而在农村土地。然捐税之课征,则工商业仍远重土地。田赋征实之后,地主负担,平均仍不过地租收入5%,故此种形势,依然存在。税捐重心,究应如何重建,及应否采用税捐以外之方法,为收缩通货之主要手段,实为当前亟待研讨之问题。
然我工业界之所特引为危惧者,则为所有资产,多数为日损月耗之房屋及机器。依法定百分率提存拆旧准备,则因原价与现价之悬殊,势将无法除旧以布新。再执此以计算盈余,缴纳税款,则虚盈实税之结果,流动资金日绌,将使生产逐步低落,而终于无以为继。欲图补救,非不断增资,即须相互合并,以图力量之增强。但言增资,则须求新旧股东权益之平衡,即须重估资产之价值。资产重估之结果,复见虚盈,复课实税,则增资之收入,或不足以偿税捐之支出,是又不如不增资之为愈。合并之进行,双方亦须重估资产之价值,仍须缴纳法定之税捐,则其得不偿失之情况,且较增资为更甚。此为直接税所引起之困难。
以言间接税,则其影响物价之严重,亦为甚值注意之问题,商人亟应鼓励有限公司之转税款,恒须加计利润,故课征者少,转嫁者多,已成通例,因此通货之藉税捐之课征而收缩者较少,而依物价之高涨而膨胀者则较多。就通货观点而言,已属得不偿失,就财政观点而言,则其得失,须视涨价之商品,是否为国防民生必需品及国库支出增加之多寡而定也。
由上所述,吾人谨提出下列之意见:
(1)税制之改进,固为建国所切需,然在物价高涨之今日,税捐恐已不能再为收缩通货之主要手段。时贤主张提存租谷8000万担之价值,或为当前平衡预算,收缩通货,稳定物价之最有效方法。甚至即退一步发给一部分金公债,亦属利多害少。如能实行,我工业界自亦愿同时依照地租提存百分率提存其所得利润,以共谋渡过当前经济难关。惟有须补充者,即提存办法实施之后,必须扩大农贷工贷,以调剂农工业金融,使不影响生产而后可。
(2)所得税及过分利得税,原须以个人所得及利得为课征之对象,始能达平均财富之目的。若以产业组织为对象,则损害组织之发展者多,而影响个人之财富者微,实非得策。我国社会组织不密,调查不周,对人征课,困难自多。然如因此而遽以仅有之产业组织为对象,则人人厌弃组织,相率化整为零;向之组织不密者,将演变而为无组织,危险何堪设想!平时如此,物价高涨之今日尤然。如能先改为对分派利润课征(即对股东红利及职工酬劳金课征),将来再进一步对个人之综合所得利得课征,则在目前,即可与产业组织以救济,而在将来,更可得资本积蓄及税制合理之善果。一转移间,利害之趋势迥异。民生主义之理想,对于个人财富,固应求其均平,而对于产业组织,仍须求其扩大。现代之产业,必须为大规模之经营,早为经济学者之所共认。而国家为管制之便与生产效率之高,自亦应鼓励此种发展也。
(3)间接税之增加,须极端审慎。对于国防民生必需品,尤不能任其因增税而刺激市价。消费税之施行,如用以代替前方各省重叠之课征,自与物价大有裨益,然若在内地遍设关卡,加重货运之负担。
乙、关于资金者
通货膨胀进入一定阶段后,工商业流动资金,日趋窘迫,原为历史上各国共通之现象。我国目下物价之趋势,原料之高涨,往往速于工业成品之高涨,故工业界当每一度再生产之际,即已感资金之不足。我国工业投资,素极消乏。后方工业战后之地位,以及民营工业在整个工业建设中之地位,迄今尚未有明文之保障,亦足使投资者裹足。益以近年来虚盈实税之影响,拥有资金者,相率化整为零,以从事于商业上之屯积,或存放比期□项,以谋较大之利润,并保持资金之活动。熟复愿历巨险,博薄利以投资于工业?一面资金需要,随再生产之度数而累增,而另一面资金来原,反益陷枯竭,我工业界欲求维持其生产额,诚有心余力竭之感矣!
