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前工业概况及战后工厂内迁经过
我国工业在抗战以前,一向趋于畸形发展。工厂大多分布于沿海、通商口岸。据调查1935年中国新式工厂之分布有如下表:
沿海:厂6123 工人469583
腹地:厂206 工人47381
西南:厂16 工人4011
而沿海区工厂之分布,则又偏于上海及天津两地。据实业部自二十年十一月开始工厂登记起,至二十六年九月底止,我国只有工厂3849家,此等工厂为合于当时之工厂登记法者,即具备动力或工人30名以上者。单是上海一处,即已有1290余,占全国工厂总数三分之一以上。而当民二十六年七月分配在川黔滇桂粤鄂陕豫甘闽浙等省只共有合于当时工厂登记法之工厂279家。内分冶炼厂4家,机械厂37家,电工器材厂1家,化学工业78家,纺织及服装工厂102家,面粉厂6家,其他51家。至于矿业则只有煤矿745区合500余公亩,铁矿33区,合67000余公亩。在今日后方盐区域则仅(1)电力设备不足2万千瓦,约合全国总数3%;(2)燃料,约合全国1.4%;(3)面粉厂6家,每日产量约8000袋,合全国2%;(4)煤矿铁矿,大多数系土法开采;(5)冶炼厂仅有4家;(6)水泥厂仅有1家,尚未开工;(7)炼汽油厂无;(8)酒精厂仅2家,均未开工。
“七七”事半(变)发生,我国工业基础为之全部动摇,幸于事变发生之初,政府竭力导督工厂内迁,计此次沿海沿江一带内迁之工厂共达452家:
迁入四川者:250家
迁入湖南者:120家
迁入陕西者:43家
迁入广西者:25家
其他省份:15家
此外尚有浙江省86家,福建省者105家。迁移后方之器材其重量越过12万吨,由政府出资迁入之技工共达12000余人。
二、战时后方工业之进展
(一)厂家之增加
据经济部统计,截至三十年底,正依工厂登记法准予登记之后方工厂共有1350家,计:
(1)冶炼工厂由4家增至87家
(2)机器厂由37家增至376家
(3)电工器材厂由1家增至44家
(4)化学工厂由78家增至380家
(5)纺织服装工厂由102家增至273家
(6)水泥厂由1家增至7家
(7)酒精厂由3家增至133家
(8)机器制纸厂由3家增至14家
(9)面粉厂由6家增至17家
(10)炼汽油厂已达22家
(11)炼滑润油厂5家
(12)炼柴油厂15家
(13)煤矿由33区增至112区
(二)工厂分布之合理化
我国战时之工厂分布情形,恰与战前相反,过去是偏于沿江沿海一带,兹则多设于内地之西南西北;而且颇多利用当地特产,而就地设厂生产者。例如后方现有工厂共达1300余厂,而其中,重庆市占450厂,约总数三分之一,恰同战前上海比全国工厂所占者一样,至各省市之工厂分布有:
重庆市:451厂,内中冶炼工业16厂,机器五金工业210厂,电工器材工业27厂,化学工业108厂,纺织及服装工业42厂,饮食品工业17厂,印刷文具工业17厂,其他工业14厂。
四川省:203厂,内中冶炼工业26厂,机器五金工业10厂,电工器材工业3厂,化学工业102厂,纺织及服装工业46厂,饮食品工业14厂,印刷文具工业1厂,其他工业1厂。(www.xing528.com)
湖南省:242厂,内中冶炼工业31厂,机器五金工业63厂,电工器材工业3厂,化学工业53厂,纺织及服装工业74厂,印刷文具工业2厂,饮食品工业13厂,其他3厂。
广西省:133厂,内中计冶炼工业5厂,机器五金工业64厂,电工器材工业5厂,化学工业20厂,纺织及服装工业11厂,饮食品工业8厂,文具印刷业13厂,其他7厂。
陕西省:74厂,内中计机器五金工业11厂,电工器材工业2厂,化学工业24厂,纺织服装工业30厂,饮食品工业6厂,其他工业1厂。
甘肃省:47厂,内中计器五金工业3厂,电工器材工厂1厂,化学工业17厂,纺织及服装工业24厂,饮食品工业1厂,印刷文具工业1厂。
云南省:29厂,内中计冶炼工业3厂,机器五金工业3厂,电工器材工业2厂,化学工业12厂,纺织及服装工业6厂,饮食品工业3厂。
贵州省:37厂,内中计冶炼工业2厂,机器五金工业7厂,化学工业15厂,纺织及服装工业6厂,饮食品工业3厂,印刷文具工业2厂。
江西省:40厂,内中计冶炼工业4厂,机器五金工业3厂,电工器材工业1厂,化学工业9厂,纺织及服装工业14厂,饮食品工业6厂,印刷文具工业2厂,其他工业1厂。
浙江省:12厂,内中计机器五金工业1厂,化学工业5厂,纺织及服装工业5厂,饮食品工业1厂。
福建省:9厂,内计机器五金工业1厂,化学工业3厂,饮食品工业5厂。