当此抗战进入决定阶段,海口完全封锁,战时经济须谋彻底自力更生之际,政府社会之所期望于我工业界者,倍极迫切,而我工业界资金周转,日陷艰窘,每一念及,实感寝食之难安。痛苦之深,遂不觉呼吁之切,我工业界多能以实事求是自励,决非故为无病之呻也。
为求工业资金问题之解决,我工业界深知政府不欲通货之过度膨胀,与夫金融业不愿资金之多数冻结,均有其不得已之苦衷。故认为正本清源之道,端在吸收社会游资,以供工业生产之用。然治标之计,仍以扩充工贷不为功。而欲吸收社会游资,则又非特予工业投资以合理之鼓励不可。本此原则,吾人谨提供下列之意见:
(1)建立产业证券市场,使工业能藉股票之发行吸收社会游资,以辟自力更生之资金来源。一面并请政府另拨美金借款一部分作为股票发行之保证,以坚社会之信仰。或由政府发行产业投资信托证券,在证券市场出售,由政府与工业界之合力,求其推行尽利,即以所获得之资金,供工业上周转之用。
(2)政府为谋产业之发展及国家组织之进步,亟应鼓励有限公司之组织,为求税务行政之便利及一般管制之贯彻,更应力求公开公司组织之发达,是亦非有证券市场以便利公司股票之公开发行不可。同时,前述税捐改以个人为课征对象之建议,更须求其迅速实现,使人民不以产业组织为畏途。
(3)在税捐改以个人为课征对象之建议尚未实行之前,对于因增资或合作之必要而重估资产价值所表现之虚盈,应免予课征所得税及过分利得税,或将所收税捐发还,作为补助费。
(4)在证券市场尚未发达健全之前,工贷款额,仍须扩大,且应由专卖机关或专业银行,以通常业务方式,负责推行,以求其效果之宏大。查民营工矿事业之生产价值,全年当不下100万万元(二十九年为47万万元,年来物价倍增,估计当不下100万万元),而贷款总额,仅一万万数千万元,尚不及2%。此一面足以表示贷款数额之过微,实有扩充之必要,另一面亦足证生产消费之税之无据也。(www.xing528.com)
(5)后方工业在战后整个经济建设中之地位,及民营工业在整个工业建设中之地位,均应与以明令之保障,以期经营之安心与投资之踊跃。
丙、关于原料者
海口全部封锁以后,若干仰给国外之工业原料,益感缺乏,亦为当前工业上之危机。五金电料自经军政部征购后,民营工厂,困苦万状。国家在战争时期,军事第一,本属理所应然。然如能尽调剂盈虚之能事,使民营工业稍得便利,则同属国力之增张,自亦为我贤明政府之所乐闻。本此意义,谨提供下列之意见:
(1)所有后方缺乏之工业原料,应有一地位较高之机关,负统筹之责。不问国营、省营、民营工厂,均须报告其存量于此统筹机关,并接受其支配,使能调度自如,有如中央银行之集中准备以谋合理之运用。同时严格限制此项原料之用途,使无丝毫之浮滥。
(2)可能自造之原料,应由国家尽力予以奖助,以求自给。
(3)保障今后运商之利益,并便利其运输,俾能以种种方法,由沦陷区输入必需原料。
丁、关于运输者
运输便利,则商货来源畅旺,物资问题,自可减少其严重性。商人如无意外之烦扰,不特乐于营运,且可减低成本,则物价自亦可稍稍稳定。我工业界原料之获得与成品之销售,均有赖于运输之便利,故期望运输之改善者,至为迫切,谨供意见如次:
(1)关卡之设置,不应仅以增加税收为目的,而须同时顾及对于物资及物价之影响。因此,内地关卡,应尽量移设外线。市为一经济单位,市区之内,工商业有互相依存之关系,尤不能设立关卡于其间,强加支割,使市民负担,失其平衡,市之发展,受其影响。
(2)严禁任意扣留商货,甚至擅作充公罚款之处分。关卡扣留商货,须于二十四小时内,将案移送法院办理(商货仍存扣留关卡,以免转运之耗费),以期人权物权,同得法律之保障。
(3)军事机关及地方政府所设检查机关,须明定其查缉之标的,绝对不许干涉合法货运。
戊、关于管制者
工业界本身须有健全之组织与严密之管理,故亦热望国家组织之健全与管理之严密。我工业界对于政府战时统制管理之设施,诚如蒋委员长所言,但望其更加严密,更加周到,更加彻底而决无任何之疑虑。唯其严密周到彻底,然后刁顽者不敢玩法以自私,贪渎者不敢枉法以自肥;人民之牺牲,即为国力之增强,而无丝毫侵蚀浪费存在于其间。如是则不仅抗战动员,得充分集中力量之效果,政治益臻清明,且可树立建国久远之规模。本此意义,谨提供意见如次:
(1)管制机构须求一元化。管制为战时紧急措施,必指挥灵活,行动敏捷,乃能适应战时之需要。而欲达此目的,又须机构统一,权责分明,始能收如身使臂,臂使指之效果。否则机构重叠,政令纷岐,谁□为难,在所难免。战时有限之人力,因而浪费于往返中周折之,战时宝贵之物资,因而有消耗于腐蚀,损毁于炮火,甚至遗弃资敌者!人民之损失大,则供献于国家者必微;人民之阻碍多,则趋赴国家之号召者必迟。理有固然,无俟详述也。
(2)管制工作之执行,须由行政机关负责。战争为政治之延长,战时“军事第一”之要求,仍须维持原有行政机构以达成之。交战国虽有特设战时内阁者,然其政令之执行,则仍一赖原有之行政体系;宣告入于紧急状态之区域,有交由军事长官负责者,然其命令之实施,亦仍假手于原有之行政机构。良以人民之观念,喜单一而厌纷歧,而行政为专门技术,更非率尔掺操□者之所能胜任也。我国行政机构,诚欠充实,行政效率,亦感低微,然此须于战时充实之,提高之,而不宜另起炉灶,否则系统无已紊乱,重叠矛盾,其间能免?如能一面由军事机关遣派人员,协助督促管制工作之推行,一面改革公文程式及办事手续,使管制工作尽量业务化,有著邮政铁路,及海关之办法,其结果当可圆满多多也。
(3)对于工业更望其能为全面之管制。就范围言,则由民营、省营以至国营工业,须有统一平衡之管制。就程序言,则由原料之获得,职工之维持,资金之周转,以至产品之分配,须有周密合理之管制。信能如此,则原料因统筹而充裕已如上文所述,职工不至因流动过频而损耗其生产力,产品不至因资金困难或核价过低而减少,工业动员之力量,自可倍增。然此必须有一职权甚高之机关负责执行而后可。
以上所述,均属大者,如能采择施行,不但工业生产,可以突飞猛进,商业运销,亦可发展滋长。深信必可使目下最严重之物资问题,获得甚大之裨益。我工业界但求战时物价能臻稳定,战事经济渐趋好转,则在经营上获益已多。经济危机克服,抗战胜利可操左券,我中华民国,自将成为世界上强盛独立国家。我工业界能在国家保护之下,继续为国家尽生产建设之微劳,即属大幸。爱国未敢后人,贡献力量,惟恐不及,谨掬愚诚,期补高深于万一。惟是一隅之见,挂漏必多,仍望海内贤达,赐予教正,不胜幸甚!民国三十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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