湖北省:5厂,内计化学工业3厂,纺织及服装工业2厂。
江苏省:4厂,内计纺织及服装工业4厂。
西康省:4厂,内计化学工业2厂及纺织及服装工业2厂。
山西省:2厂,内计纺织及服装工业2厂。
宁夏省:计纺织及服装工业3厂。
绥远省:计纺织及服装工业1厂。
(三)增产成绩
目前我国各种工矿业之产量,虽由于资本额之有限及器材设备不甚完全关系,未能作大规模生产,以供大量之消费需要,然就历年增产成绩以观,则年有进步也。例如:
(1)电力工业 电力工业包括火力发电与水力发电,大后方之国营电厂电容量在二十九年底为10532千瓦,三十年十月底止为12664千瓦。民营电厂三十年以前新增2062千瓦,每1000瓦合1000瓦特。
(2)纺织工业 抗战以前后方纱厂开工者约共17000锭,五年之间共增10倍,约10万锭以上。
(3)机制纸张 在抗战以前,年产纸仅200余吨,至三十年度已共产5200吨增至20倍。
(4)汽油 二十八年产量为5406加仑,二十九年增至86800加仑,增10余倍,三十年再增至263303加仑,较二十九年又增加3倍多。
(5)柴油 二十八年产量为8212加仑,二十九年增至150235加仑,较二十八年增18倍强,三十年为853240加仑,较二十九年又增5倍强。
(6)动力酒精及似汽油 二十八年产量为270777加仑,二十九年为632224加仑,较二十八年增3倍强,三十年为1302405加仑,较二十九年又增加1倍,此外民营酒精产量亦颇有进步,如二十九年为3920800加仑,三十年为4110000加仑,较二十九年增89200加仑。
(7)煤 单就国营煤炭矿产言,当二十八年产量175479吨,二十九年为1201602吨,较二十八年约增1倍,三十年为464506吨[9],较二十九年又增半倍。
(8)焦炭 二十八年产量为3600吨,二十九年为16751吨,较二十八年约增5倍,三十年为32499吨,较二十九年又增1倍。
三、战时后方工业之困难情形
战时我国之工业性质及分布比较战前有显著之进步,已如上述。而战时后方之工业,不论就厂家之增加言,或增产成绩以观,复年有进步,然因工业资本薄弱,不仅限制增产,而且由于战时物价之高涨,各厂虽获利颇厚,同时却以开支增加,机器涨价等关系颇多发生资金不足困难,加以战时运输不便等引起其他种种困难,此则又需加以注意者也。
大后方1000余工厂,总资本或各家资本额究有若干,虽尚无统计,然据中国西南实业协会就四川省调查,得资本确数之390余工厂总资本合计34400余万元,而各工厂之资本额则最大者为中国兴业公司之12000万元,然该公司属于重工业方面,每部分亦仅分配得数千万元,其中各厂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者仅1家,1000万元以上者2家,800万元以上者1家,600万元以上者2家,500万元以上者1家,400万元以上者7家,300万元以上者3家,200万元以上者17家,100万元以上者21家,此外在10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者计154家,占总数38.189%,而若干家资本额最小之工厂每家仅数百元。
工厂资本额既若是之小,欲扩大组织,增加生产固将感资力不足,即应付开支之增加机器涨价等,亦不免有资金周转不足之虞,据中国西南实业协会调查四川省692厂之属于资金不足者即有187厂,占困难总厂数27.02%。虽然最近金融投资已有转变之趋势,即由商业而渐次走上工业化之途径。据统计,四联总处工贷自二十六年九月至三十年十二月总额为367506000元,其中贷于民营工业者计221349000元。惟此数包括大后方各地之民营工业,因此每厂工贷额为数殊极有限也。
此外由于战事之影响所加于各工厂之特殊困难如属于器材方面之困难者,计228厂,占困难总额57832.95%。属于技术人员缺乏者计64厂,占困难总厂数9.25%属于生产成本高涨困难者计74厂,占困难总厂数10.69%。属于销路困难者计27厂,占困难总厂数3.90%。其他困难者计72厂,占困难总厂数10.41%。为兹供给改进我国战时后方工业之参考起见,据中国西南实业协会之调查详情列示如下:
各工厂困难内容项别厂数统计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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